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豪如此豪爽,自己也不好再藏量。程宗扬放开酒量,大喝一场,结果到这会儿还没回过劲儿来。
“汉国这酒风太狠了。”程宗扬感慨地摇摇头,“对了,他们喝醉了唱的那个什么歌——蒿里什么什么的?”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朱老头唱道:“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
“对!就是这个!呃……”程宗扬酒劲上来,又吐了几口,喘着气道:“这什么破歌?鬼气森森的,我听着汗毛都竖起来了,一阵一阵的想尿裤子。”
“小程子,你没听错。”朱老头嘿嘿一乐,“这是挽歌,因为是送葬时挽柩者唱的,所以叫挽歌。”
“没搞错吧?喝酒唱什么挽歌!给谁送葬呢?有毛病吧!”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朱老头道:“韶光易逝,盛时难再,生死不过一瞬间耳。汉国游侠儿生性豁达,视死如归,唱几句挽歌又如何?”
程宗扬趁着酒意,不无恶意地想到,汉国的游侠儿轻生死重然诺,恐怕是因为平均寿命太短,早死晚死也差不了几年,与其过几年就死,还不如死的轰轰烈烈。
“啧啧,又在装秀才了。一到汉国你就变态了啊。”程宗扬道:“老头儿,你这么喜欢听,等你死了,我给你唱那个蒿里什么的好了。”
“不行。”朱老头摇了摇头,“你要给我唱这一首: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眼前的宛洛道依然平安繁华,悲凉的挽歌却仿佛在吊挽它无可避免的结局。
躺在车中,程宗扬耳边仿佛还响着老头唱的两首挽歌。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无论是圣贤、帝王,还是不世出的名臣猛将,一旦埋在土中,还分什么贤愚?
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人生如朝露,可朝露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永远回不来了。他猛地想起段强,想起那支要命的箭矢。即使穿越者,也和平常人一样会死的。
如果自己死了呢……
朦胧的醉意中,程宗扬挣扎着爬起来,紧紧抱住小紫,像抱住自己的生命一样不愿鬆手。
“我们结婚吧……”他喃喃说道。
“好啊。”小紫说着,轻轻揉着他的额角。
“死丫头……你应该让我求你好几次的……不过这样也好……”
程宗扬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一样,捧着小紫精致的玉脸,鼻尖顶着鼻尖道:“我要……我要给你世上最美的戒指……嘿嘿,你还记得二爷唱的山歌吗?一隻戒指里……”
小紫轻轻唱道??唱道:“一隻戒指里啊,伸不进两根手指……一个坚贞的人啊,永远不会生二心……”
在她轻柔的歌声里,程宗扬沉沉入睡,只是右手与小紫十指紧紧相扣,久久不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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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宗扬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根银针,像绣花一样不断落下。在他指下是一片白腻的肌肤,银针刺落,雪肤上随即滚出一滴细小的血迹。与此同时,他指下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似乎难以承受针刺的剧痛。
强烈的阳光从枝叶间洒落,照出树下一具白生生的**,罂粟女赤条条伏在一条毯子上。她额头满是冷汗,齿间咬着一根刚折下来的柏枝,红艳的唇瓣因为剧痛而变色。
众人停在一片林中,周围种满了高大的白杨,阳光虽然暴烈,但风起时木叶萧萧,在酷暑中带来几丝难得的凉意。
朱老头的名声在汉国比狗屎都臭,虽然不明白薛豪为什么把老家伙当成游侠前辈,而没认出他毒宗魔头的身份,在席间把他敬为上宾,但程宗扬担心再出什么乱子,没有在薛家庄多留,仍按照原来的计划,天刚亮就启程北上。可到底还是因为没有在颖川落脚,错过了投宿的时辰。
太阳越升越高,天气越发酷热,虽然宛洛道上有树荫遮蔽,但从天刚亮赶路到现在,几匹马都已经汗出如浆。眼看目的地还遥遥无期,朱老头的毛驴又拐了前蹄,不到半个时辰就甩得连人影都看不见,程宗扬只好把马车停在路旁一处林子里,让马匹歇歇,顺便等老头儿赶来。
程宗扬把银针放在朱砂盒中调了调,一边端详着自己的作品。罂粟女身无寸缕,雪白的腰臀布满鲜红的血珠。星星点点的血痕勾勒出花朵的纹路,仿佛一片妖艳的罂粟花海,在她腰臀上盛开,充满繁丽而又邪恶的韵味。
“一万针是不是少了点?我这会儿正刺得过瘾呢,乾脆从头到脚都给她刺一遍,这要站出去,连衣服都能省了。”
车帘卷起,小紫伏在车内,一手支着下巴,一手翻着书卷,一边道:“调的朱砂不够了。”
“朱砂里面你调了什么东西?这么细一根小针扎到身上,这贱奴就像是被砍了一刀似的,痛得浑身都在抽。”
“你猜呢?”
“你以为我猜不到吗?里面有我的血!你个死丫头,趁我喝醉了,连我的血都敢乱抽。”
小紫抬眼笑道:“还有呢?”
“还有乱七八糟的药吧。看样子刺激性不小。”
“还有最要紧的一样你没有说。”
“什么东西?”
“程头儿,你的阳精啊。”
“我幹!又是精又是血的,你准备把她变成什么怪物?不对!死丫头,你是又想坑我的吧?”
“才不是呢。”小紫笑道:“人家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