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陌跟在她身后进了贵宾区,问:“姐姐是关心温一壶的吧,怕咱们出事对方找到这里来威胁温一壶,先把温一壶支走了,嘻嘻!”
她蹦蹦跳跳的,清秀的面庞在白运动衣衬托下显得极其稚气和柔嫩。
林子淼看着她,替她摆正了她因为乱蹿而歪掉的运动服衣帽,温柔摸摸她的头,“干完这一票,我们以后都轻松了,我让阿夜娶你。”
“嘻嘻,真的吗?可是人家还小。”陌陌顿时捂着脸做娇羞状,心里却比谁都乐翻了天。
“去国外结婚吧,姐姐要看你幸福。”
“嗷呜,陌陌最喜欢三水姐姐了,亲亲!”
陌陌狂扑上去按着林子淼就是一通乱吻。
对于陌陌而言,阿夜是放在灵魂深处的人。
从五年前林子淼把阿夜扔给陌陌的那一刻开始,陌陌就喜欢上了那个木着脸沉默寡言的困苦少年。
有一次出任务,陌陌为了救阿夜,以身试险挡了一枪,子弹穿透了她的左胸膛,她还死命攥着阿夜的手不肯放。
林子淼不知道该怎么心疼她,后来在她痊愈的时候说了两字:“真傻。”
陌陌只是眨眨眼,笑得比谁都开心:“不傻,姐姐,为了阿夜就算让我去死我也愿意。”
林子淼觉得陌陌很傻气,包括现在,她还是觉得她傻。
“你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心脏长在右边,目力和耳力极其厉害,也偏偏只喜欢阿夜这个木头。”林子淼搂过陌陌坐在沙发上,敲了一下她脑袋,“你说你傻不傻?”
“我不傻,是阿夜幸运。”陌陌舒服地晃荡着两条细细的小白腿,眯起眼睛笑得像朵花一样灿烂,“七八岁的时候,我以为师傅是我的全部,拼命跟着他学习各种本领,就怕我不努力,师傅年纪大了就离我而去了,后来有了姐姐,我就想跟着姐姐看看外面的世界。再后来遇到阿夜,阿夜小时候真的很笨,不说话,眼神很冰冷,一点都不讨人喜欢,可我就是对他有好感,嘻嘻,姐姐,师傅,阿夜,就是我的亲人!”
其实她也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阿夜,她想了又想,突然看到阿夜冰冷没有温度的眼神,她才陡然醒悟过来,她喜欢阿夜是因为初来乍到的阿夜像极了那个刚从鬼门关回来脑子一片空白的自己。
七八岁的她,被师傅救活,像个新生儿一样小心翼翼打量这个发光发亮的世界,而被姐姐带回来的阿夜,也如同槃涅新生一般,有着对生命的迷茫和恐慌。
因为感同身受,所以她想给他最初的温暖,所以便爱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