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合约,虫空老早就有消息传出,但之前一直没看到具体合约内容,一切也就只能是毫无凭据的臆测,但是,《破灭》开服一个月后,新合约终于浮出水面。
虫空一个不愿暴露笔名的作者匿名发出了与跃文的新合约,这份长达十年的合约,让虫空几乎所有作者都气愤死,憋屈死!
合约内容很长很长,但概括其观点,不过以下几点:
作者与网站签约十年,绑定身份证,期间作者站发表文章,否则违约。而作者若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已经发表的文章,网站将拥有其笔名所有权,有权利找人代写、续写,而代写、续写后所产生的收益与原作者无关。
网站对作者作品独家享有完全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出版和数字版权,包括书籍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等,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漫画、动画、影视、游戏、微视频等形式的改编及其衍生权利。网站可根据需要将以上权利转授第三方使用,且网站转授时不需要通知作者并得到作者认可。
网站有权利根据市场或其他需要对作者作品名称做出修改,并有权利根据需要要求作者对作品内容进行修改。
作品授权有效期为著作法规定的版权保护最长期限,有效期内作者不得将该授权转授他人使用,作者自己也不得使用。
稿酬结算方式。网站vip收入,作者与网站五五分成。第三方电子平台收入,网站扣除营销成本后与作者五五分成。作品版权收入,网站扣除营销成本后与作者五五分成。
合同还有许多内容,但让虫空的作者们炸锅的,基本就是以上几点。
这个曝光新合约的帖子一出来,包子工作室瞬间被抢去风头,也没几个人还有心情讨论是写单女主还是多女主了,毕竟,不管单女还是多女,作者们都是奔着赚钱去的,可跃文的这个新合约,却实实在在地损害了作者的权益!
合约贴很快盖起了高楼。
“抢二楼!至于主楼,太长不看┑( ̄Д ̄)┍”
“粗粗瞄了一眼,怎么好像有点儿黑?”
“之前就听说过跃文要出新合约了,没想到真出啊,不知道是好是坏,合同有点儿难懂,有没有懂法的来解释下?”
“卧槽,这合同谁签谁傻/逼!”
“尼玛十年长约,还绑定身份证?!真是卖身契啊,不过扑街倒不用担心,不想在这儿写了大不了换个身份证,你赚不了钱跃文也不会怎么你,就怕写红了,那时候想走可不容易。”
“【网站对作者作品独家享有完全版权】!卧槽你们都没注意这条么?!跃文也不怕胃口太大撑死自个儿!尼玛全部版权全归跃文,也就是说什么电子权、出版权、影视改编权、游戏改编权、动漫改编权……等等等等,总之,只要是你的文能榨出的权利,全部归网站!作者自己不能做主!”
“最可怕的明明是授权有效期……著作法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是多少年你们造嘛?是作者生前所有时间,以及作者死后五十年!也就是说你一本书签给跃文,你死之后五十年,作品都流入公共领域了,你的版权才从跃文脱离!”
“女/频妹子路过,表示真的好黑……认识几个女/频卖出出版和影视的大神,人家那版权卖出去都是按几年几年算的,时间到期后作者还能继续卖给其他人,就像a大神,她一篇文已经卖了两次影视版权了,因为第一家买她版权的公司把她的文屯了五年没拍,现在五年到期,a大神就还可以再次将版权卖给其他公司,据说现在已经开始筹拍了。而楼主列出的这个……别说五年了,连作者死之后都管到了。跃文也不想想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么多年!”
“呵呵,最有趣的明明是结算方式,网站收入就不说了,这个还算比较透明。可尼玛看看第三方电子平台收入和版权收入吧!我就不吐槽版权收入这种基本可以完全不借助网站平台,却还是五五分成这么坑爹的比例了,我就说【扣除营销成本】这条,营销成本是什么?是网站为了推广作品花出去的钱,可是,谁知道网站为此花了多少站说了算?假如你的作品卖影视版权卖了一百万,网站说它营销花了九十万,那你就只能从剩下的十万中拿一半,也就是五万块!别觉得不可能,只要网站心够黑,别说五万了,给你几千块都有可能,而且真打官司了你还打不赢!”
“网站卖版权时不需要通知作者?那也就是说,有可能我自己的孩子被卖了,我却还不知道?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改编成游戏、影视,我却对它没有任何所有权?只能期望网站大发慈悲多给我点儿钱?”
“狗屁你的孩子,签了这合同,你的孩子就是签了卖身契,卖给地主家做仆人,做奴隶了!”
“而且不想写了还不行……要是文比较火,但我实在写不下去的话,网站就有权利找人顶着我的名字继续写下去……然后这文以后产生的收益还跟我没关系了?呵呵,文字作品不是普通商品,我对自己的作品有感情,宁愿写不下去放在那儿,也不想让什么阿猫阿狗顶着我的名字狗尾续貂乱写一通!”
“尼玛老子不伺候跃文这大爷了,换站,跳槽!”
“可是跃文现在基本垄断了网文男频大站啊……其他几个小站钱途不明,不敢轻易跳。而且关键是奇点有读者,奇点才是证道之处啊!”
“换站1!”
……
虫空一片泪雨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