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所有格里兰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领主大人的婚礼,将在今天举行。
天还没亮,领地中就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将小臂粗细的木桩立在地精挖出的地洞中,添上土,压实。女人们将准备好的彩带和花朵缠绕装饰在木桩上,孩子们和地精一起,沿着这条彩带和鲜花簇拥的道路,铺了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从领主府,一直延伸到了领主府前的礼台。穿过给众人划定观礼的区域,停在了地下城的入口。
婚礼的宣誓环节结束后,众人将进入地下城,在地下城堡里举办庆贺婚礼的晚宴。
地面上的人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地下城堡里的人,同样忙得脚打后脑勺。
在厨房帮工的学徒将食材一一准备好,为了领主大人的婚礼,领地中的汉子们又去了一次翡翠森林,共有十几头野猪,上百只野兔野鸡惨遭毒手。加上领地中圈养的动物,种植的蔬菜,厨娘和奇萨来的两个厨子,都可以大展身手。
矮人送来的麦酒和领地自酿的葡萄酒在宴会厅堆成了山。参加宴会的人很多,老约翰请示过宋默,宴会厅该怎么安排。
领主大人手一挥,不管好看不好看,至少,要让大家全都吃好,喝好。
“大块肉,大碗酒,才是王道!”
格里兰的宴会和贵族晚宴有很大不同,压根就不需要在乎贵族的条条框框,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
宋默既然下令,老约翰和众人自然遵从。于是,婚宴直接从舞会变成了一场吃喝大会,对此,没人提出反对意见。
“亲爱的。”瑞斯在婚礼前找到宋默,对他说道:“梅尔斯家族的成员和亲戚,也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那好啊。”宋默问了一句:“大概有多少人?”
“三千六百八十七。”
“多少?”宋默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三千六百八十七。”
“你确定?”
“确定。”
“……”比起矮人,这才真的是拖家带口吃大户吧?话说,他们会给红包吗?
“这些只是直系亲属。在婚宴过后,梅尔斯家族也要举行庆祝活动,招待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到时,需要你和我一起回魔界。”
“那倒没什么问题。”宋默摆摆手,事实上上,他早就想去魔界看看了,魔族举办的宴会,想必也挺有意思。不过,这么多的亲戚,还只是直系亲属……到底是梅尔斯家特殊还是所有魔族都这样?
“基本上,魔界七大亲王家族都差不多。”瑞斯将宋默拉到怀里,随着婚礼临近,他这些天总是笑眯眯的,让人看得心里发痒,“父亲将我们结婚的消息告知了祖父,也不知道我的祖父和曾祖他们会不会从土里爬出来,参加我们的婚宴。”
从土里……爬出来?
宋默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幕不太和--谐的画面。虽说从梅尔斯亲王身上见证过这个魔界亲王家族的特性,但瑞斯这么说,还是让宋默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搓了搓胳膊,坚决把脑海里不太着调的画面都给咔嚓掉。
仔细想想,这些魔族的岁数不是成千,就是上万,几百岁的都不让出门,除非发生意外,每个家族的人几乎都是只增不减,也难怪只是直系亲属,就有几千人了。
参加婚礼的人一下增加了三千多,无论领主府前的观礼区域,还是地下城堡的宴会大厅,都要重新布置。
管家老约翰听到宋默说的话,也没抱怨什么,只是直接征用了领地中唯一的魔法师霍玛,单靠人力已经没办法在婚礼前把一切搞定了,干脆直接用魔法!
霍玛第一次这样使用魔法,不是杀人,也不是暗算谁,就是为了铺地毯立木桩摆桌子,桌子椅子不够用,来不及做,他还要按照管家老约翰说的样式和大小做出来。
有这样对魔法师的吗?魔法是这样使用的吗?
说出去,他的同行会笑掉大牙!
霍玛并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奈何眼前这事,的确让他想不开。打个比方,让杀手去宰猪,至少也算职业范畴内,可让杀手去做木匠活……好吧,或许是他在学校里教书育人表现得太好了,以至于让所有的格里兰人都忘记了他的本职工作。
“霍玛,速度!”
听到老约翰的话,霍玛只能暂时将一肚子的牢骚丢到一边,举起法杖,继续做管家交代的长桌和长椅。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这工作,怎一个悲催了得。
在宋默的宏观调控,老约翰的实际指挥,所有格里兰人的精诚合作之下,婚礼的准备工作终于在太阳刚刚升起时,全部完成了!
整片领地都换了个样子,连养殖皮皮兽和其他动物的栅栏边,都被重新清理过,所有人都只有一个想法,务必让今天的婚礼尽善尽美。
领主府顶层阁楼上的钟,第一次被敲响,这口矮人铸造,一直被当做装饰品的铜钟,发出了悠远的响声,传出了很远,昭示着庆典即将开始。
众人开始往领主府前聚集,地精和侏儒同其他格里兰人站在一起,矮人精灵也身着正式礼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前教会骑士团和留在格里兰的魔军负责婚礼的安保工作。按照两名金色骑士的想法,最好用斗气将整个礼台罩住,既美观又坚固。
老约翰倒是认真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毕竟,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人员众多,除了受到邀请的,不乏和格里兰有生意往来的商队,谁知道里面是不是混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