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科幻未来>民国大文豪>第二百章 超越时代所遭遇的尴尬

在僵持了大半个月后,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判定商务印书馆旗下的杂志社传播不良信息,对林子轩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让其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象征性的赔付林子轩一千银元作为补偿。

这是双方角力的最终结果。

商务印书馆家大业大,林子轩拿它没办法,而且官司也不能无休止的打下去,这算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了。

商务印书馆的创始人鲍咸倡是浙江宁波鄞县人,他的父亲鲍哲材早年在宁波崇信书院读书,毕业后到上海担任沪南清心堂牧师,并参与开办清心中学。

沪南清心堂属基督教机构,其与清心中学都由美国北美长老会所办。

也就是说商务印书馆和美国基督教的关系密切,在上海租界内,教会拥有很大的能量。

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有关林子轩和孟晓冬的绯闻也从报纸上消失,但却成为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孟晓冬重新出现在舞台上唱戏,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就算以前不听戏的人也来捧场。

她在上海的京剧界已经有了名角的地位。

这就是明星喜欢炒作绯闻的原因,能够极大的增加知名度。

只是也留下了后遗症,在闹了这场绯闻后,那些觊觎孟晓冬的人不再出现,同时也让孟晓冬和林子轩纠葛在了一起。

就算林子轩打赢了官司,但多数人还是认为孟晓冬和林子轩有关系,这就是八卦的力量。

林子轩不可能管得住别人心里想什么,他又没有超能力。

他接到了来自英国和美国的信件。

弗吉尼亚伍尔芙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毫不客气的批评这本书的美国血统,也就是说,相对于英国文学的典雅和优美,美国文学带着一种浮躁和夸张。

美国文学刚开始是模仿英国文学,后来逐渐脱离英国文学。

到了这个时代,美国文学才发展出自己的特色。开始繁荣起来,由此也就出现了英美文学的差异化。

英国文学较为传统,无论是写作方式还是用词上都中规中矩。

说难听点叫做古板,说好听点叫做典雅。

因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所以美国文化是各种文化相融合的结果,反映到文学创作上,美国文学讲究创新,语言上较为张扬,充满个人色彩。不那么规范,经常使用俚语。

这在英国文学中并不常见,所以英国人认为他们的文学较为正宗。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主人公满嘴脏话,这就是美国文学的一大特征。

为了表达内心强烈的情感,美国作家不介意使用这种方式,当然,并不是说美国文学都是如此,只是这本典型。

不过伍尔芙也是文学的创新者,能够接受《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种写法。

在批判了一番后。她认为这本理描写极为成功,虽然不是正宗的意识流写法,却有了意识流的神韵,展现了美国人空虚压抑的生活。

从故事来看,整个美国社会都处在一种精神的荒原上,迷失了自我,找不到出路。

这是一个异化和堕落的社会,而主人公想要保护心中最后一点美好,也就是孩子的世界。

这和艾略特的《荒原》所表达的意思接近,都是西方社会的精神幻灭。

《荒原》用的是象征主义手法。普通读者很难读懂,《麦田里的守望者》用的是,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她决定帮助林子轩在英国出版这本

在美国,彼得逊律师给林子轩找到了出版社。只是出版社并不看好这本

如果不是林子轩在美国小有名气,他们可能就拒绝出版了,他们觉得用《乱世佳人》作者的新作作为噱头,应该能吸引一部分读者。

他们更希望林子轩能写通俗文学。

至于《超人》这部漫画,感兴趣的人更少,这和美国漫画还处在发展初期有关。

1896年5月17日奥特考特的连环画《黄孩子》的刊登。标志美国连环漫画的诞生。

和中国一样,这个时代的美国漫画家并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也没有可观的收入。

此时美国漫画的主要读者是儿童,为了迎合儿童的阅读兴趣,市面上的漫画大多以卡通人物和卡通动物形象为主。

比如1910年连载与日报连环画“楼上一家人”中小疯猫的形象,到了1916年,小疯猫已经成为了卡通明星。

而且,现在的美国没有专业的漫画杂志,更没有超级英雄。

出版社认为漫画的设定太复杂了,虽然超人一开始是孩子,但很快就长大了,孩子们不会接受一个成人作为主角的故事,他们或许根本就看不懂。

《超人》的读者群应该是青少年和成年人,但现在有多少青少年会去看漫画呢。

培养市场需要时间,所以出版社不愿意出版《超人》。

于是,就只能自费出版了,这在林子轩的意料之中,他不介意花时间培养美国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并相信漫画的黄金时代就要来临。

他主要是把这些超级英雄的版权归在自己的名下,现在花点钱,将来会有大丰收。

彼得逊律师对林子轩的漫画情结非常不解,不过他是个律师,完成客户的委托就行了,并不太关心其他事情,反正用的是林子轩的钱。

就这样,《麦田里的守望者》和《超人》在1923年年底出现在了美国读者面前。

老实说,销量极为惨淡。

《麦田里的守望者》还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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