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港岛沈宅,装饰成中式礼堂的宴会厅衣香鬓影,往来宾客络绎不绝。
距离沈宅不远的一处别墅里,苏末穿着一身大红的结婚礼服,金红色的凤凰在丝绸布料上不断的飞舞,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来,这一身苏末亲手绣成的嫁衣美丽的不似凡间之物。
苏末的脸上画了些淡妆,依旧是清丽绝伦的模样,三年前还带着些稚气的面孔美丽的像是展翅欲飞的金凰。
谭雅是送嫁娘,此刻穿着一身红色的改装汉服礼服,正好奇的看着镜子里自己新鲜的模样——她没有尝试过古装扮相,现在看来,还真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她现在比以前要健康不少,面色也红润,虽然几年的植物人生活到底让她损了一些元气,但现在的她比以前气若游丝的模样已经好了太多。
“啊啊啊啊!真是好羡慕你啊!”谭雅捧着脸,怨念不已:“居然刚到结婚年龄就被心上人求婚,如果他也能这么对我就好了。”
谭雅口中的他当然是欧阳曦,那小子当年号称只是把谭雅当妹妹,但谭雅变成植物人之后没有人比他更着急,也没有人比他付出的更多。
等谭雅终于康复,有一段时间,欧阳曦依旧在谭雅面前端着哥哥的谱,各种好哥哥范儿看的苏末都黑线不已。
妈的谁都能看出来你喜欢谭雅好么?这么作你自己觉得好玩儿吗?
谭雅以前觉得只要自己一直让他看到自己有多爱他,总有一天能抱的十七哥归,但没想到欧阳十七的脑子被他自己作成了浆糊,根本分不清什么是男女之情什么是兄妹之情嘛!
怨念之下,谭雅愤愤的给自己找了个男朋友——租的。.
还大张旗鼓的带着假男友来到欧阳曦面前说让十七哥给掌掌眼,结果欧阳十七直接打翻了醋坛子,差点没把那男人给吓死。
根本没想到跑个业务居然也有生命危险有没有!出租男友女友的小店刚刚开起来,就遭遇了史无前例的打击,男人捧着自己的玻璃心回老家结婚去了。
至于到底是他主动离开还是被欧阳十七给吓的——佛曰:不可说啊不可说。
苏末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这么想嫁给你十七哥?”
“当然啊!”谭雅依旧捧着脸,一脸的梦幻表情:“我从小到大就喜欢十七哥一个,从小就梦想着长大了能嫁给他,眼看着我都超过法定年龄两岁了,他怎么还不跟我求婚?”
“再去租个男朋友啊,刺激刺激他。”
谭雅:“……不行啊,以前租男友没问题,我们没在一起嘛,现在租……不是劈腿?我怕十七哥打断我和奸夫的狗腿啊!”
苏末:“……”也对,欧阳曦那个尿性……
“那你去租个追求者好了,这总不算奸夫了吧?”
谭雅:“可十七哥能上当吗?”
苏末撇嘴:“放心,绝对没问题。”
别看那家伙表面上炫酷狂霸拽,实际上完全就是醋坛子成精,上次谭雅亲了她一口,她直直被他瞪了一个月!
这心眼儿小的!
“可老是租啊租的……是不是太老套了?”
“招不在老,有用就行。”
谭雅认真的点了点头,觉得此事大有可为。
这时候于素雪过来叫两人:“末末,你准备好没有?沈彦来接你了!”
苏末本来相当淡定,但现在心里却忍不佐张起来,她看向谭雅和素雪,理了理自己的裙子,“小雅,素雪,你们看我这样好看吗?”
“噗……”
两人齐齐笑了一声,于素雪眨了眨眼,促狭:“好看!当然好看!我们家的苏末末啊,那可是十里八乡一枝花,谁能比你更好看!”
还十里八乡一枝花……这浓浓的村味儿!
“哎呀真是……”谭雅笑的花枝乱颤:“听你这么说,好像沈彦变成了村长儿子一样,村花儿嫁给了村长的儿子,村里的酗儿们玻璃心碎了一地哟~”
苏末:“……”
就这几句话的功夫,外面又传来了催促声,谭雅和于素雪一人拉了苏末一只手,谭雅笑道:“咱们快点出去吧,村长儿子等不及想要看媳妇儿了!”
苏末:“……”
村长儿子什么的,真是够了好么!?
别墅外,来迎亲的人也算是一道风景,为首的人穿了一身黑红色衬压边金纹的汉服,整个人显得异样的俊美,简直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车队每个人都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沈彦身下那匹最是神骏,浑身上下漆黑如墨,没有一丝杂毛,正是诺维斯马场被苏末偷偷称为奔霄的那匹骏马。
本来小武他们是建议沈彦骑雪白的踏雪的,毕竟迎亲嘛,白色的马总有一种白马王子的范儿,不是更合适?但和苏末一样,沈彦显然更偏爱那匹桀骜不驯的奔霄。
看到身穿红色嫁衣的女子出现在眼前的一刻,沈彦墨色的双眼一下子就亮了,心脏鼓噪着,跳的纷乱。
虽然知道这是他们的婚礼,并且这婚礼还是他自己全权策划的,但直到这个女子穿着火红的嫁衣站在他眼前,他才终于有了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苏末的来历太过奇异,奇异到他时常会有一种飘在空中,根本无法彻底抓住她的错觉。
如今,心总算能安定下来。
修长的手指伸到女子面前,苏末把手放到沈彦手上,沈彦一个用力,女子便坐在了他的身前。
黑色的骏马打了个响鼻,长嘶一声,它身后的众马齐刷刷退到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