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刚真的很累。
一夜操劳,扛着一个小姑娘跑了十几里路,完事还要哄这样一个小傻瓜睡觉,身体累,心更累。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看似是个白痴的小姑娘,在扑到他身上这数次,已经把他身上藏的“小玩意”都给摸透了。
比如,吴刚身上的迷香和火折子。
此时,吴刚正在沉睡当中,他虽然还保持着一丝的警惕,但那是针对外人的,绝对不包括怀里这个小姑娘。
而这位名曰“胡小月”的小丫头,缓缓的,慢慢的,轻轻的,一寸一寸的移动着自己的手指。
吴刚似有所觉,把怀里的小丫头搂的更紧了。
胡小月俏脸微红,闭眼等了一会儿,发现吴刚没有醒来的意思,又重新动作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胡小月终于取出了吴刚身上的迷香与火折子。
此时二人的姿势极为暧昧,彼此搂着彼此,紧紧贴在一起,甚至彼此能够听到彼此的心跳。
山洞外,鸟儿在脆鸣,风儿在歌唱,一切都是那般的美好和睦。
而胡小月紧紧搂着吴刚,双臂探在吴刚身后,用火折子轻轻点燃了迷香。
然后,胡小月屏住了呼吸。
半晌后,吴刚脑袋一沉,彻底被迷晕了过去。
而胡小月则赶紧抽出身来,跑到洞外,把点燃的迷香掐灭,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许久许久之后,大约等到洞里的迷香已经散尽了,胡小月重新回到了山洞。
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闭着眼睛,有些娇羞的脱吴刚的衣服。
不要误会,这胡小月显然不是个“好色之徒”,她只是要穿吴刚的衣服而已。毕竟,如今的她,还只穿着睡衣,怎么逃?
穿上衣服后,她没有停下来,甚至没有逃跑,而是把被褥用力撕扯开,撕成条状,叠了好几层,把吴刚的双脚双手牢牢的绑在一起,又把他的身体彻底绑了几圈,才松了口气,重新点燃迷香,跑出了山洞。
胡小月跑啊跑啊,终于在山林中碰到一位砍柴的老汉,她表明了身份,请这位老丈去城里头快快请她爹来。
老丈半信半疑,直到胡小月把她的贴身挂在勃间的小“金锁”取出来,老丈才终于信了。
胡小月把自己藏了起来,等待她爹胡不为的到来。
不得不承认,这胡小月是个聪明人。
她昨晚尚且还被吴刚抗在肩上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自己被绑架了,但她没有声张,反而在吴刚发现她醒来后,故意装作是个小傻瓜,把吴刚迷惑了过去,这才得以彻底脱身。
然而,她并没有想到,人心险恶,那位老丈一开始的确是要去县城给县令大老爷报信的,但他在半路上被他的儿子给拦了下来。
他的这个儿子,就是一个闲汉,二三十岁的人,整日里好吃懒做,这都上午了他才刚起床,可怜的,他爹却早已在山上砍柴。
这当儿子的看到自家老爹慌里慌张的跑,就拦下问老爹不在山上砍柴,瞎跑什么。
这种大事,老丈不可能瞒着自己儿子,就把他碰到被绑架的县令女儿,要去县衙报信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儿子。
这种奇葩的遭遇,儿子并不相信,直到老丈把那纯金打造的小金锁取出来,他才信了。
但是,这小金锁值不少钱呢,儿子见财起意,心想这荒郊野岭的,一个绑匪,一个孤女,有啥可怕的?
于是乎,儿子夺了金锁,把他老爹锁在屋子里,提了一把砍柴刀,“哼哧哼哧”的跑了很久,终于跑到了山上。
“县令千金大小姐!你在哪儿,我来保护你了!”
嘿,小伙儿虽然懒,虽然不孝,却很聪明,居然使了这么个法子来诱胡小月出来。
胡小月略一沉吟,心想这一定是那位老丈的儿子,便欢欢喜喜的现出身来,“我在这儿呢!”
懒汉循声跑上前,看到胡小月后,顿觉眼前一亮。
无他,这胡小月虽然穿着吴刚的衣服,但她的容貌的确是极为水灵的,这懒汉整日住在荒郊野岭,何时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正所谓,机缘巧合遇千金,懒汉先起贪心,再起色心。
胡小月一看到懒汉的眼神,就知道坏事了。
这懒汉的眼神实在太坏了,比洞里那个所谓的绑匪要坏多了。
“你是什么人?刚才那位老丈呢!?”
懒汉狞笑道:“县令千金?嘿嘿,哥哥是来保护你的呀!”
说罢,懒汉就扑了上去。
胡小月吓得花容失色,慌忙逃窜。
可是,这荒郊野岭的,她一个小姑娘,又能往哪儿逃呢?
懒汉逐渐逼近,胡小月一狠心,往山洞里跑去。
此时此刻,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昨夜绑架了她,却从未轻薄于她的吴刚了。
她突然有些悔恨,她不应该在走之前点燃迷香的,她怕吴刚还处于昏迷状态。
或许是因为生死之际激发了胡小月的潜力,或许是因为那懒汉好吃懒做,体力不支,居然迟迟没能追上她,让她顺利跑回了山洞。
然而,当懒汉看到胡小月居然进了山洞后,又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眼神中冒着淫光,一步一步,缓缓逼近。
……
山洞内,吴刚早就醒了。
其实,在胡小月绑他的时候,他的意识就已经清醒了过来,只是还不能掌控身体而已。
胡小月走后,吴刚逐渐恢复了一些体力,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滚动”身体,将重新点燃的迷香碾灭,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