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三声断开、分明、并不压抑、却也让人捉摸不透的掌声在主编的办公室里响起。犹如三柄重锤,敲击着拉尔斯的神经。他的心脏几乎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没人能够理解拉尔斯此刻的感受,待在这间犹如恶魔巢穴一般的房间里,正前面是一双阴鸷的、足以穿透人心灵的感觉。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被洞穿,从那黑色西装之下的因为缺乏锻炼而松垮的皮肉,到皮肉之下浑浊的血液与脆弱的骨骼,甚至是那颗不知道颜色的心脏,都被前面的男人一一洞穿。
他了解约翰,就像约翰同时也了解他一样。他明白当约翰对你鼓掌的时候,你不能露出丝毫自满的神色,因为那并不一定意味着认可。有些时候约翰是一个简单粗暴,专横跋扈的主编,他用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手下身上,让他们按照他的想法去做,就像傀儡;而另一些时候,他则会变成一个宽容的人,会用最温和的语气点出你的缺点,并要求你改正。
当然,那并不代表着他不气恼,事实上,他是一个感情极度内敛的人。拉尔斯抬起眼皮,偷瞥了一眼身前男人。他还保持着刚才鼓掌的姿势,脸上毫无表情。
“不错,我很喜欢这个题目。”约翰大声说道,“我喜欢你的大胆预测,前卫、有想法、足以吸引一些人的眼球。尽管有时并不完美,但在报纸行业里,想要抢得先机,就必须承担风险。所不同的只是风险的大小。”
约翰从那张宽厚柔软的转移上坐起,来到拉尔斯身边,绕着这个他最看好的下属慢悠悠的转了一圈,直到拉尔斯看不见的背后才停下。他盯着他的后背,那黑色西装的表面有些不明物质,像是沥青,又像是一些被汽车尾气熏黑的颜色。这让约翰想起了一些事情,他咧开嘴,笑了笑。
拉尔斯与他同样出生于洛杉矶的贫民区,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也没有经历过任何技能培训,在进入报社之前,他还只是一个狼藉街头的小混混,为了生机会在偏僻的巷口敲诈行人。
与他一样,拉尔斯曾经将洛杉矶警局的监室当成自己的家,毕竟监室内有二十四小时的热水和暖气,是个不错的冬天避寒的地方。直到约翰将他带入《洛杉矶时报》,他才摆脱那种生活。
拉尔斯没有考究的文字,也没有广博的坚实,甚至无法胜任娱乐记者的职位。但正是这么一人,约翰却找到了他的天赋所在,一个敢于冒险的媒体人永远是这个行里稀缺的人才。
这也是约翰愿意将他将监狱里带出来的原因。
他将街头混迹的狠劲带到了报社,制定了许多不计后果的报道,甚至很多都给《洛杉矶时报》带来了麻烦,但是——约翰从不计较这些。他需要他的狠劲与大胆,至于风险,可以由他来控制。
他会引导他逐渐进步,最后代替他在洛杉矶时报的角色。就像海浪的欢腾,旧的浪花总会被新的替代。一定会有这么一天,约翰喜欢代替他的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人,而不是报纸老板心中想聘请的底薪主编。
约翰眯虚起眼睛,淡淡说:“你知道吗?也许再过几年你能坐到我的位置上。”
他感觉那个后背一阵颤栗,像是惶恐不安之人的自然反应一般,不可抑止。一瞬间,那样的动作仅仅持续了一瞬间,之后便了无生息。拉尔斯看起来就像个矗立在主编办公室里的水泥柱子,安静的不可思议。
他不明白约翰这样说道意思,是试探——还是出自真心,没人知道。
约翰又开口了,语气平缓,希望用自己的声音缓解下属的紧张,“拉尔斯,在两个小时前我就看好《美丽心灵》的大胜,我认为那是一定的事情。甚至我还给评委会里相熟的人打过电话,他们什么都没告诉我,但却表示了对于《指环王》的赞赏。有什么地方不对?你也感觉到了,那群老学究竟然会赞美《指环王》……”
“所以呢?”拉尔斯开口,声音轻若的就像漂浮于空气里的羽毛。约翰打赌,如果这个小子的胆气再大一些,就足以于他分庭抗挣,但很可惜,真正胆气十足的只有他一个。所以约翰-卡罗尔也只有一个,他在《洛杉矶时报》的地位暂时还无可替代。
没人能想到那个只知道盈利的老板会妄图替换他,但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却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有些滑稽,但又真实,于是滑稽变成了残酷,约翰必须予以反击。
“所以我认为《美丽心灵》必胜,但我并不喜欢你的标题。”
“为什么?”拉尔斯说,他想要争辩,但在约翰的气质压迫下,他只能蜷缩着身体,躲在某个阴影的角落里。
如果说他是一个混迹街头无所畏惧的小混混,那约翰绝对是黑道大佬级别的人物。他精明、大胆、绝情,孤单一人住在洛杉矶郊区的大房子里,没有家人的羁绊。很好,连唯一的弱点都没有。
拉尔斯不是没有想过取而代之的事情。他自认为自己有能力,也有与能力匹配的决心与**,但他同时也明白,约翰是个不可小视的人。如果有什么东西,他不想给你,你永远也无法拿到。
约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因为我们是报纸,是《洛杉矶时报》,而这则标题的倾向性太强了。我需要一个缓和一点的切入点。我们要尽量俘获所有读者的心,而不仅仅是一部分。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吗?我需要的所有,所有读者的心,一个让所有读者都能够接受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