第34章第6节控制社会责任营销的成本与收益
大师如是说:企业的社会责任营销可以改善社会福利,创建差异化品牌定位等收益,企业应将社会责任感和它们的营销活动相结合。[]
——科特勒
中国关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已经并不新鲜,但是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应当怎样承担社会责任,在大多数企业家心中还是一个比较含糊的课题。中国企业和中国企业家比较熟悉和得心应手的是建设希望小学、捐献洪涝灾区以及各种慈善事业和赞助等等,许多企业对各种名目的外来赞助的要求避之不及,不堪重负。一些怀着“达则兼济天下”社会改良理想的企业家,不仅施展爱心的空间受到挤压,有时候甚至会陷入爱心困境。也有一些企业,理直气壮地认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企业的最终目的是利润最大化,不赚钱是一种罪恶;甚至有的认为履行社会责任,做好人,行好事,那是国家的事情,作为企业能按章纳税、创造就业等就已经承担了有关社会责任。
“从现在起,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孩子们的渴望捐出了一分钱。到2008年,阳光工程将为20万孩子带来运动的快乐。”
这是农夫山泉于2002年在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一些电视台反复播放的广告片。2009年8月11日,《公益时报》发表了“农夫山泉‘一分钱’捐赠受质疑”的文章。《公益时报》认为,“广告的意思简单明了,农夫山泉的阳光工程正式于2002年启动,活动至2008年结束。内容为消费者每买农夫山泉一瓶水,即为贫困地区孩子捐出一分钱。”
但事实上,农夫山泉的“一分钱”公益活动并不是由2000年一直持续到2008年,而是分阶段开展。
按照农夫山泉的说法,“一分钱”活动总共分为三个阶段:2000年7月至2001年12月的活动可以称为“一分钱支持申奥活动”;2002年4月至12月的活动为“一分钱阳光工程活动”;2006年1月至7月的活动为“一分钱饮水思源活动”。
农夫山泉2002年阳光工程起始广告中称“到2008年,阳光工程将为20万孩子带来运动的快乐”,实际上指“我们向孩子们捐赠的运动器材,可以使用到2008年。”。如此偷换概念被《公益时报》指出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同时,《公益时报》文章称,按广告所称,农夫山泉每年15亿瓶到20亿瓶销售规模,从2001年到2008年,农夫山泉每年至少拿出1500万元注入助学基金,但实际上并没有做到。
农夫山泉“假捐门”一经披露引起了激烈的社会反响,同时,《公益时报》的主办方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宣布,农夫山泉因在“一分钱公益”事件中有“欺诈”之嫌,被挡在2009年第五届优秀企业公民评选的大门之外。
原本想通过公益事件促成企业责任营销的农夫山泉,却被“假捐门”负面消息所累,对农夫山泉的品牌形象造成很大冲击。由此可见,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营销时,不得不关注其间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进行社会责任营销时所产生的成本以及收益——否则,很可能就会像农夫山泉一样得不偿失。
科特勒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营销可以改善社会福利,创建差异化品牌定位等收益,企业应将社会责任感和它们的营销活动相结合。
中国的本土企业在这方面却远远不如外资企业。有人认为是因为我们实力不够,其实可口可乐十年间在中国总计捐赠才3000万元,这点钱很多国内企业都可以承担得起。
2002年,美国depaul大学的curtiurphy副教授也进行了一项专门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的研究。该研究将《商业lún_lǐ》杂志(bus)评出的100家“最佳企业公民”(基于企业对股东、员工、客户、社区、环境、海外投资者、女性与少数民族这七大利益相关者群体提供服务的定量评估)与“标准普尔(s&p)500强”中其他企业的财务业绩进行比较。基于1年和3年的整体回报率、销售增长率和利润增长率,以及净利润率和股东权益报酬率这8项统计指标,他们得出结论:“最佳企业公民”的整体财务状况要远远优于标准普尔500强的其他企业,前者的平均得分要比后者的平均值高出10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践和众多的研究成果充分说明,在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向关联,企业完全可以将社会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因此,现代社会越来越看重企业社会责任。
为了既能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又能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还应把握好以下两点:
1.承担社会责任并非只是一种消极的负担,只要把握和利用得好,完全可以转化为一种企业发展的机会。
把问题转化为机会,是企业家的职能所在。企业家一定会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这一新的约束条件下,在把问题转化为机会上大显身手。
2.必须牢牢把握搞好自己的企业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的底线。
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要预防走向另外一个极端:过分地追求社会声誉,甚至好大喜功,承担了与自己的企业产业发展方向不协调,承载能力不适当的、过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