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野拉着步凌雪向百里街之内不知走了多少里,见有一间胭脂铺的胭脂便宜至极,就进入里面想给她买一盒胭脂,这一进去,差一点儿将他吓了一大跳,都是人呀!而且都是女人!不管是瘦的、胖的、还是老的少的,都在这里,这让他生了一脑门儿的冷汗,这什么情况,整个一个女人窝,里面胭脂水粉其重的差一点儿没让他找一块板砖儿将自己拍晕,受不了呀!
步凌雪此时兴致高的很,和这个女人聊了几句,和那个女人说了几句,别看人家都是第一次相见,不过大家志向相同,竟然挺聊得开。
现在步凌雪犹如一条得水的游鱼不一会儿也加入了进去,她们一起挑胭脂,一起和老板讨价还价,叽叽喳喳的简直让步野头痛欲裂,他给步凌雪说了一句,然后人如风一般钻出了胭脂店,在钻出胭脂店的途中不知有多少次转进了一些女子的怀中,让他不仅羞,而且难受,这日子这不是人过的,还是早走微妙。
晕头转向的出了胭脂店,步野用手扶住一个廊柱狠狠的吐了口气,刚才他差一点儿没死里面。
“女人呀!真是一帮奇怪的动物!”
步野知道步凌雪还得一会儿时间要出来,闲来无事儿,看到胭脂店对面有一家杂货店,如蒙大赦一般告别了浓浓的胭脂味儿和那里的叽叽喳喳,射向杂货店。
杂货店之内的人相比其它店铺来说人烟稀少,尽管今天是崇蛮节,仍然少的可怜,看来这里的生意不咋地呀。
步野进入杂货店,杂货店的店主仍然在哪里逗笑着自己怀中的孙儿,对他爱搭理不搭理的,态度很冷淡,一副想要东西自己挑,不想要东西赶快滚蛋的架势。
对于店老板的冷淡,步野也没有往心里去,就慢悠悠的在这里闲逛,反正雪儿从胭脂店出来还得些时间,他不急,在这里闲逛都比在胭脂店强。
杂货店里的东西都是一些陈旧的东西,大多是店主收别人不要的东西,别人都不要的东西,你说这里有用的东西能有什么用处?这里的东西大多数是卖给普通老百姓的,想必没有什么好东西。
步野既然来了,就随便看一看呗!倒是想去他处,可是身上钱财很少,没有那个底气去,来这里瞧一瞧,说不定看能看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杂货店本就不大,步野在其中走了一会儿,已经逛了大半儿,就在他将要走到角落的时候,这时却觉得丹田之中的无瓣紫金莲花蕊竟然无缘无故的躁动起来。
步野微微皱了皱剑眉,心中一动,这无瓣紫金莲花蕊不会无缘无故的躁动起来,从前几次的经验来看,这个杂货店之内,恐怕有什么让它感兴趣或者讨厌的东西。
想到这里,步野观看杂货店之内的东西更加的仔细,越是往里面走,越是觉得丹田之中出现了一股气,这股气好似顶着无瓣紫金莲花蕊一般,让自己的丹田不停的抖动。
步野好奇起来,在这个角落里他走的格外的慢,也观看的格外仔细,想要找寻那个让无瓣紫金莲花蕊感兴趣或者厌恶的东西。
突然一张破损的锦布进入他的眼帘,这锦布有一张锦帕大小,通体金色,里面有密密麻麻的红色线条,仔细看去有一轮红日,一只眼为金色,通体赤红的鸟,看鸟的形状酷似一只麻雀,红鸟在迎着红日飞翔,虽然其表面上已经被污色覆盖,但是从其一角可以看出不是凡物。
从锦布的形状可以看出,其应该是一面大旗,而这片锦布只不过是那面大旗的一角
“这什么东西?看起来像一面大旗的旗角,无瓣紫金莲花蕊怎么会对一个残破的旗角有兴趣?这没道理呀!”
步野一边寻思,一边将锦布拿了起来,用手擦了擦上面的污秽,此时体内的无瓣紫金莲花蕊更加的狂躁,有一种呼之欲出的感觉,当那片锦布拿在手里的时候,本来毫无温度,好似感到了步野丹田中无瓣紫金莲花蕊的气息一般,其温度竟然慢慢的身高,他只觉得手中的锦布竟然有一点儿烫手,而且它的重量也在慢慢的变轻,此时拿在手中轻若无物。
“看来这面旗角绝非凡物,不管它有没有用,既然神奇的无瓣紫金莲花蕊对它有意思,那就得买下来,拿回去研究说不定能够知道其中的原由。”
心思打定,步野意识到这片锦布非凡物,拿到正在逗孙子的掌柜的面前,笑道:“掌柜的,这片锦布得自何处?”
掌柜的停止逗笑孙子,勉强笑道:“是我在收货的时候在某一条河之中捡的,开始以为是一个破烂,可是见其上面图案还算不错就拿回来给孙子玩儿,这个东西很不错!自从拿到家中那一天,家里基本上就没有生过蚊虫,就是老鼠也是没有。”
步野笑道:“如此神奇的东西,掌柜的为何要卖呢?天天放在家中不好吗?”
那掌柜的憨憨笑道:“不瞒小哥儿,时日久了,这东西已经失去了原先的效果,成了一个废品……,原先驱除蚊虫的功效已经没有了,以前它在夜里总是散发着金色的光芒,看起来犹如一张金箔一般,现在连发光的本事儿都没有了,成为了现在这个样子。”
别家的掌柜的都是将自己的东西往天上夸,目的就是让客人多掏腰包,而这个掌柜的却是个实诚之人,怪不得生意冷淡。
步野嘿嘿的笑道:“掌柜的这片锦布你怎么卖?”
那名掌柜的一愣,没想到这么一个无用的破玩意儿竟然有人要,这可奇了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