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顶着热辣辣的太阳,身处庭院中的云绮交替着用衣袖扇风。
今天,林新夜带着林朔夜出了门,听说是在陵最著名的酒家招待远道而来出席她与林朔夜婚礼的贵族们。
所以对云绮而言,今天是个好日子。
“贱货,你在这里做什么?”
不出所料,云绮听到了林晚晴的声音,这边是林晚晴闺房的后院,和她的素云阁有一段距离。
“散步而已,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来了。”
“散步?哼!你还真是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了?告诉你,你不过是一条对我大哥有点利用价值的狗而已,少在那儿得意!”
“是么……”
耸耸肩,云绮笑靥如花。
“不过不管怎么说,能当条有利用价值的狗也总比某位披着人皮却猪狗不如的二小姐强。”
“你敢骂我!”
“拜托,这世上二小姐多了去了,谁说猪狗不如的那个是你了?”
“你……”
被云绮气得青筋暴跳,林晚晴一扬手想要揪住云绮的头发却被云绮躲开了。
“明天我就要成亲了,若是弄伤了脸到时候没面子的可是林家……像我这么深明大义,你弟弟娶了我就偷着乐吧!”
“哈!你这贱货……”
还想再骂两句,可林晚晴突然轻挑嘴角,道:“算了,本小姐大人不记小人过,而且你说的也对,就算是为了我三弟在大婚的前一天也不能跟你计较……到时候,我这个当二姐的还要送你一份大礼呢!”
林晚晴语调阴阳怪气的,云绮也见怪不怪。
“是吗,那弟妹我就先谢过二姐了。”
不甘示弱,云绮心想,林晚晴所说的礼物八成就是这两天废寝忘食制作的毒药。不过她对林家还有用,那毒药多半也是不会致她于死地。
此处明明是依山傍水、恬淡清幽的庭院,然而此时却因为两个女子而剑拔弩张。
干燥的空气,仿佛一点即燃。
“不好啦、不好啦!”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叫喊声。
喊声焦急,似乎出了什么大事。
林晚晴顿时皱眉。(
“瞎嚷嚷什么?发生什么事了?”
一名侍卫跌跌撞撞跑到自己面前,见状,林晚晴却是双臂抱胸不慌不忙。
“二、二小姐不好了!那个……药房那边失火了!”
“什么!”
一瞬间,林晚晴大惊失色。
“你们这群饭桶!好好的药房怎么会失火!”
一边朝侍卫怒吼,林晚晴一边跟在侍卫身后朝向冒着黑烟的药房跑去。
留在原地的云绮,目视着他们的背影直至消失,嘴角上翘。
机会来了!
扭头四下看了看确定没有外人在场后,她迅速溜进了林晚晴的闺房。
通过进入王府后这几天的观察,云绮可以确定林晚晴向来不喜欢丫鬟与侍从常伴左右,因此她笃定这间房间里此时一定空无一人。
不出所料,偌大的房间,没有一个人影。
以云绮的经验而言,偷东西这绝对是人生中的初体验,不过好在她身手矫捷,很快就锁定了目标——
于散乱的药草之间唯一显眼的红色小药瓶。
拔起瓶塞,云绮拿出事先藏在身上的白瓷瓶,由于不知道林晚晴制作的毒药是液体、粉末还是药丸,所以瓶子是最方便的容器。
从红色小药瓶中倒出来的是白色的液体,和水没两样。
“果然……”
云绮忍不住嘀咕了一声。
实际上,她原本也猜想林晚晴制作的毒药会是无色无味的液体,因为这种毒最适合趁乱下进酒杯中,还不容易留下证据。
将毒药倒的一滴不剩,她又把提前准备好的清水灌了进去,至此,毒药的偷天换日计划成功。
“钟子情那边应该也快把火扑灭了吧!”
喃喃自语,云绮环视了一圈林晚晴的屋子,确定没有破坏现场后,蹑手蹑脚地溜了出去。
这就是昨夜她对钟子情提出的主意——由伪装成侍卫的钟子情在林家药房放火,引起林晚晴的注意,既然是对毒药颇为钟爱,林晚晴一定不会对起火的药房不管不顾,与此同时,再由她潜入到林晚晴的房间中把毒药偷换成水,神不知鬼不觉,既避免了大婚之日遭殃,又多了个“好东西”在手。
朝着素云阁的方向往回走,云绮掂了掂手中的白瓷瓶。
另一边,药房的大火已经扑灭,药草基本上没什么损失,然而林家的侍卫还是被林晚晴痛打了一顿,当然其中并没有钟子情。
起火的原因最终被归为药草自燃,而钟子情并非守护药房的侍卫因此逃过一劫。
到了傍晚时分,林家大总管将云绮两天前要求的所有东西都置办齐全。
与林朔夜的大婚之日,就在明天。
也就意味着,明天是云绮最后的逃跑机会!
夜上三更,独自一人呆在房内的云绮内心忐忑不安。
今晚,她倒是不用担心林朔夜会来骚扰她。
按照焰云国的传统,女子出嫁前的一晚是绝对不能与新郎见面的。
至于钟子情,也没有来见她的必要。
因为,一早他们两人就已经见过面了。
仰头望月,月光清冷。
“就是明天了……”
明明此刻应该是入睡的时间,可云绮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瞳却是炯炯有神。
她心知肚明,为了明天她该睡了,但越是这么想头脑就越清醒。
最终,云绮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