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时节,山里还有些凉,屋外比屋里缓和。
马奋让赵赶驴把酒桌搬到了门口,太阳晒得暖洋洋的,正好喝酒。
两人叫了个锅子,点了几份酱货,喝的还是藏马山白干。现在还没到饭点,赵记里没有别的客人。赵赶驴说酒算他的,也坐下来陪着喝。
赵赶驴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酒糟鼻子,腆着个大肚子,一身的油花子,说起镇上的趣闻轶事来,也蛮有意思的。
马奋虽然好酒,但中午喝了不少,现在是以品为主,做人要靠自觉啊,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于根顺却像个无底洞,喝起来没完没了,脸色不稍变,认真地听赵赶驴讲掌故。
总之于根顺是抓住一切机会了解这个时代,人家说什么他就听什么,明白多少算多少,不明白的他也不问。
正喝着,街上驶过一辆警用偏三摩托车,开车的却是楚楠。
楚楠早上搭着镇政府的车去平阳,就是到县公安局去取这辆半旧的偏三。于小灵算是借了个光,谁让两人投缘呢?或者楚楠是为了感谢于根顺出手相助,但她绝对不会跟于根顺这么说。
“楚政府,吃个火烧!”
于根顺大声地招呼楚楠。这女政府虽然不是大户人家出身,性子也粗野,但毕竟是刚帮了自己一个忙不是?还得找她问问妹妹的情况呢!
我跟你很熟吗?楚楠扔了一个白眼过来,摩托车轰了轰油门,跑没影了。
“老赵,吃你这火烧是不是很丢份儿?”于根顺心虚地看着两人揶揄的目光。
“火烧是无辜的……”赵赶驴说。
“小赵是无辜的……”马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