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除了少数的商人,佣兵,或者有不得己原因的人们,很少有人随意出远门。
因为路途上有太多的未知,疾病,野兽,魔兽,甚至是……强盗,任何一种意外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是致命的。像贝塔这样子孤身上路的,不是傻子,就是强者。
傻子一般都活不了多久,很少见。因此路上孤身上路的人,多半都是有所倚仗。
出远门的人少,即使是官道,也显得很寂静,更别提树林中。
海迪穿着一身紫色的连衣裙,这是贝塔第一次见她穿这样华丽的衣服,平常的时候,她穿的都是方便行动的束衣,要么就是轻便的软皮甲。
贝塔走到她面前,微笑道:“会打扮了,即将成为城主夫人的人,果然不同。”
海迪拎起裙角,缓缓转了个圈,香风扑面,然后她笑道:“漂亮不,为你穿的。”
贝塔一撩眉毛,有些不明所以。
“谢谢你杀……如果不是那样,纳戴特永远也解不开心结,而我永远也成为不了城主夫人。”海迪走到贝塔面前,她明亮的眼中,全是感激,也有着一种让人心跳加速的热情:“你对我的好,我会永远记得。”
海迪双手,柔柔地按搭在贝塔的胸膛前:“所以,这是一个女人最真挚的感激,别拒绝。”
海迪仰头,献上红唇。
良久后,两人唇分。海迪额头轻轻抵头贝塔的肩膀,小声说道:“我知道你还看不上我,所以才不碰我。”
“不是,你很漂亮。”
“说谎。”海迪轻轻地笑了,脸上满是戏谑:“那个圣武士少女是你的情人吧。”
“不是。”
“又说谎,我也是女人,她看你的眼神,我一眼就看懂了。”海迪整个人依偎进贝塔的怀里,说道:“你有更年轻,更漂亮的少女,当然看不上我这年老色衰的野花了。但是,天天大鱼大肉,美味佳肴的吃多了,也会厌的,如果有天你想吃些小甜品,或者想吃些奇特点的味道,换换口味,一定要偷偷来找我,我在回音城等你。”
…………
…………
半小时后,贝塔重新上路了,一缕紫影,在树林中若隐若现。
回音城离光明圣域,大概只有六百公里左右。在这个世界的普通人看来,六百公里的距离,是非常遥远的距离,但像贝塔这样,拥有豪宅术的职业者看来,却是一次舒服的旅途。到了晚上,用魔法给驮马造一个小型的石质马厮,防止它在深夜被野兽叼走,而自己则
驮马很适合载人长途跋涉,它们对食料不挑剔,脾气好,耐病力强,体力足。而战马虽然暴发力强,速度快,但太精贵,不但要吃得好,还得细心照料,不像驮马,到了目的地,随便扔把干草都能吃得津津有味,还会自己在附近找草吃,大部分的绿草都能食用,十分省心。
养一匹战马的成本,可以养七匹左右的驮马。
所以长途旅行的时候,一般使用的都是驮马。
另外,驮马偶尔也可以当作战马来使用,虽然它们确实是没有真正的战马跑得快,但他们毕竟也是马啊,跑起来的速度怎么说也超过人类了,乌尔干达那边,连骆驼都可以组成骑兵队,更何况速度更快些的驮马。
不过在战场上,真正的战马依然还是主流,毕竟战马高大些,这在正面战场上,是很大的优势。
战马和驮马都可以契约成魔宠,而魔宠马也是许多法师的第一选择,毕竟游戏前中期,除了风系魔法师外,没有其它玩家拥有快速转移手段,而整个游戏的地图又大得夸张,因此,乘坐马匹就成了最常见的远距离移动手段。
而施法者们纷纷把马匹契约成魔宠,于是,在游戏前期,很有名的,大马与小马之争就这样开始了。
大马指军马,小马指驮马。
游戏前期,大马魔宠比较强势。魔宠化的军马不但爆力发和速度有了很大的提升,而且在耐力上也有小幅度提升,而且战斗力也不弱,对法师的帮助很大。
而驮马魔宠,爆发力和速度自然是有小幅度提升的,它们继续大幅度强化自己的强项,更好的抗病,抗毒能力,极高的体力,以及……更广泛的食谱,甚至可以吃些熟肉了。
到了游戏中期,契约了军马的施法者们发现,他们为饲养军马的花销,三四年下来,是一个很夸张的数字。而契约驮马的施法者们,几乎不怎么用花钱买马料,驮马魔宠随便啃些树皮树叶都能吃饱,而且驮马魔宠对气候的适应更好,无论是炎热的沙漠,还是冰冷的雪地,都能来去自如,相比之下,军马魔宠在这两个地方,更容易生病。
游戏中期,大马与小马之争就落下了帷幕,驮马魔宠胜出。
但依然有很多魔法师选择契约军马,毕竟夸张的奔跑速度……有时候就是一种信仰。
说得更简单点,大马和小马,就是超跑和越野车的区别。
贝塔一路走,一路怀念起当年的在游戏中的岁月……虽然它没有契约马区作为魔宠,但这并不妨碍他加入到论战中,他支持的是驮马魔宠,但现在想想,如果非要让他在这两者中再选一次的话,他多半选的是军马魔宠。
原因很简单……当年他在游戏中没有什么钱,现实中也没有什么钱。
可现在不同,他非常有钱,养一匹军马魔宠轻而易举,最重要的是,军马魔宠帅气啊,高头大马,俊朗不凡,驮马矮小许多,毛色又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