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着的赫连翊,是嚣张而跋扈的,可一旦睡下,却斯文又温柔,据此为证,他便时常顾影自怜,长吁短叹:“孤本纯良,奈何乱世淘沙,孤若弱兮便为鱼肉,任人之刀俎随意宰割兮,实乃情非得已兮,呜呼哀哉大唐富家翁!”
由此,已升任御史大夫的化简,三不五时无语望苍天:比老朽还酸兮,比吴潜还伪兮,比少叔秉脸皮更厚兮……
那番令人喷饭的插说,自是笑谈一桩,可有一点赫连翊却是坚信的,那便是醉深梦酣的人,往往比醒着的时候,更为真实。
他眼中的奴儿,很傻很天真,不想入了梦,竟是如此冶艳而妖娆,不过三年时光,连以婀娜著称于世的姒黛到了她跟前,也要暗淡无光,被比下去了,她还仅是个十六岁的少女罢了,想必加以调教,定是风骚不可限量,啧啧,看那胸、那腰、那腿……他在大风大浪里扬过帆,小小阴沟,翻不了船的,以手背拭去人中两旁温热的液体——鼻血么,没什么大不了的!
当然,赫连翊有此见地,不完全排除心理作用,毕竟姒黛刚刚往他心口窝子上狠狠的戳了一刀,而他又非自愿性节欲多时,就算对旁人来说,看惯了奴儿那张不堪入目的脸,再看她完美无缺的身材,那也是绝对强烈而震撼的视觉冲击,何况,她今晚的睡姿又这般恣意而妩媚,叫赫连翊如何能不心驰神往?
只是,却有个十分碍眼的家伙破坏了这完美的一幕,那该剥皮抽筋的黄金蟒,竟盘绕着奴儿的身子,尾巴稍勾绕住奴儿小巧的脚踝,腰腹横过奴儿的双腿间,小脑袋贴着奴儿的胳膊,察觉到他的视线,举高脑袋向床边看过来,待到瞧清是他,竟又丢过来一抹轻蔑的视线,现出懒得搭理他的神情,重新服帖的枕着奴儿胳膊,缠绵去了——奇耻大辱啊!
赫连翊叫奴儿,奴儿兀自沉酣,那蟒蛇倒是警觉起来,收了方才的散漫,然后,当他的面,卷住锦被一角,将奴儿露在外面的春光,一寸寸遮挡,大功告成后,特特从奴儿脚下钻进被窝,循着被面下引人浮想联翩的曲线,徐徐而上,最后从奴儿胸口处探出小脑袋来,以头顶轻蹭奴儿的下巴尖,明晃晃的跟他示威。
赫连翊眸中迸出戾气来,丢开搜罗来的吃食,操起乌金折扇就向那黄金蟒逼去,却在距它咫尺之遥生生顿住——它和奴儿实在太过亲近。
最后,赫连翊也只咬牙丢出一句:“你给孤等着!”败兴而去。
事实证明,喜欢往挽棠苑里钻的雄性生物,骨子里的都潜伏着十分活跃的好斗基因,谁能想象,身为一国之君的赫连翊,竟和一条蟒蛇杠上了,还杠得如此不亦乐乎!
第三个晚上,天将擦黑,赫连翊就抱着个大青酒坛翻入挽棠苑,阴沉着脸,叫奴儿十分惴惴,他却不发一语,仔细认真的将坛内的酒喷洒在奴儿寝殿的每一个角落。
冥王盘在他蹲过的那根横梁上,还在用那轻蔑的视线看他忙忙活活,待到酒气氤氲开来,冥王的表现渐渐不同,赫连翊纵身一跃,攀上横梁,与冥王对视一阵后,将坛底的酒全洒在了冥王身前,果真逼得冥王连连退缩,赫连翊抛开空坛,哈哈大笑,狂妄道:“雄黄酒,听说过没?小样,跟孤斗,你还嫩了点。”
闻听此言,奴儿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翻了翻白眼,懒得理他,冥王也是十分轻蔑的睨了他两眼,走了。
蛇虫怕雄黄,是他专门逮人问的,他确实用了心思,却拨错了算盘,忘了原是要和冥王争取侍寝权,有些本末倒置,只当赶走了冥王,便是大获全胜。
这一夜,他给奴儿灌下好多酒,将她锁在身侧,当然,软玉在怀,身体比脑子更快做出反应,只是,大大的扫兴,奴儿不方便……
结果,一觉天明后,仍置身在隐隐的酒味中,可身边却已没了那馨香的温柔,赫连翊一跃而起,倒也懒得顾忌会被人发现他的踪迹,挨着个殿门踢开,终在廊道尽头的角殿里找到搂着冥王睡得酣畅淋漓的奴儿,那该死的大蟒见他寻来,还用那猥亵的小脑袋在奴儿胸前蹭来蹭去,没把他鼻子气歪了。
他越是看那冥王不顺眼,奴儿就好像越要偏袒它;
奴儿越和冥王亲热,赫连翊就越恨不得将它扒皮抽筋炖来吃,特别是还被他给知道,冥王居然是条雄蟒,不管是如何起的争端,赫连翊的目的是越来越明确了——他是不败的,哪怕,跟个畜生斗!
什么叫人至贱则无敌,看看赫连翊就知道了。
为了和冥王争宠,他真做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龌龊,幕僚说美人计十分好用,他不惜牺牲色相,可就算tuō_guāng了,那不懂审美的丑八怪对他也是毫无反应,索性投其所好,美人计不行,就用美鸟计。
天顶天的,赫连翊从不漏下,每晚夜半来,天明去,虽他说过不准给旁人知晓他来此,可他这人压根就跟低调沾不上边,如何能瞒住七窍玲珑心的烟翠和小栾?
这样过了半个来月,六月初一这天,赫连翊在挽棠苑耗到日上三竿才离开,这已算是反常,没想到比这更反常的是,才过了个把时辰,他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的提了只蒙着布罩子的鸟笼走进了挽棠苑。
招摇了一阵子,寻见冥王的去处,回过头来拉着奴儿到冥王盘身的树下,将鸟笼搁在一边的石桌上,当着冥王的面,掀起了布罩子,现出笼内困着的那只通体雪白的凤首鹦鹉。
随后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