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一到,山上的草便抽风似的长。一片盎然绿意中,一个顶着鸡窝头,脸上两撇霸气侧漏山羊须的山大王手握狼毫笔,正趴在一个大石头前挥毫泼墨。旁边,一个身条瘦长的少年半倚着石头,手遮在眼睛上方,似乎已经睡着。

山大王先是画了一幅惟妙惟肖的自画像,接着,又在旁边题上歪诗一首。然后,兴冲冲地吹干墨迹,献宝似的道:“冰涯,你看看我这封信写得怎么样?”

听见山大王娇脆的声音,冰涯半晌才睁开眼,一把抢去石头上铺好的宣纸开始念了起来:“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月上柳梢头,人约抢劫后……”

“人家话本中的小姐约公子都是含蓄内敛的,你写得这么直白万一唐突了美男怎么办?”冰涯语重心长地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地敲了女山贼脑门一下:“重写!”

女山贼摸了摸被敲红的脑门,腾地起身,霸气万千道:“老子是山贼,怎能和那些娘娘腔的小姐一样!老子就这么写给他!他要是不识相的,老子带着兄弟们把他抢上山,当压寨夫君!”

冰涯又恢复了一副懒洋洋的表情,嘴里叼着一根狗尾草,不咸不淡地道:“主意倒是不错,不过,你打得过人家么?”

一句话,让山大王泄了气。她打得过他么?

还记得,那是半个月前的一天。那天,艳阳高照,正是抢劫好时光。她听手下兄弟们说,大王岗下会经过一个商队。好久没有进账了,于是她振臂高呼,带领众山贼杀下岗去。可惜当日出行忘了看黄历,她刚刚杀下山便崴了脚,还被人家商队的护卫追得屁滚尿流。

就在这紧要关头,对面卧虎山上又杀下一群山贼,在领头大王的带领下,几下子便将商队护卫赶得七零八落。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揉着她发疼的脚踝,以仰视的目光打量了为首之人。那一瞬间,心上花开馥郁。

那是怎样的经天纬地、绝世之姿!那个粗犷霸气长相,全脸上下除了鼻子上没有毛,别的地方都是毛,一看就是真汉子!她欣赏!

就好像爱神之箭突然一个瞄准,穿过他的心脏再射中了她。那样的感觉,令她忘记了脚踝的疼痛,只是傻乎乎的看着他利落干练的抢劫,再轻轻挥手,带领他的兄弟们快速向另一个山头回返。

当日回去以后,她便打听了,对面卧虎山上的大王叫南霸天,这几年带领兄弟们南征北战,除了卧虎山,还有不少山头都是他的。也不知为何,他一直没来攻打她的大王岗,她的大王岗总共不过二十多个兄弟,若是他们过来,她决计是打不过的。

此时,她娇羞地想了想,若是他真的打过来,要抢了她去,她是从,还是不从呢?

自上次惊鸿一瞥后,她每天都会修情书一封,差小弟给对面南霸天送去。不过情书前后送了有十来封,人家却从来没回过一封。不过,她有的是时间,定要把那定海神针磨成绣花针,不信美男不上钩!

见冰涯又睡着了,她也不在意,小心翼翼地叠好刚写的情书,踹了冰涯一脚,便往草坪后的山寨走去。对于山贼这个有钱途的职业,她还是挺满意的。

七岁以前的事情她记不得了,有记忆以来,便是自己昏倒在大王岗山下,正巧被岗上的山贼看到,从此,成了当时山大王的义女,开始了她稚嫩的抢劫生涯。三年后,她的义父死去,她继承了衣钵,成了这大王岗二十多名乌合之众的头目。

关于她过去是谁、叫什么名字,她记不得也不在乎。如今,她顶着义父给她取的名字——阿菱,每天过着吃了睡,睡了抢,抢了吃,吃了再睡的日子。唯一的奋斗目标,便是抢了对面的南霸天,再发展几座山头,争取把山贼事业做大、做强。

刚回到山寨,便有小弟报告:“我大王岗英勇无比霸气无双的菱王,小的刚刚探知,对面南霸天下了卧虎山,就只有他一人!”

阿菱高兴地一拍大腿:“太好了,兄弟们,这就去把他抢了来!”

“好,兄弟们这次一定不让菱王失望!”木质的大厅中,众兄弟异口同声,豪气干云。

虽然他们的菱王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小丫头,不过一起的这七年里,她一直豪爽仗义,打架冲在前面,分东西也拿最少的,所以大家对她格外忠心,也盼着情窦初开的阿菱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哪怕需要去抢!

操起家伙,把刚写好的情书放在案上,准备等抢了人回来亲自给他。出门前,阿菱还刻意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发型,顺手摘了一朵向日葵插在头上,这才拍了拍衣服上沾着的草芥,带着一帮弟兄杀下山去。

果然,小弟的消息很准,刚刚下山,便看见南霸天一人正在前方的矮树林里寻找着什么。他的身材高大,阳光透过树林落在他的身上,在青草野花里投下一片暗影。

阿菱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众兄弟连忙放慢了步子,分成两路,向南霸天包抄。

南霸天似乎没有发现附近的动静,他只是轻描淡写地抬了一下眼,目光望向阿菱的方向,却没有落在她的身上。然后,他的眸中出现了一抹异色,抬步快速却又小心翼翼地往阿菱处走去。

刚刚的一瞬间,阿菱只觉得他的目光竟然与她见过所有人的都不相同,那目光就像一潭寂静的冰湖,无悲无喜,好似天上的神祇,波澜不惊地看着苍生大地。

然而,不知看到了脚下的什么,那潭冰湖突然打破了平静,好像


状态提示:第1章 情书--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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