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凌的医术让这些外族之人大开了眼界,自此之后,军中的大病小痛,大伤小伤,温凌几乎全能一一包办,她的手法或银针,或用药,有时按摩,奇妙的时候甚至能动刀子,令人咋舌,可就是这样不知打哪学来的古怪的医术,可往往能收到奇效,治病救人,无往不利,其他大夫束手无策的病症,在她的手里却像是施一个咒语那么简单,轻易就好了。
匈奴之人对医者非常重视,温凌的技术又是如此的高超,一下子几乎成了全民偶像,不管是谁,见到她都必然会恭敬地行上一礼,仿佛她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反正无聊吧,温凌拿着一个精制的药锄正准备出去找找草原上有什么可用的药材,才刚出了营地,身后有名军士追上了她,“温姑娘,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温凌拧起双眉,怎么回事了,急急忙忙的,“怎么回事?”
士兵是军中难得会说汉语的一个,此时急急忙忙的口齿都有些不清了,半天才断断续续地吐出几个字来,“绍……绍布将军他……他阵亡了。”
温凌手中的药锄一下子掉到地上去了,“这是怎么回事?”绍布就是那个把她带到这里来的人,想起绍布对她的照顾,温凌手头也有些难过。
“这些日子大王与刘楚的对战一直都是双方各有胜负,听闻刘楚军中的主将已经来了,是皇帝的三皇子,名字叫什么刘楚涛的。”士兵讷讷地道。
三殿下?刘楚涛?“既然各有胜负,大王怎么会一点也不小心?”温凌蹙眉,她明明已经提醒他,要小心马索跟阴沟埋伏的。
“大王不让绍布将军去的,可是绍布将军不听,而且,今天出兵的不是那位三殿下,换了一个人,那个男人长了一张比女人还漂亮的脸,拿着把折扇嘻皮笑脸的,皮肤白得要死,瘦得跟随时要升天似的,坐着一辆轮车上,身上连盔甲也没穿呢,他说绍布将军长得鼠头鼠脑的,看相的说这样的面相老婆一定爱偷人,把绍布将军气得不行,就不听大王的劝告,说要捉了拿个小子生吞了他。”
温凌脚下的步子跄踉了一下,这样的形容,温凌如果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那她就不如一头去撞死了。这样的男人,全世界除了他,还能找得出第二个么?
冷笑了一声,那个男人不是应该大婚娶妃,左右抱美么?跑到战场上来?难道他知道自己在这里?不可能,他怎么可能会知道他在这里呢?
容不得她想太多,当务之急,匈奴军绝不能败北,否则她就是我为鱼肉了,人家可就是一把亮闪闪的大刀了,想剔骨就剔骨,想切片就切片。
“走,带我去前线去。”温凌扔下手中的东西便要走,只苦了那可怜的士兵,他哪敢啊,这个温姑娘大王当成宝贝一样养着,前线上兵荒马乱的,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他有十个人头也不够砍啊——
“温姑娘,这——小的只是奉命来跟你说一下好让你先想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是,你要上前线,小的却是万万不敢啊,小的上有高堂下有妻儿,不想死啊——”士兵只差没给温凌下跪了,只求这位姑奶奶放了他一条生路。
有这么严重吗?她不过是要上战场,又没叫他挡在她面前,“我不过是上战场,不是下地狱吧。”她要上战场,这哥们倒像要上刑场一样。
那个士兵苦着一张脸,如同吃一顿大便一样难看,“温姑娘,你可是大王心头的一块肉啊,大王如果知道,是决不会让你冒这个险的,所以,姑奶奶的,你就别折腾小的了。”
士兵后改悔死了,为什么他就那么倒霉要来给这位姑奶奶的报信呢?哦,谁叫他会汉语呢?倒霉啊,早知道这个汉语会害死人,当初就是会也要装不会啊。总之,不管他如何磨破嘴皮子,似乎都无法让温大小姐改变一点主意。
温凌决定的事情,从来不会轻易改变。
驻营的地方离前线还有起码几里,要去的话只能骑马,温凌怀孕的身子如何适合骑马?但是,她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她必须去。
随意地选了一匹马,身为温贵仁的女儿,出身武将之家的温凌马术还算是练得还算是可以的,虽然准确地说她是三年前才开始学,但是她似乎跟这马儿还是挺有缘的,居然学得还不错,只是从前在王府之中很少用到,自到了大草原之上,总算是用着了。
虽然是随意选的马,但是温凌的眼光是何其的高啊,从前温贵仁的身份如此衿贵,加之他爱马,能入王府的马,都不会是普通的马,同样是来自塞外,王府的马堪称万中无一,因此温凌早就在无意识中养成了对马的高标准。
神俊的赤红色的马在大草原上飞速奔驰,如同长了翅膀一样。
苍翠的草原上,两军对阵。
绍布之死虽然是他本人不听劝告,但这也让赤穆尔对刘楚军这新来的大将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两军对阵之上,两个极其出众的男人在沉默对视。
赤穆尔一身戎装,身上没有披着象征身份的名贵兽皮,头发高高地挽起,头上一顶精致的头盔,也没有像普通匈奴士兵一样用布裹上,整个装束看起来倒有些像汉人,但穿在他的身上却格外的阳刚,桀骜不驯,眼神如同野兽般死死地盯着正对面的男人。
对面的男人同样也是一身戎装,他的面容长相绝不输给对面的男人,他的身材颀长,气度森然,只往那里一站,就有让周围温度下降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