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我也常跟自己说”
“人要学会知足而常乐”
“可万世都一笑而过”
“还有什么意思呢”
唱完这首《活着》,叶晨与徐巍感觉浑身畅爽,他们拿着吉他,对那些散台和卡座上的宾客致以谢意。
“好,这歌实在是听得酣畅淋漓,这比咕咚咕咚灌啤酒都爽啊。”
“哥们创作实力也太强了吧,这不比那些电视上的歌手差啊,我看你们若是去参加轩辕好声音什么的,那指定是冠军亚军的。”
“关键是这曲风,实在是太令人震撼了,此歌不红,天理难容。”
叶晨与徐巍在台上笑着。
“巍哥,此刻客人们的情绪还很高涨,要不来一首《乘风破浪》?”
《乘风破浪》是这个世界的歌曲,风格也是如《那一年》《活着》那般,叶晨觉得徐巍会喜欢。
“好啊,跟叶晨兄弟合唱实在是太畅快了。”
“叶小兄弟吉他弹的棒,唱的也很有感觉,更何况这些风格都是我喜欢的。”
“那好吧,那就带给大家一首《乘风破浪》”
说完,两人再次唱了起来。
一些兴奋的顾客甚至站起来跟着旋律跳动,毕竟这歌他们也熟。
现场气氛一直持续在很嗨的程度。
《乘风破浪》之后,叶晨与徐巍又演奏了几首这个世界的歌曲。
若是那首《王妃》没有送去保送,叶晨肯定会唱那首歌的,毕竟带动气氛,《王妃》绝对没的说。
在一阵兴奋之中,时间很快过去了三四个小时,这时候的客人们也有些倦了,这种节奏强烈的歌不再是最能触动他们的。
“妮后,我看你早已蠢蠢欲动了吧,我们两个歇会儿,你来唱一会儿吧?”
叶晨这话让台下那些原本有些倦的客人再次来了兴致。
“这位小妹也会唱啊,那得赶紧来一首。”
“对啊,我们要听小美女唱歌。”
虽然沈心妮的气质很冷,可长得的确是很俏丽,总是能让人生出一种喜欢之感。
这种喜欢可能就像对待自己的妹妹一样,只是对美好事物单纯的喜爱。
“那你觉得我该唱哪首歌?”
沈心妮对叶晨问道。
“就那首《南山南》吧。”
叶晨觉得这妮子的气质唱《南山南》,应该别有一番风味。
“那好吧。”
沈心妮很果断的答应了下来。
毕竟这妮子是很喜欢音乐的,不论是创作还是演唱。
只有在做与音乐相关事情的时候,这妮子才感觉到自己真切的活着。
“这位小妹也要唱原创歌曲吗?”
此刻酒吧又已经来了许多人,叶晨大体扫了一眼,至少也有二三十人。
“这也是一首原创曲目,请大家欣赏。”
说完,叶晨将话筒交给了沈心妮。
“吉他自己弹吗?”
叶晨对沈心妮轻声问道。
“当然”
这妮子依旧果断。
叶晨想想也是,自己就不应该问,这可是个跟乐器打交道十多年的小怪物,怎么可能让别人在乐器上帮她。
沈心妮拿着吉他,翘着脚在一高脚凳上坐下,拿起话筒对台下顾客说道:
“接下来是一首《南山南》”
说完,沈心妮就唱了起来: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穷其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
随着沈心妮词曲的唱出,台下顾客一下安静了下来。
之前那些歌都是容易使人的情绪燃起来的,可这首歌,却不是这样。
这歌,很安静,甚至,很哀伤。
这歌就是有着一种让人静下心来轻轻感知的魔力。
···
“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
“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
···
沈心妮依旧在那里安静的唱着。
叶晨认真盯着这妮子,这妮子纤细的手指在吉他弦上弹动着,另外一只手变幻的按着弦。
她就这样安静的在那里坐着,美眸放空一般的望着远方。
优美的歌词不断从沈心妮的红唇间唱出,叶晨从这妮子的歌声里,听出了一种孤独。
说起来这妮子的确是孤独的,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一个朋友。
甚至这已经令她觉得没有朋友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
也正是这种孤独,让沈心妮赋予了这首歌以味道,令这歌更具有一种厚重感。
···
“大梦初醒荒唐了一生”
···
直到这妮子将整首歌唱完,现场都是一片安静。
而最终,叶晨的掌声将这安静打破。
之后就有顾客欢呼了起来。
“好,这歌太走心了,就在之前这首歌的时间,我仿佛走遍了轩辕国的南方北方。”
“这位小美女的演唱实在是令人惊异,每一句中的那份孤独的重量,让我有想哭的冲动。”
那位白领姑娘真的眼眶都红了。
“这歌是谁特么写的啊,也太有感触了。”
那位之前掐灭烟时还能保持绅士的男士,此刻却是忍不住爆粗口。
叶晨身边的徐巍也满是感叹:
“这歌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精心写了一整年的歌词,然后某天一好朋友来了,之后即兴唱给朋友听的一样。”
“这写的是不敢对外人说的真性情,唱的是还好有人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