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石头上撑起一条腿看着远处,叶飘零撕开一条狼腿就拿在嘴边啃了起来,这次他没有感到厌恶了,没有了恶心反胃的感觉,叶飘零现在习惯了,他已经对血腥的东西慢慢地有了一种莫名的喜好。就像现在一样,他吃的津津有味的。
啃完了大骨上的肉,叶飘零还把骨头放在嘴里在啃了一遍,不放过上面还附着的碎肉。
现在是叶飘零第三天吃狼肉了,到现在除了还剩下最后一直腿之外,全部都进了叶飘零的肚子。
擦了擦嘴上的腥味,叶飘零望着慢慢沉下去的夕阳,数着自己过去的日子,“两个月有十天了,”叶飘零说着,“也不知道能否在十天之内到达昆仑呢?”
叶飘零几乎每天都与朝阳一起起来,他就像天上的朝阳一样,充满着朝气,蓬勃而发展。
叶飘零走了那么久,经过的都是被河床分成无数块的面积,河里流着蓝色的水,但是叶飘零捧起来后发现这河里是根本不能喝,是咸的。现在有了河流,而且流速越快越快了,就说明戈壁的尽头就在前方了,在前面是地势相对比较低的地方。
叶飘零加快了步伐,希望自己早日走出荒凉沧桑埋葬着寂寞与希望的戈壁。
终于走到了边缘了,叶飘零看见远方就是戈壁的尽头,那里似乎有一个城镇。
“终于看到有人的地方了!嘿嘿。”叶飘零站在戈壁边缘的最高处,眼下的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戈壁边缘下面是很陡的坡,在大约五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城镇,叶飘零隐隐约约还能看到一些房屋。
“进城镇里去看看,顺便找点东西填饱一下肚子。”叶飘零对自己说,“最好还能洗上澡,十几条没有洗澡了,都快要忘了洗澡的感觉了!”
叶飘零说完从岩石上向着戈壁的边缘陡坡跳去,在背快要撞上山坡的时候,再把身子向着前倾,让脚先与山坡接触,然后把身子慢慢降低,靠着陡坡上,顺势滑落了下来。现在叶飘零也顾不地是否会弄脏衣服了,反正前面就有一个城镇,自己到里面后肯定能找到衣服换的。
到达最下端的时候,叶飘零的速度也是达到了最大的限度,但是叶飘零再借着下滑的势头,伸出自己的脚,踏在上坡上,用力划下一条粗大的脚痕,就这样,叶飘零的下落的势头就止住了。
拍了拍屁股上泥土,再把身上的衣服稍微整弄干净一点,叶飘零就向着城镇进发了。
当年土匪进村时折腾起了多大的风浪呀,满村子都是鸡飞狗跳的;流氓进村了了也激起了风波,让全村子担心;所以叶飘零进城镇更不得了!
先生进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