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知晓,负责他安全的燕王叔祖的日子,肯定很不好过。
看不过才二十余岁的年纪,两年前还溜光水滑,如今却已是开始泛起斑白银发的青丝,就可以想见一二了。
“呵……”燕王嘴角牵起讽刺的角度,根本不理会他是否真的后悔愧疚,反而转眼看向锦绣,眉目间皆是嘲弄之意,上下的打量着她,字字狠辣的问道,“你还知道自己冲动任性?你还知道有人为你担忧?你的心里,除了这个女人,还有你的亲人,有你的国家吗?你倒是跟我说说,她有什么好,值得你连命都不顾?云雾山这种地方,便是经年的老猎人都不敢闯,你倒是胆子大啊!你说说,这样一个要姿色没姿色,要名节没名节的祸水女人,值得你如此吗?”
锦绣默默垂下眼眸,没有开口,也没看那祖孙二人,嘴角牵起一丝淡淡的苦笑。
她就知道,一旦离开云雾山,她所要面对的,便是如燕王此刻所为的一般,绵延不绝的指责、逼迫。
早在听闻弥月所言已过两年之时,她就已经明白,经此一事,“祸水”这个名头,恐怕终她一生,都没有办法摆脱得了了。
可她到底没有忍住,在了解一切之后,给了自己和他一个机会。若他真能够一如既往,便是做他一辈子的“祸水”,又如何呢?
她余锦绣,难道还怕什么名声之言么?
“值得!”李郅轩昂起头,斩钉截铁的回道。
他回眸看向锦绣,目光里全是柔柔的暖意。
“对我来说,她比我的命更重要。不要说只是一座小小的云雾山,便是刀山火海,又有何惧呢?叔祖你没有爱过,你不知道,那种为了心爱之人付出一切的心情,是多么的让人满足。况且,若非走上这一趟,我永远都不会明白,原来不单单是我在付出,在爱恋着她,她亦从未停止过。”
他起身示意厅堂内的仆从离开,走到锦绣身边站定,好似要挡住燕王阴霾的眼神诛杀,接着说道:“我听庄中仆人所言,叔祖呆在川蜀两年未离,也多次带人试探入山,想必知道这山中的雾气的霸道之处吧!那种可以将人生生吞噬,一点一点将身体里的东西吸出去的感觉,我亲身尝试过,只差一点点,我可能就已经尸骨无存了。是绣儿,她在川蜀遇上了她的师傅,那个女子住在山中,自创了抵御雾气的功法,传授给了她,并嘱咐了她在突破之后,便入山寻她。我不知晓情况,以为她是误闯,跟了进去,结果却连累了她。她拼尽了一切救了我,自己却耗尽功力,足足昏迷了两年,直到前几日,才终于清醒过来。她为了我可以付出性命相救,我亦然。”
他的一字一句,充满了浓浓的深情,那仿佛化不开的浓蜜般的情谊,甜腻得叫在愤怒中的燕王,都不由一窒,呐呐的张口,不知该如何说话了。
爱情,在他知晓自家父王的过往之后,就开始嗤之以鼻。他从未想过要拥有,更看不起那些沉迷于所谓男女情感中的人。可是此刻,看着那一双不过十来岁的小儿女交织在一起的眼神,自来桀骜别扭,以打击他人,踩着别人的痛苦而欢乐的他,竟是连一句讽刺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许久之后,他才平静的却吐出一句看似责难的话:“那你有没有想过,皇室容不容得下她,你的祖父父母容不容得下她?”
李郅轩面色不改,眼神更显坚定,“叔祖是否忘了我李氏一族的族规?又是否还记得太宗皇帝曾说过的话?”
燕王面色一僵,瞪大的着眼睛死死的盯住他,眸光中全是不敢置信。
李氏族规?为了这个女子,他竟是将族规的搬出来了?不过是一双十来岁的孩子,他们怕是连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现实都分不清楚吧!竟有如此深厚不移的情谊么?
可是,他却不得不承认,他深深的羡慕嫉妒恨了。
人生在世,能有一个值得自己执着的人,其实是一种难得的幸福。他寻寻觅觅了二十几年,桀骜不驯、肆意妄为掩盖下的一颗真心,始终无人能懂。这小子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竟是寻到了一个叫他连放弃天下至尊都乐意的人。
李氏族人中,他确实是幸运的。
“什么族规?”锦绣见他们二人语含机锋,相互打着哑谜却始终不肯明言,便上前拽了拽郅轩的衣袖,轻声问道。
但凡她问,郅轩自然是无所不能言的,当即开口解释道:“太宗皇帝立下的族规……”
未等他继续说下去,燕王狠狠瞪了他一眼,开口朝锦绣笑道:“待你嫁进李家,自然知晓我李氏有些什么族规了。”这话,表面上听似他赞同锦绣嫁入李家,可话音中,怎么听怎么觉得有些隐晦的含义。
锦绣自然听出了他的意思,面上一阵红一阵白,呐呐的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当着别人家长辈的面,毫不避讳的询问人家家族的族规,这种看起来就已经是迫不及待想要嫁进别人家的女子,真的是她么?
郅轩却不以为意,坦然的反驳道:“绣儿想知道,什么时候都可以的。”
燕王也不再说他什么,只似笑非笑的看着锦绣,锦绣心中的困窘,却因郅轩坚定的话语和态度,瞬间消散无踪。
虽然在定下念头要给他回应,由他相伴共度此生之前,她就早已经预料到会经历些什么,可她的坚定,到底还是有些不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