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云规规矩矩的坐在小丁身边,翻看一个鞋底上的八角花,她是不敢挨着陆小乙坐的,那个蔫坏表妹她不得不防,万一表妹故意使坏,把她闹个大红脸就尴尬了。春云稳稳神,装着不知情的模样,比起她娘来,春云倒显得大气一些,镇定的神色颇有几分王婆子的风范。
陆忠很快回来,笑着跟玉兰道:“今天运气好,杨哥正好在家歇息,肉铺子让他大儿看着的。我去请他,他可高兴了说收拾收拾便过来。”
玉兰笑,“太好了,趁着杨哥还没来,你赶紧去宰只鸡,我一会儿去小铺子买些肉,咱中午整几个硬菜,你们好好喝几杯!”
陆小乙提醒道:“爹,宰只大公鸡哟,下蛋母鸡不要宰。”
兢兢业业的大公鸡今天真是倒了血霉,早上吊几嗓子把命都搭上了,陆小乙默默念着阿弥陀佛,早死早超生,来生别再做公鸡了。
杨家人来的太快,陆忠还在汤鸡拔毛呢,杨屠便携家带口上门了。
杨屠穿一身八成新的藏蓝细棉布衣衫,许是往常习惯看他穿麻布短褐倒腾肥猪,如今看他穿这身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连他本人都有些手足无措,往常彪悍的性子被一身衣服捆束住了,百般不自在。
杨屠媳妇穿豆绿衣裙,系墨绿色腰带,头发梳的妥妥帖帖,发髻上插一支素银簪子,绿色虽跟她黯哑的肤色不搭,但整个人收拾的干净利索,看起来比往常年轻许多。
至于今天的主角杨志文更是收拾的干净整洁,想必是刚洗过澡,头发看起来还未全干,因着急出门被束成一团微湿的发髻。你若问怎么看出来的,只需要跟他往常的形象做对比就好了,往常因经常捆住运猪宰猪,头发根本没有服帖的时候,随时都是一副在强抢民猪的凌乱摸样,而此时此刻,他头顶及两鬂有明显的梳齿痕迹,发髻挽的整整齐齐,深色的脸颊上浓眉大眼,有一种少年郎的虎虎朝气!
更夸张的是,杨志文提着一只猪后腿,是的,一整只猪后腿,少说也有二十来斤,就这样轻轻松松提过来了。
陆家人和王家人都楞住了,这只是相看呢!不是定聘!你们大大咧咧提一整只猪后腿来陆家是什么意思?即使是不好意思来陆家吃饭,随便提两斤肉来也行,干嘛要提一只猪后腿啊?这样会显得你们很急切好么?
还有就是,你们不能用个草帘子或者筐子遮一下么?村里人多眼杂,飞只蚊子都要分个公母,你们这样提着猪腿一路走来陆家,不是把陆家往风口浪尖上推么?
玉兰显然不知怎么应对了,还是王婆子反应快,笑着对玉兰道:“客人来了赶紧招呼啊,茶水都备好吧!”
“好了好了!”玉兰反应过来赶忙应答,然后笑着招呼杨家人进屋坐,又让陆小乙去后院喊陆忠。
陆忠正在烫鸡拔毛呢,急着出去待客,拔鸡毛的活儿理所当然交给陆小乙。
拔鸡毛并不是个轻松的活儿,好比连铁砂掌,手要不怕烫,揪着鸡毛赶紧拔,还不能把鸡皮烫过,省的连毛带皮扯下来,鸡皮再少也是肉,还是要珍惜是不?
烫过水的鸡毛有股怪味儿,陆小乙屏住呼吸迅速的拔着,直到公鸡变的白裸裸才放到菜案上的盆里,并用锅盖盖上,再压上一个盆儿,谨防飞檐走壁的好吃猫来偷食。收拾鸡毛时,陆小乙挑了些公鸡的红尾羽,打算做个鸡毛毽子,也算对得起英勇赴死的公鸡了,做个毽子留个念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