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老臣带兵要往哪边撤退?”
洪承畴问道。
他很清楚,往西是锦州,朱常渊的地盘,退无可退;往南是大海,也退不了;往东倒是大清国的地盘,可是人家朱常渊就是从东边来的。
“往北,向北撤退吧!”
多铎眼睛微微一眯,道:“如果有可能的话,先将剩余的大部队撤到四平。”
“属下尊令!”
洪承畴说完,骑着马往后面跑去。
十万步卒,并不是标准的阵型,而是哩哩啦啦的分散在十公里左右路程上,洪承畴现在要做的,就是赶快去后军,在朱常渊看不到的地方将军队聚集起来,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兄弟们,准备好战斗吧,这次打赢了,我就带你们回家!”
多铎上马,朝前方朱常渊的方向一挥手,率领仅剩的两千骑兵和后面黑压压几乎看不到边的步兵,朝前方的朱常渊奔跑厮杀而去。
“杀!”
朱常渊一挥手,后面的二百名银甲铁骑杀声震天,一个个眼中充满了灼灼战意,看向多铎的步兵,像是看着一个个肥嫩的羔羊,或者粉嫩的娘们。
“杀!”
瞬间的功夫,两百人如潮水涌出。
日光的照射下,银色的铠甲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从远处看,显得温暖又寒冷。
“杀!”
短兵相接,杀声震天。
顷刻之间,多铎所在部队便有大量的伤亡产生。
朱常渊的这支部队,从前剿杀过孙小凤,后来追击过张献忠,再后来,和李自成连战与陕西,可谓战功赫赫。
然而,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最近,他们不是干水利,就是修铁路,甚至去挖矿山。好像几百年没打过仗了一样。
他们需要鲜血的滋润,同时也急需军功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要不然,华夏大地好像都忘了还有这么一支能征善战,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骑兵。
所以,现在的战场,他们除了兴奋,还是兴奋。
“该死!”
多铎看着朱常渊二百铁骑一路从自己军中掠过,所向披靡的同时,击杀自己手底下的士兵竟然像砍瓜切菜一样简单,他真的恼怒了。
“拿命来!”
看着不远处一个银甲士兵嚣张的将右手中的狼牙棒举起来,一棒子下去击杀四人,多铎再也忍不住了,从马上一跃而起,在空中将银枪举得高高,然后用力抽下。
然而,他的枪还没有击到下面那名军士身上的时候,就被人家左手轻轻松松的握住。
“原来是大将军啊!”
那人呵呵一笑握着银枪的枪头将多铎杵在半空,然后猛地朝后面一挥。
多铎的身子似是炮弹一样,平平的在空中往正前方飞去。
“将军,活捉大将军一枚!”那士兵竟然还抽出闲暇,朝后面开玩笑的大声喊了一句。
“好!”
正在飞行中的多铎听到一声清脆的叫好声,然后只感觉自己的身子急急下坠,恰好被一个人抱到了怀中。
“看你往哪里跑?嘿嘿!”
原来是破虏,跃到空中将多铎接住,然后重新坐到马匹上面。
“这?”
多铎心中的震惊,无以复加。
怪不得啊怪不得,怪不得这一对骑兵这么厉害,一个小小的士兵竟然有那么大的力气?还有这马,两个人从高空中同时落到马背上,马匹似乎连颤抖一下的迹象都没有!
“大将军!别来无恙啊!”
正思索间,突然听到一声平淡的问候。
不用看人,只听声音他就知道这是谁了。因为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