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跨年了,感谢亲爱读者们的大力支持,爱你们,爱你们,爱你们)
她忽然想起曾经与同学朋友泡在ktv,人人争抢当着麦霸,她还记得她的死党张静,最喜欢拿麦嘶吼,每次都要来一首青藏高原,简直是韩红的忠实歌迷,那些尘封在心里最遥远的记忆,在灯片摇转之间,霎时映满脑海。
她忽然眼眶酸涩,喉咙发紧,又开心的笑着,眼角喜极而泣,有那么一瞬间,她仿佛回到了家,那个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
“姑娘,这是什么时候挂上的,我刚刚挂灯时还没发现呢。”小离兴奋的踮起脚尖。
甄月依旧曾经在尘封的记忆中,回道:“是很美,忽然好想k歌。”
“孩歌?”小离疑惑不解。
甄月噗嗤一笑,那些悲伤与绝望渐渐隐了下去,笑着说道:“不是孩歌,是唱歌的意思。”
“姑娘唱一曲吧。”
她摇头说道:“不唱了,在记忆里唱。”她是个怀旧的人,最喜欢的便是邓丽君的歌,每次清唱,总能从中感受不同的意境,这就是邓丽君歌曲的奇异之处。
“姑娘,这一定是殿下派人挂上的,殿下真是有心。”
小离这么不经意的一说,却让原本轻松的她浑身一颤,忽然想起那日在醉荷园,她便敷衍的说过这彩灯,当时只是想着让他知难而退,没想到他真弄了旋转的彩灯,这些精细奢华的彩灯,只怕费了不少时日,难怪这几日没见着他的踪影。
她今日心情极好,不想思虑些伤神的事情,便没心没肺的将小离的话抛到脑后,继续欣赏着眼前的花灯,清丽的面容巧笑连连,眼梢的锐利淡淡隐下。转化成纯粹的开怀。
男子伫立在院外的假石旁,浓墨的黑影将他笼罩,很难让人发现,从这个角度。正好能瞧见房檐下的一袭绿萝裙女子,黑色的披风轻轻卷起,低垂之间,流苏不时滑下,显得娇媚可人。嘴角的笑容清澈耀眼,好似天空最闪亮的明星,又如天山上盛开的雪莲,美得让人疼惜。
他嘴角噙着笑意,冰雕的五官是从未有过的欣喜,也只有在黑暗笼罩下,他才会透出最为真实的情感。
“殿下,不进去一起赏一赏花灯吗?”
五月一直候在身边,见主子一直看着院内,也不进去。心疑的问道。
他摇了摇头,声音低沉如细蚊:“难得她开心,见了我,只怕便吝啬给一分一毫了。”他跨出一步,低声道:“回去吧。”
“是。”五月连忙举起长灯,殿下连夜让人赶制彩灯,已经好几夜未合眼,只怕此时也累了。
他很快消失在映红的夜色中,孤傲凛然的身影挺拔修长,薄薄的嘴角一直噙着笑意。久久不散。
不知她是否还记得,那一盏红莲灯。
而远在最西南的晨曦园,门庭冷落,无人问津。秋风微寒,荡起房廊下孤零零的红灯,竹叶被风吹的唰唰作响,一阵阵咳嗽好似凋零的落叶。
夫子接过小夕递来的汤药,喝一口,便喘着气躺下。脸色苍白如纸,双颊消瘦到极致,即便如此,倾国的容颜依旧摄人心魂,呈现病弱之美,自从她一夜之间病的不省人事,搬离之事也被搁浅下来,圣宫不时派御医前来,却依旧没能治愈她的风寒。
“小夕,我怎么听到远处好像很热闹。”
小夕眼眶顿时发红,垂首不敢看她,将有些凉的饭菜端起,声音沙哑道:“饭菜凉了,奴婢去热一热。”
“怎么了?”
“小姐。”小夕泪水潸然,跪坐在一边,心疼的说道:“奴婢心疼小姐命苦,你是不知道,今夜整个凌王府的下人还有府兵都跑去巧云居了,说凌王殿下专门打造了会动的彩灯,灯光璀璨夺目,均是琉璃薄片制作,极尽奢华,就是为了博红颜一笑,可我们晨曦园,门庭清冷,小姐又重病缠身,奴婢心疼。”
夫子眸色一黯:“一堵青墙,人生百态,一喜一忧,尽看沧桑泪。”
“小姐……。”
“去吧,将冷水打满吧。”
“小姐,值得吗?每夜用冷水沐浴,寒气入体,时日久了身子会耗损严重的。”
夫子看着窗外斑驳的黑影,眼神空旷凄凉,无力的说道:“总有一天会值得的,这些日子我想到了很多,想起母亲常常跟我说过的话,女人这辈子只能靠男人而活,我从来都不屑于,所以吴荀丞相与宣文帝将我送来了这里,除了这张脸,我没有任何筹码,现在才知我一如所有,连这张脸也是多余的,那个男人根本就不屑,我躺在冰冷的床上,心却一日日贪婪起来,我只能告诉自己会值得的,会值得的,我才能有动力活下去。”
“小姐,奴婢知道了,小姐一定会苦尽甘来的,奴婢这就去打水。”
“小夕,明日将我从东郯带来的三史四经找出来,过几日等我身子好一些,便去趟巧云居作为谢礼。”
小夕疑惑道:“为何送书籍?”
夫子回道:“上次我去巧云居,就发现里面多是古典书籍以及民俗通文,三史四经只有东郯有,我感觉她应该会喜欢。”
“好。”小夕却有些不服气,说道:“小姐,我们会什么要讨好那个女人,是她一直挡着小姐的道。”
“你不懂。”夫子无力摇头,神色轻柔,却有一股以往不曾有过的精锐,说道:“你没听过敲门砖吗?”
小夕眸色一亮,默契的点了点头。
戌时时分,巧云居聚堆的人渐渐散了去,夜色已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