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因为想起了小时候,才来找我的?”笙歌一根一根的扳开了宋华楠的手指,一点一点解开他的桎梏。
“叶笙歌,你还不明白吗,我那时候就喜欢你。”宋华楠的眸子泛上一层恼意,他耍无赖一样重新拥紧了她。“记得吗?我那时候就说过要娶你!”
宋华楠的气息就在自己的脸颊边,那份灼热,像是把笙歌的理智都烧起来了,可是她的记忆还是不自觉的因为宋华楠的话,静静的翻到了那一页。
彼时的小笙歌,能歌善舞的天赋早已初显端倪。
那一次,她被幼儿园的园长选中去参加市里的唱歌比赛。其实中间经历的时间实在太久,笙歌早就忘记了当初自己唱的是什么歌,唯独记得那一年袭樱粉的长裙和宋华楠羞涩的眸光点点,像是星星一样晃了她原本就慌乱的心神。
宋华楠被委派做最后送花的代表。
笙歌记得那天他也是被悉心打扮过的,黑亮亮的小皮鞋,格子背带裤勒着白衬衫,满身的英伦风。
宋华楠是白t恤里长大的小男生,那样的打扮是一看一个别扭,加上怀里捧上一束比他脸都要大的红玫瑰,他一上台就惹得台下所有孩子和家长都在发笑。
他有些窘的朝笙歌眨眨眼,他的窘迫倒是很大程度上的缓解了笙歌的紧张,她笑着朝大家鞠躬,然后随着他下台。
也许是那日的鞋子缘故,宋华楠第一次没有在她前面走的飞快。在众人带笑的目光里,他们一步一步的极慢,笙歌的粉色小皮鞋和他的黑色小皮鞋蹬着地板,发出沉稳的声响,像是走进了礼堂的小新郎和小新娘。
那天的比赛的视频第二天就在他们的幼儿园里传遍了,有小女生一板一眼正经的对宋华楠说“我妈妈说了,送玫瑰花是喜欢对方,你一定是喜欢叶笙歌吧!”
宋华楠总是习惯性的拧着眉毛,但他也没有解释,是因为叶笙歌对其他所有的花都花粉过敏,所以他才被要求送了玫瑰。
孝子都带着口无遮拦的好奇,那句话很快就被传成“宋华楠喜欢叶笙歌,宋华楠以后长大了是要娶叶笙歌的。”
越来越多的好事小朋友跑去向宋华楠求证,就连幼儿园的老师也跟着打趣宋华楠,宋华楠。
在孝子的世界里,根本就无所谓喜欢与不喜欢的概念,在大人的眼里,这不过是逗弄的玩笑而已。
可是宋华楠却很快耐心耗尽,他索性破罐子破摔,不耐烦的答着所有人“对啊,我以后是要娶叶笙歌的。”
即使只是一句玩笑话,甚至是一句敷衍的话,可是在染上岁月的尘埃之后历久弥新,像是从来没有在两个人的记忆里消失过。
“记起来了吗?”宋华楠轻轻的问。他的手将她搂的更紧“我那时候就在想,能娶到这样美好新娘子,我赚到了。”
笙歌想伸手去握住他的手臂,那团纱布再次闯进她的手心里,她低下头,微微扬起嘴角,只是显得的有些苦涩。那个美好的自己,终是敌不过时光,敌不过命运。
现在的她,连正常生活的能力都丢了一半,又何来美好。
“宋华楠,如果你记得的,一直都是记忆里的那个我,那忘了吧。”
笙歌说着,从他的怀里挣了出来。
“笙歌……”宋华楠张了张嘴,还想说点什么,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现在的宋华楠,经过时光的洗涤,也许什么都在消退,唯有耐心和对叶笙歌的爱,此消彼长,他可以等。
多久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