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这可真是一场不顾一切的赌博,可他发疯又从何说起呢?”“嗯,首先只要你看他一眼就知道了。我敢肯定他晚上根本不睡觉,整天整夜地待在马厩里,两眼露出疯狂的神色,这一切已超出一个人的精神负担的极限了。还有他对比阿特丽斯夫人的举动!”
“啊!怎么回事?”
“他们一直感情很好。而且二人趣味相投,都非常酷爱马匹,每天同一时间,她都会驾车过来看马――尤其是她钟爱的王子。每天早晨一听到车辆在石子路上发出的声音,王子马就会竖起耳朵,小跑到她的车旁去吃她为它带来的方糖。可是现在这一切都看不见了。”
“为什么?”
“她似乎已经失去了对所有马匹的兴趣。一个星期以来,她经过马厩时,最多只是说声早安!”
“你猜想他们争吵了吗?”
“一定是场很凶、很激烈的争吵,不然,他怎么会把她视如亲子的爱犬送掉呢?几天前,他把那条狗送给了三英里外克伦达尔绿龙旅店的老巴恩斯。”“这事看来确实奇怪。”
“比阿特丽斯夫人心脏不好,身子浮肿,所以不能跟他出去跑,以前他每天晚上在屋里陪她两个小时。他现在本来可以继续这么做,因为她是他最近的亲人。可一切都结束了,他再也不靠近她。她为此事很伤心,心情郁闷,开始喝闷酒了,福尔摩斯先生,简直是狂饮。”
“在他们关系疏远前她喝酒吗?”
“每天晚上也要喝上一小杯,可现在她一个晚上就喝一瓶。这是管家斯蒂芬斯告诉我的。一切都变了样,福尔摩斯先生,简直糟糕透了。另外,主人深夜去老教堂的地穴干什么去呢?在那儿等他的又是什么人呢?”
福尔摩斯搓着双手:“继续说,梅森先生。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是管家先看到他去的。夜里十二点,外面下着大雨。所以第二天夜里,我守在老宅没有睡觉,果然他又出去了。我和斯蒂芬斯在后面跟踪他,但又紧张又害怕,如果让他看到我们,那就糟了。没人敢惊动他,他的拳头可是不长眼的,谁的面子也不会给。所以,我们不敢靠得太近,但我们确实远远地盯着他。他要去的正是那个闹鬼的地穴,那里有一个人在等他。”
“这个闹鬼的地穴是什么样子?”
“啊,先生,花园里有一座古老废弃的小教堂。这座教堂太古老了,古老到都没人知道它是什么年代留下来的。教堂下面有一个地穴,是本地出了名闹鬼的地方。白天这里阴暗潮湿,人迹罕至,夜晚就更阴森恐怖,没有什么人有胆量走近它。但是,我们主人不怕。他一生从来没有怕过任何事情。但是,他深更半夜到那里干什么呢?”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你说那里还有一个人。那一定是马夫或家里的什么人!假如你认出那是谁,就可以问他了吧?”
“那个人我不认识。”
“你怎么说得准呢?”
“因为我看见过他了,福尔摩斯先生。那是在第二天晚上,罗伯特转身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我和斯蒡芬斯像两只兔子一样在灌木丛中直发颤。当天晚上有一弯新月,我们听见后面还有一个人。我们并不怕他,等罗伯特爵士走过去之后,我们起身,装着在月光下散步的样子,所以我们假装是偶然碰到他的。‘晚上好,伙计!你是谁呀?’
我说。我猜我们走到他身边时,他没有听见,所以他转过身时好像是见到了从地狱出来的鬼似的。他大叫一声,撒腿就跑,转眼就不见了踪影。他到底是谁,是干什么的,我们就无法知道了。”
“在月光下你看清了他的脸?”
“是的,看清楚了。我敢发誓那是一张黄面孔老鼠脸――是个卑微的家伙。他找罗伯特爵士有什么事呢?”
福尔摩斯坐在那儿,陷入了沉思。
“谁服侍比阿特丽斯?福尔德夫人呢?”他终于问道。
“她有一个叫卡丽?埃文斯的侍女。五年来她一直跟着夫人。”
“无疑她很忠心吧?”
梅森先生有些不安,但有点迟疑。
“她是够忠心的,”他终于开口说,“但我说不好她对谁忠心。”
“啊?”福尔摩斯说。
“我不能揭人家**。”
“梅森,我非常理解。当然情况说得够清楚了。从华生对罗伯特爵士的描述中,我能意识到任何女人都难免被他迷住。你认为这就是他们兄妹争吵的原因?”“这桩丑闻早已尽人皆知了。”
“过去也许他姐姐没发现。假设她是突然发现他们的私情。她想辞退这个女人,而她弟弟不准许。夫人身体衰弱,心脏有病,不能到处走动,也就没法实现自己的意愿,她讨厌的侍女也打发不走。于是就跟谁都不说话,一个人生闷气,借酒浇愁。罗伯特爵士恼怒之下夺走了她宠爱的爱犬。你看,这些不是都串起来了?”“不错,到此为止还能串起来。”
“确实如此!到此为止还可以。但这些和他深夜去地穴有什么联系呢?这一点就和我们了解的情况无法串在一起了。”
“是不能,先生,还有别的事也串不起来。罗伯特为什么要去挖一具死尸呢?”福尔摩斯突然站了起来:“这是我昨天给你写信后,才发现的。昨天他去了伦敦,我和斯蒂芬斯就偷偷的去了那个地穴。先生,那个角落以前什么也没有,现在一个角落的木板下,有一点人的尸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