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思思独自走到别墅外的花园里,踩过鹅卵石铺的石子小径,走到草地上。
虽是冬日,阳光倒是灿烂明媚,她随地坐下来,摘了一株草,也不知这种叶子繁多的草究竟叫什么名字,很轻易就从泥土里拔出来了,而且根径上不沾泥土,像毛细血管一样细如须。
摘了两瓣叶子,突然数起数来。
三,四,五,六……
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
如此反复。
一直摘到最后一片,云思思咧唇一笑,“喜欢!”
这笑容阳光灿烂,可旋即消散,缓缓的皱起了眉头来,“哪里有半点喜欢我的样子,哼,臭顾西泽。”
初三,初四,顾西泽都没有去集团上班,一直陪着云思思。
初三呆在家里,逛了一圈商场,顾西泽亲自下厨做了三餐。
初四这一天,他开着他那辆白色的科泥塞克,带她去看了金门大桥,一座世界上最著名的桥梁,之一,旧金山的象征,桥长两千米。
远远的看见那座桥时,云思思被震撼了。
明明是置于金门海峡之上,去因为四处索绕的雾气,像是置于云端一样。
若隐若现,神秘得像是架在天空之中。
白色的科泥塞克,停在免费的停车场。
“不是要去看金门大桥吗?”云思思望着熄了火的顾西泽,微微皱眉,“不上去吗?”
“桥上可以步行。”顾西泽的右手,已经落在了轿车车门,侧头望来,“大约半小时,要来吗?”
“半小时?”云思思皱眉,“要走这么久啊?”
“久吗?”顾西泽已经推开车门,右脚迈到了地面,侧头皱眉看着她。
其实,陪她一起漫步,即使要走一辈子,他都不会觉得久。
所以,这眉头皱得更紧。
云思思笑了笑,也推开了门,下车,“走就走吧,反正可以一路欣赏。”
“这是约瑟夫.斯特劳斯。”两人走在桥畔,顾西泽微微驻步在一桩形象生动神情自若的铜像前,“金门大桥的设计者。”
“一定很了不起。”身边起了风,云思思半眯着眼睛,看着神情自若的铜像,这时,顾西泽脱下自己的深色风衣,披在她的肩头,“风大了,边走边聊吧。”
拂面而过的风是凉的,可披在她肩头的风衣,却还带着他的温度,从背部一直漫延到心里,暖暖的。
“这里倒是一处不错的风景,临近海边,时时有风。心情不好时来这里走走,一定会有所收获。”云思思拢了拢风衣,转了身,退着往后走,面对着他认真的问道,“顾西泽,你在旧金山的这几年,经常来这里吗?”
“从来没有。”顾西泽从桥梁的人行道上望出去,看着海面的层层波涛,“这是第一次。”
“为什么?”她依旧退着往后,他微微皱眉,因为没有他喜欢的人陪在身边,一个人走着没意思,也因为太忙,却只说,“忙!”
“再忙也应该享受生活啊。”云思思嘟哝,“如果我生在这样的游泳圣地,我一定会合理的安排时间,抽出空来享受阳光,享受和风的。”
顾西泽见着她缓缓驻步,闭起眼来深吸一口气。
他想,大抵她能闻到海的味道,能闻到风的味道,能闻到阳光的味道,真如她所说的那样,享受着。
可他不知道,她此时此刻,唯一闻到的,是幸福。
那种和喜欢的人走在一起,即使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甜言蜜语,却像似飞上了云端的幸福。
风还是一样的风,海还是一样的海。
可云思思张开双臂,闭眸时,却觉得那是她吹过的最惬意的风。
因为这样的风中,谱写着她春心荡漾的青春,浓烈的喜欢着一个人。
而这个人,就在她的身前。
即使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即使她期盼他能走过来牵起她的手,可他却只是站在身前。
可她依旧觉得,青春的时光,真好!
顾西泽看着她,张开双臂,心情的享受着风和阳光。
面前的发丝,在风中凌乱的飘扬着,却让她晒得略显嫣红的面容,更显朝气和青春。
他宁愿这样静静的看着她,让时间静止。
以至于云思思突然睁开眼时,将他的满眸深情和柔软尽收眼底。
“走吧,如果如此蜗牛的走下去,恐怕一个小时都走不完。”他忽然开口,先她一步迈开了左脚,脚下精致干净的皮鞋在阳光中仿佛闪着光。
云思思再看他,眼里的深情和柔软,已经看不见了。
正是这样的错觉,让她误以为,他是喜欢她,又是不喜欢她。
或许,偶尔的体贴和照顾,仅仅是因为他是她的哥哥吧。
云思思跟在身后,捏紧小手:如果追上去,他会牵着她的手,那就说明,他是喜欢她的。
于是,大步追上去,并肩走在他的右侧。
彼此之间的距离,仅仅隔了一条肩臂缝。
甚至在迈步间,手臂轻轻的碰触了几下。
可她满心期待下,他却一直没有牵起她的手。
看来,错觉终究是错觉。
他是真的不喜欢她呢。
有哪个男人,在如此浪漫的散步中,会不牵着心爱人的小手呢?
云思思自己在心里嘀咕:不喜欢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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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从金门大桥返回太平洋高地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
“明天还能陪你一天。”顾西泽停在白色的科尼塞克旁,拉开了副驾驶室的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