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美,你先回去?”金易和木晓美汇合之后说道。
“你还有事吗?”木晓美疑惑的看着金易。
“好久没有回家去了,这个星期我打算回去一趟。”
“这样啊,那我就先回去了,拜拜。”听到金易要回家,木晓美也就直接提出了道别。
“拜拜!”看着远去的木晓美那倩丽的背影,金易笑了笑之后便走向了校门口的公交车站。
“喂,爸。”在车站上了通往自己家的客车之后,金易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小易啊,怎么有事吗?”才到周五的中午就接到自己儿子的电话,金父有点疑惑,心里有点担心,儿在外,做父母的心里总是会有一份牵挂,担心自己的孩子会在外面受什么委屈。
“爸,我现在回家来了。”
“怎么学校不用上课了?”
“刚刚考完考试,学校放假。”
“哦,那你路上小心一点,大概什么时候能到了,我去接你。”由于金易所在村庄离公路上的车站点大约有一段大约一里的路要走,以前当金易每次从城里上学回家和出发去上学的时候,金父总会用家里送货的三轮摩托车来接送他。
想起父子间的种种,也想起曾经自己的不孝,金易又一种想哭的冲动:“爸,不用了,这么点路,我走一下就行了。家里也挺忙的,你就别过来了。”
“那好,就这样先挂了啊。”电话里隐约传来了其他人的声音,金父匆匆地挂掉了电话。
金易家开着一家小店,也就城里的那种便利店,在农村里的小店利润并不像城里的便利店那么高,但比起那些在田里干活劳作的农民收入要好一点,而且胜在相对来说轻松一点。自从金父从金易的爷爷手中接过小店之后,金易的父母就逐渐丢弃了田里的农作,把田交给其他要好的乡里乡亲打理了。金父的为人向来是比较大方地,那些田从来都不会去收乡亲们租金,当然乡亲们在作物成熟的时候,都会送一部分过来,当然这其实也是大家一种礼尚往来的做法。(大家不要觉得这里的描述不和实际,这都是按作者自家的情况来写的,我们这边农村每家分到的田地不像内陆那样多。像我家总共也就2亩左右的田地而已,按一年的租金也就几百块上下,像我爸把地交接乡亲打理的时候,每当那些水果或者蔬菜成熟的时候,他们反送回来的其实也值几百块了。但土地的所有权肯定还是我们自家的。)
金易家的生活状况怎么说呢,虽然比不上城里的市民,但在村庄里面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不管怎么说也是一个小小的个体户老板,否则当初金父也不会为了金易的前途送他去城里上初中了,像他这样绕过镇里直接去城里上初中每年可是要拿出几千的借读费的,2001年(金易上初一的时间)那时候的几千元对农村的家庭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金易从小就表现出很好的数学天赋,在还没上学之前,便已经会帮着父母算账、做生意了,被村里的乡亲都认可是个聪明的孩子,将来肯定会有出息的。
想起家里的种种,自己的过错,汽车离自己的家乡越接近,金易越是有了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在他的印象可已经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回家了啊。
一个多小时之后,金易终于在金家村的车站点下了车。…。
金易一下车,便发现马路的对面已经有一个人骑着电瓶车等在那里了。
“嗨!小易,快点过来!”对面的男孩向着刚下车的金易喊道。
“松松,你怎么过来了?”金易发现对面等待的人就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金松松。在金家村,与金易同龄的男孩子有七八个,算是比较多的。
而在这些同龄人里金易和金松松的关系最好的,在小时候金易的奶奶被一个算命先生忽悠说他迟一年上学将来能有个好出息之后,金松松也央求着自己的家长要推迟一年上学。就这样,两人一起,一起玩耍,成了一对很要好的朋友。
其实这在很多大人眼里是比较不可思议的,人们都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但金易和金松松两人直接的性格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金易从小就聪慧乖巧,小学里考试几乎次次都满分,年年的三好学生,而金松松却从小调皮,成绩在班里垫底,还会常常和其他孩子去打架。当金易与其他孩子有矛盾的时候,金松松在一旁帮忙出头;金松松的作业也总是直接抄袭金易的。就这样两个人成了一对好朋友,死党。
“我刚刚正在你家的小店里,听说你回来了,就骑着电瓶车过来接你了。”金松松边让金易上车,一边解释道。
就这么淡淡的一句话,其中的情义就让金易感到很温馨。
“我记得你今年不是在甬城一所职高上中专吗?怎么会在村里呢?”金易奇怪地问道。
“呵呵,你也知道我跟本不是读书的那块料,在那边上了没几天学,觉得无聊就逃回来了。”金松松笑着回答道。
“你啊,你父母出钱帮你在职高搞了个名额,你就这样对待的啊?不管怎么说拿个中专文凭回来也是好的啊。”金易对他的性格很了解,知道他说的是实话。
“无所谓啦,就那种垃圾学校,以后凭搞出来了。”金松松不以为然的回答道。
听了他的话,金易觉得有点默然,想想也是那么一回事,像那种低档次的铺天盖地的职业学校就真的就是那么一回事了。
“金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