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妩在九黎部落呆了十天之后,终于认清了一个事实,她无法离开这里了。
九黎部落与世隔绝,它四面环山,山高数千米,这点高度本来对灵师来说并不算什么,可关键是此地为绝灵之地,不仅没有丝毫灵气,而且连灵师身体里的灵力都无法调用。
这里是一个天然的绝阵。
没了灵力,连最基本的乾坤袋都无法打开,更别说御剑飞行了。
她要离开这里,只能寻找另外的出路。
可她问了部落里面的很多人,他们都说从未出去过,并不知道有什么出路可以离开这里。
于是凤妩只能暂时安心地留了下来。
没有灵气,无法修炼,也无法炼器和炼丹。
凤妩索性把自己以前那个时空的一些知识传授给了九黎部落的人,过上了平淡的种田生活。
九黎部落是个原始部落,很多东西都极为落后,所以当凤妩解决了他们一个又一个问题之后,凤妩已然成了整个部落最受欢迎的人。
连带着十一也被众人多加赞赏,因为凤妩是十一捡回来的。
“媳妇,媳妇。”十一从外面冲进了山洞,清俊的小脸红扑扑的,怀中捧着很多东西,他奔到了凤妩的身边,把怀中的东西塞给她,“这是隔壁大熊哥和熊嫂子,还李大娘,拐子叔他们送给你的东西。”
“那十一有帮我谢谢他们吗?”凤妩摸了摸十一的头问道。
十一除了固执地叫着她媳妇,另外时候还是十分乖巧的,让凤妩想到了小阿离,于是也就把他当成了弟弟看待。
十一乖巧地点了点头,“嗯,帮媳妇谢过了。”
九黎部落的人都很淳朴,日子虽然平淡,却也很充实,如果一直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
可凤妩还有很多未完的事情要做,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
“十一真乖。”凤妩笑着称赞。
得了凤妩的称赞,十一非常开心,本是红扑扑的小脸更红了,樱粉色的唇角漾着两个可爱的梨涡,十分可爱。
“媳妇,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巴克大人愿意见你了。”十一那双乌溜溜的眼睛直直地凝着凤妩,一脸的期待,就好似一只等着主人夸奖的小狗。
这个消息对凤妩来说还真是一个好消息。
“十一,谢谢你。”凤妩真诚地道。
十一羞涩地笑了起来,“只要媳妇高兴就好。”
“那我几时能见见巴克大人?”凤妩有些迫不及待地问道。
“明天,巴克大人说明天。”十一见凤妩这么开心,他也觉得很开心。
“十一,我们今天吃烤肉。”
凤妩话音刚落,十一就高兴地跳了起来,“媳妇,你真好。”
自从前几天十一吃了一次凤妩的烤肉之后,就被她的烤肉给俘虏了。
“媳妇,你偏心。”燕无寻带着几分委屈地道,“你都没有这么温柔地对过阿寻,阿寻好伤心。”
他见十一不愿意改口,一口一个媳妇地叫着凤妩,心中不乐意了。
阿妩以后是他的媳妇才对,怎么能被一个小毛孩占了便宜呢?
于是某人的称呼也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