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我兄弟,本将恨不能吞了孙小凤的心为尔等报仇雪恨。”
说话间,举起破虏拿来的那一杆白色的大旗。道:“今天,我朱常渊发誓讨伐逆贼孙小凤,就此以白旗为号,顺便祭奠一下这十位兄弟的亡灵。”
“刺啦!”朱常渊将大旗放到在地。从旗子上撕扯了一条白布下来缠在自己的右臂上,道:“十位兄弟,本将不能保住你们的性命,唯有以此在身上,他日讨伐逆贼孙小凤之时。愿你们也能亲眼看到。”
朱常渊说完,破虏同样上前撕扯了一条白布缠在右臂冰凉的铁甲之上。
随后,二百名士兵一个个上前,将那白色的大旗撕扯干净,每人一条白布缠臂,完了之后又回到队伍中,站的整整齐齐。
“兄弟们!”朱常渊高举自己手中的狼牙棒,大声说道:“逆贼孙小凤,横行房县,不法大明。恣意决人生死,祸害忠良之士,你们怎么办?”
“杀!”
“杀!”
“杀!”
下面虽然只有二百人,然口径统一,声势震天。
两边的老百姓都被这种声势感染,不由得举手与兵士一起高喊:杀,杀,杀!
三声过后,现场沉寂如无人。
朱常渊又问道:“逆贼孙小凤,酷刑虐杀我十位军中兄弟。该当如何?”
“杀!”
“杀!”
“杀!”
。。。
朱常渊又问道:“逆贼孙小凤,欺我年少,藐视本将在先,侮辱本将在后。你们可能忍?”
“杀!”
“杀!”
“杀!”
这一句话,才说出朱常渊的本意。
“将军!”人群中突然出来一个看似五十来岁的男子,手中捧着一副金色的盔甲走到朱常渊面前,将那盔甲高高举过头,说道:“我家张大帅知道将军要出征讨伐逆贼孙小凤,无以为赠。特命在下奉送此甲与将军,愿将军早日凯旋。”
“盔甲?”朱常渊伸手接过那套明晃晃的盔甲,打开看了一眼,确实是好甲。
不过这副盔甲如果和自己打造的盔甲比起来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华而不实。
无他,这套金黄色的盔甲是中国古代传统的盔甲,而朱常渊打造的,让将士们穿戴在身上的却是西方国家才有的那种整体式板甲,说白了就想t恤一样是从下往上套上去的。
并非说是中国古代比不上西方,然而但就盔甲来说,西方欧洲的那种盔甲更合适,在战场上也更实用。
“是的将军。”那人抬起头,说道:“据说这幅盔甲乃是曹文诏生前所穿。”
“不要”。
朱常渊粗鲁的将盔甲扔出好远丢弃在地上,道:“朱某人上的是战场,吃穿用度一律和军中兵士一模一样,岂敢有所不同。”
这话一说,下面的二百人心里顿时都暖烘烘的。
“老子就穿我这套黑乎乎的盔甲,还要用它上战场亲自杀敌。”说完,手中大棒高举,大声吟咏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是诗经中的名篇,《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下面的战士,没有不懂这首古风的,听到朱常渊吟咏,也一同尾随,粗狂的声音充斥山野,将这首诗朗诵的动人心肠。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众人齐声高呼,三遍而止。
那名给朱常渊送盔甲的家伙,灰溜溜的将地上的衣甲捡起来躲进了人群之中。
“好!”朱常渊翻身上马,将头盔套在头上,朝众人一挥手道:“所有人,听我号令,讨伐逆贼孙小凤,出发。”
“是!”
顿时所有人翻身上马,跟着朱常渊转身离开。
二百人,二百匹战马,就此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