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帝国千年的战史证明了,全部由高级武士组成的玄甲圣骑士是这个时代最强大的重骑士,
经过炼金术师特别改进的铠甲,使得这些骑士的斗气护盾可以相互融合,
结合本身圣骑士惯有的队形与纪律性,运用更加密集的冲锋阵型使得冲击力更胜一筹,可以轻松碾压各类兵种,
即使是高级魔法师的高强度魔法攻击也无法阻止他们冲锋的脚步,当骑士们陷入混战时,他们装备的特制钉锤也将是敌人重装部队的噩梦,
这百余名玄甲圣骑士带头的是一名白袍骑士,此人一身重甲外罩白袍手持拜占庭王旗,旗帜上绣着象征着拜占庭皇权的双头雄鹰,
那名白衣骑士就是塔修斯一世皇帝的大皇子,有血袍王子之称的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今年虽然只有26岁,实力却已经是大地武士级别,这和他的身份地位息息相关,但不可否认道格拉斯的修炼天赋也是极高的,
年纪轻轻的道格拉斯更是身经百战,每一次在战场上道格拉斯都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而且每次战斗道格拉斯都喜欢在盔甲的外面罩上白袍,到战斗结束时道格拉斯身上的雪白衣袍都会被敌人的鲜血染红,
时间久了血袍王子的称号渐渐在大陆上响起,而道格拉斯本人对此也欣然接受,
因为道格拉斯并不是塔修斯与皇后的孩子,而是塔修斯在担任财务大臣时与商人的女儿结婚所生,
所以道格拉斯虽然是塔修斯认可的继承人,却不是皇后和大贵族们认可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道格拉斯想要得到拜占庭皇帝的宝座,就要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将血袍王子的名号打入每个人的心中,
让那些胆小的贵族敬畏他、恐惧他,最后认可道格拉斯有能力保护整个拜占庭,有资格成为拜占庭的皇帝,
为此血袍王子从小便爱好兵事,在血袍王子6六岁时便以兵刃为伴,体现出惊人的修炼斗气的天赋,
塔修斯也不遗余力的培养道格拉斯,当道格拉斯到了14岁时已经是中级武士了,此时的道格拉斯竟然要求与父亲一起出征,
塔修斯当然不许可谁也沒想到,在出征的前夜血袍王子穿上自己的铠甲,身罩白袍头戴面具混进骑兵的队伍里,随父亲一起奔赴沙场,
在战场上塔修斯被敌人团团包围无法脱身,就在这时只见一名白衣骑士手持骑枪浑身斗气纷飞单骑冲阵,
凭借高级武技千刃斩和雄厚的斗气,道格拉斯一人杀入数万人的军阵之中,直取蛮族酋长的首级,
浑身已经被敌人的鲜血浸透的道格拉斯,将敌军统帅侯赛因的头颅悬于马上,
蛮族士兵立刻军心涣散纷纷撤出战场塔修斯也得以脱困,从此拜占庭血袍王子道格拉斯的名号开始在大陆上响起,
数年的戎马生涯让道格拉斯参加的大小战斗300于阵,并且从无败绩,即使面对凶悍的匈奴骑兵,血袍王子也可以使用精妙的战术以少胜多,让一向诡计多端的阿提拉也无计可施,
到了现在血袍王子在战场上就是拜占庭士兵心目中的无敌战神,血袍王子的战旗所到之处士兵们无不欢呼雀跃倍受鼓舞,
此时道格拉斯已经下马登上城头,城墙守卫官加菲尔德马上上前行礼,
道格拉斯挥了挥手制止了加菲尔德道:“战场之上将军就不要做这些虚礼了,现在战场形式如何,”
加菲尔德忧虑的说道:“殿下,现在形势对我们极为不利,敌人的攻城塔楼有强大的魔法防护,魔法师们的攻击很难将塔楼摧毁,
在奥斯曼狂化士兵的推动下,塔楼不断靠近我们的城墙,如果让他们的塔楼贴上城墙,那么他们会依靠人海战术拖垮我们,”
“放心吧,敌人的攻城塔楼不会靠近帝都的城墙的,”道格拉斯心有成竹的说道,
说着血袍王子举起右手伸出拇指,单眼观察测算攻城塔楼离城墙的距离,然后只见血袍王子回头对操作投石车的工兵大声命令道:“目标300米,仰角三十七度装弹射击,”
砰,砰,随着几声巨响巨大的铁球飞向攻城塔楼,数十座有魔法阵保护的塔楼被巨石击毁,塔楼散落的碎木与滚落的巨石在敌阵中杀伤甚惧,
这些铁球可不是普通石头包着一层铁皮,而是炼金术师工会会长斯坦利,亲自交到道格拉斯手中的秘密武器,
这些看似普通的铁球,实际上掺入了秘银等珍贵的魔法金属,内部绘有精妙的魔法符文,
一旦发射出去会有破除魔法防护和高破坏力的属性,绝对是这些攻城塔楼的克星,遗憾的是这些特征的铁球数量真的不多,第一lún_gōng击便使用殆尽,
此时还是有大部分的塔楼沒有被打到,继续不断的向城墙靠近,这时道格拉斯有再次大喊:
“把所有的弩炮全换上刚弩,刚弩后面连上绳子,每条绳子的另一头都给我连上30匹军马,”
“是”拜占庭士兵们大声领命,这些守城的士兵们都极度崇拜道格拉斯,对血袍王子发号的命令,都会毫不犹豫的执行从來不会问为什么,
因为罗马战士认为在战场上,将军的命令就是真理,更何况是血袍王子的命令了,
当后面的攻城塔楼到达离城墙不到一百米处之时,道格拉斯一声令下,所有的弩炮都射向塔楼,每个塔楼上都被射入十來枝带着挂钩的刚弩,
“拉”随着道格拉斯的再次命令,城内的士兵拼命抽打另一面连接绳索的军马,
轰隆,轰隆,的巨响过后一座座攻城塔楼被轰然拉倒,攻城塔楼的巨大的身躯震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