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他点点了头,赞叹说:“朝廷的禁军才三日一操,我们这里的团练每日大运动量的操练——按你所说的,他们的‘体能’是没得说。如果朝廷最精锐的士兵能够连续战斗一个时辰的话,我看这些人,至少能连续战斗一天,纯粹用体能也会拖垮对手。
咱这些人,不说队列整齐,号令森严,装备……咳咳,尤其是装备,简直不能用‘精良’两个字来形容了。那是一种奢华,奢华到令人发指的程度……可惜,这些人血性不足,真要上阵拼杀……主簿大人,第一次开仗,你最好拣选一些弱小的敌人,让孩子们先练练手。”
时穿马上回答:“我不打算去江宁听凭童贯调遣,我打算在长江口,或者杭州边的钱塘江口,夺下一个小县城,而后独自攻击前进,向朝廷军队靠拢,这样的话,战场操控权就在我们手上,想怎么打,由我们自己做主。
我现在犹豫的是,我们究竟是在长江口登岸,还是在钱塘江口登岸。长江口的通州巡海水军,施军监施大人跟我有旧,哦,有点亲戚关系,我们可以利用施军监的现成军营,但困难是,我们此后必须从陆路跨越整个江南……”
向林冲问主意,得到的自然是最稳妥的办法——林冲果然回答:“主簿,还是在通州登岸的好。这样一来,大人在官场上有了照应,而我们从通州出发前往官军集结地,无论走的快慢,自有人遮掩,谁都挑不出刺来。
但如果我们在钱塘江口登陆,虽然能直捣叛匪腹心,却未免有不遵号令之嫌。万一童使相恼了,不忙与我们汇合,我们深陷敌围,他只要坐看我们独自困斗,就把什么气都出了。至于我们,一方面要穷于应付叛匪连绵不断的攻击,另一方面,官军反而可以乘叛匪乱了方寸,结阵稳步向前推进,全揽剿匪大功。”
“那就这样定了……咱们装备上,还有什么没到齐的?”
林冲想了想,回答:“总教头,在我看来,团练的很多装备有点莫名其妙,上了战场也许根本没用——如今士兵们手中有枪,身上有甲,头上有盔,该有的似乎都有了,其他的都是累赘。”
林冲做事稳妥,但出身于十一世纪的林冲,压根不知道十八世纪的火器战争该怎么打,也不知道近代军队所要求具备的辎重供应。一支善战的近代军队,出战在外的补给任务,要兼顾心理学,防疫学、营养学等等内容,而这么做的目的,是让军队的血尽量流在战斗中,而不是消耗在战场之外。
然而,时穿不想解释太详细,林冲是个善于执行的人,即使他有什么不满或者不懂,他也会严格按命令执行。所以时穿只是简单地说:“新知州催得紧,我们大约要在下个月动身……也就这几天了。等金枪班徐宁到了,我们就有了后勤官,到时候左厢由你指挥,我来指挥右厢,炮队有凌飞指挥,徐宁负责后勤队,孙立负责指挥骑兵队,咱们一起南下剿匪。”
林冲想了想,跳了起来:“如此,那还要加紧训练。”
跳下场心的林冲带上了自己的头盔,这是一顶指挥官头盔,盔顶飘着一只高高的、像避雷针一样的红缨,这只红缨由猪鬃毛染成鲜艳的红色,编制在几根铁丝上,像一个刷试管的刷子,醒目而扎眼。
这种避雷针式的盔缨不是宋朝军队的标准装备,在这个时代,它属于崔庄所独有。但曾经的教头林冲见到这种盔缨却大声夸赞——冷兵器时代,通讯基本靠吼,指挥官在战场上要让本队士兵一眼认得出来,士兵才能知道向哪里集结,以及跟谁去战斗。这种醒目的盔缨,就是最好的标志物。
与林冲的盔缨不同,时穿的盔缨纯白色,同样像避雷针一样的竖在皮盔顶部——而白色盔缨,是崔庄团练独一份,
林冲系好头盔,顶着很扎眼的盔缨走向士兵,那队士兵也带着头盔,盔顶也有盔缨,不过他们的盔缨形似马鬃毛——也就是板刷式。
大宋尚红,这队士兵的盔缨同样是红色的。林冲走向的是一队枪手。除了手中一杆四五米长的长枪外,这些人还穿着板式胸甲,左右胳膊上套着宽大的臂钏与臂箍,下身穿皮裤,脚蹬厚底皮靴。
林冲手里甩着响鞭,大声号到:“准备好,挺枪,前刺”
随着那声“前刺”命令,一小群小孩儿跑了出来,纷纷用手里的土块、驴粪蛋向枪兵投掷,大多数枪兵都目不斜视,身子稍稍侧转,向右前方刺出一枪,也有几个枪兵下意识的躲避袭来的土块与驴粪蛋,手上不免慢了点。林冲眼尖手快,上去几鞭子抽翻这几个懈怠者,扯着嗓子大声喊:“不许挡,告诉你们不许挡——给我死死记住:你们的枪比对方长;你们的铠甲比对方坚固;而我们的火枪手比对方的弓箭射的远。一枪换一枪,一刀换一刀,你们不会吃亏,所以,不许挡
……你这个胆小鬼、懦夫、怕死鬼……给我记住了,不许挡这是命令,命令下达后士兵不许思考,只管照做就行。你们要把这一点给我铭刻在心里,铭刻在骨子里——不许挡,绝、不、容、许、格、挡”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