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话的是下面派出所的一个所长,跟肖子鑫汇报刚刚排查到的情况。肖子鑫听完,说:“行,我知道了,继续,你们那边弄得挺到位,但是现在情况仍然不太明朗,继续!”
“好的,肖局长,我明白,我会继续努力!”
至始止终,孙伟副局长和蒋和平支队长的脸色都是非常严峻的。在他们以往所侦破的各类刑事案件中并不乏大案要案,但象发生在露水和依林河的这三起案件却还都是第一次碰到!正如杨强所说的那样,一般的犯罪分子qiáng_jiān或者抢劫杀人,都有其各自明确的目的性。而这个凶手的种种表现却与所有犯罪分子的做法完全不同,也有悖常理!
杀了人,抢劫了出租车,为的却不是将它们居为已有,然后想方设法将它们弄到外地卖掉,而居然在案后还一次又一次地不顾风险将被害人连车带尸一起送回居民区,而且被抢的出租车还丝毫无损,三辆车均既无破坏痕迹,又似乎受到凶手的有意保护——这到底说明什么?他为什么非要这么干?!
作为均从警20多年、身经百战的孙伟和蒋和平二人来说,这个问题也一直在他们心中思考,却一直无法破解这个谜中之谜!现在,面对又一起同类大案,面对依林河新的挑战,两人的内心世界不由再次掀起万丈波澜……
他们心里跟肖子鑫一样,甚至于更为他们这位新上任没多久的好朋友捏一把汗!这么诡异的案子,破了,肯定立功,立大功!可是,破不了呢?那肯定就是一个就地灭火!
这样的案子,无论长角市还是其他各县,包括全国都存在,一查破不了,二查破不了,三查,还是破不了,直到黄金时间一过,不得不拖手到悬案、死案或旧案、陈案中去……
如果那样,不要说他们这些市局来的领导,直接就肖子鑫便难看了。所以,不仅这段时间肖子鑫始终不渝盯在现场,就连他们本来准备回去的人也没有回去……
翌日一早,有市局同志参加的第二次现场勘查开始进行。
肖子鑫和大家一起来到家属楼后面的那个现场——现场勘查开始时间:xxxx年4月21日8时30分现场勘查方法:由中心向外围勘查时的气候光线:阴,自然光勘查时的气温:7。c现场方位:现场位于依林河林业局初级中学(一中)东侧150米处工农街道6委居民区内。北为松林住宅楼38栋,东为42栋,南为陈姓家三间平房,西为程姓家四间平房勘查现场详细记录:该现场为一室外现场。松林住宅38栋楼南侧为一砂石泥土地面空地,该空地南北宽1350cm,东西长约150米。空地上由38栋楼南墙向南260c处有一车头朝西绿色奥拓轿车,车牌:xf43334。车四门由内侧反锁,车后座上有一头南、脚北女性尸体,左侧卧位,后腿曲屈。
该车后保险杠上布满黄色尘土,打开后备箱门,见后箱有一车内倒车镜,已断裂。由此打开车内门锁,见后座尸体上盖有一宽度40c毛垫。移开尸体,见尸体颈部有索沟,头面部无伤,死前有过xj,臀部位置下有一长60c的尼龙绳,该绳中间打一死结,绳两端各有一死结。
此处座垫上有草棍一根,臀部下方座垫上有血样物附着,并由此渗入座垫,面积为25x7cm。
驾驶员座后地面上有一丽影牌空气清新剂瓶,驾驶员位置地面上有长0。6c草棍一根。该车前侧座位均可搬动锁住手柄将座靠背向后侧放倒呈165度角,座椅及靠背全长116cm,座垫上均套有红色座套。该车手刹车位于制动位置。车点火开关上插有钥匙一串,上有钥匙一把、指甲刀一个、指甲刀钳动手柄未见。
另查:车点火开关处于关闭位置,车里程表上显示数字为818840,油量表显示尚余1/8。录音机侧液晶电子表显示时间比准确时间提前5分钟,走动正常。车转向轴显示处于直行状态。车内副驾驶座位上有草屑附着。车前风挡玻璃上溅有大量灰尘泥点。车发动机已冷却。
搜索车内见副驾驶靠背枕头套上的绳已无。揭下枕套见上有白性物质附着。
其余未见异常。
提取痕迹物证的名称数量:**分泌物2份;血痕1份;绳索一根;草棍数根。
……
现场勘查领导人签名:肖子鑫现场勘查人员签名:蒋和平、赵和仁现场拍照、录相人签名:赵和仁现场人员签名:杨强、张德功笔录制作人:赵和仁以上现场勘查情况所见,与前两案有诸多相同点,但又有一定差异。如果仅凭这些相同之处跟露水“3。16”、“3。3”案件并案侦查,严格地说,依据尚显不够充足。加之发案地点不在同一个乡镇,相距很远,更不可轻易下并案结论。
但是,如果此案的第一现场也在野外,属野外杀人,镇上抛尸的话,那么并案的比重和条件就要大为增强!因而,弄清发现出租车和尸体的住宅区是否为第一现场,对于能否与露水案并案侦查至关重要!为了首先解开这个谜,当晚,于秋香的尸体被送往医院太平间,准备对尸体进行解剖检查。
蒋和平、罗庆文、赵和仁等技侦人员一起赶到医院,为了准确无误,工作时便于辨认最细微的物质,他们还特意去商店买了一块白布铺在尸体的下面……
被害人的衣裤被脱去。
尸检开始。
蒋和平本身就是技术员出身,他和罗庆文、赵和仁几乎同时惊讶地发现:尸体的外裤被一点点脱去后,在外裤的内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