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子里的人相对少了很多,中年人的步伐从容不迫。
杂种亦步亦趋,但是已经在慢慢地缩短自己和中年人之间的距离。
一步,两步,三步。
这个时候的步伐一定要稳,要压住。因为杂种每靠近那个中年人一步,那个中年人就靠近死神一步。
夜风飒飒,杂种的瞳孔在慢慢缩小。
忽然,电话响了,中年人拿起了电话。
“喂,宝贝,是爸爸啊,想爸爸了?等会爸爸马上就回去,你想吃什么?爸爸给你买……。”
中年人的声音越说越大,显然,电话里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让他的心情大好,语音也随着加大。
“爸爸,宝贝……。”这几个字反复磕打着杂种的心。
“爸爸。”
“宝贝。”
“你想吃什么,爸爸给你买。”
一个夜晚,一个黑色的夜晚,一个父亲,满怀欢喜地赶回家去跟孩子团聚。孩子想爸爸,已经打来了电话。
可是只要杂种再靠近他几步,那个孩子等回来的,就是父亲的尸体。
那个孩子是个男孩?还是个女孩?
多大了?
如果是男孩的话,他的手里是不是拿着玩具小手枪?
如果是女孩的话,她的怀里是不是抱着公仔布娃娃?
杂种的脚步越来越慢,越来越慢,终于完全不动了。
中年人离他越来越远。
杂种低下头,转身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
“活,我不做了。”杂种掏出手机发了一个短信。
过了一分钟,电话打来。
杂种看了一眼号码,直接关机。拔出电话卡,扔掉了街边的垃圾桶里。
又掏出了一个新的电话卡安上。
杂种的屋子里很干净,很整齐,很朴素。墙壁很白,屋子很小,灯泡的亮度也不高。只有一张床,一个桌子,一把椅子。桌上有仅仅能糊口的简单饭菜,都已经冷却。没有任何娱乐设施,没有任何大件物品。换句话说,这里没有任何可以让人留恋和眷顾的东西。
只有一个随时准备动身去浪迹天涯的人,才能住在这样的屋子里。
杂种静静地躺在床上,躺在黑暗中,嘴角的烟灰已经挂得很长,他的手边,稀稀拉拉地洒着几张钞票,这是他身上最后的一点钱了。
他不是个喜欢挥霍无度的人,但也绝不会缺钱。就在一小时之前,如果他干掉了那个中年人,那么现在他的账号上应该已经打进了一笔钱。
现在,杂种是真正的家徒四壁了。
想了很久,杂种摸出手机,凭借记忆拨出一个号码。杂种的手机里从不储存任何号码,他给谁拨号都是凭记忆,他的记忆力极好。
电话通了,那边是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谁啊?”
“我。”
“谁?”
“我。”
“你?杂种?!”那边的声音一下子就清醒了起来。
“是我。”
“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听说你现在还搞拳市?”
“一直搞啊。”
“彩金高不高?”
“你要来,肯定高。”
“你在什么地方?”
“新野市,凯迪隆。”
陆子盛和陆铮以前愁的是酒吧没有人来,现在哥俩愁的是,人,太多了。
解放路一战,陆子盛和陆铮以二人之力,重创吴老饼团伙,把曾经的解放路一霸踩在脚下,整个新野市的江湖为之侧目。
这就叫横空出世。
名气这个东西,在商业社会实在是太重要了。自从哥俩成名,平安岛的客人就没有断过,来往不绝,络绎不绝。每天都像挤破了头一样。
有很多市里的小混子,抱着朝圣的态度来平安岛,进来了就管陆子盛和陆铮喊哥。
有的,要拜哥俩为师。
“陆哥,铮哥,你看我这个身体,跟着你练武行不?”
“练什么武,我们这是酒吧,又不是武馆。”陆子盛笑笑。
还有的,一心投入陆家哥俩门下,开宗立派,立志要在江湖上杀出一片天地。
“陆哥,我们想跟你混。”
“铮哥,我从小跟人打架,从来没怂过,你就收下我吧。”
“只要跟着你俩,咱们在新野市就没人敢惹了!”
陆子盛和陆铮都觉得好气又好笑,但是人家是客人,也不能发火,总是半说半笑地就推过去了。
“哥,现在这些年轻人都怎么了?一个个满脑子都是暴力思想?”陆铮不理解了。
“你还有脸说别人暴力?我看最暴力的就是你了!”没等陆子盛说话,孟娇先开口了。
“我那是除暴安良,那是忍无可忍,他们呢?”陆铮不服。
“对,就你除暴安良,你最能耐了。”陆子盛说:“还不都是你惹的事,好意思说。”
“哥,你要这么说我就不高兴了,当初我千里迢迢赶到这儿来帮你,你就这么对我?”陆铮看上去很受伤。
“几个意思?意思委屈你了呗?”
“我还真是挺委屈的。”
“是吧?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待一会儿,就不委屈了。别扯淡了,快忙活去!”
平安岛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自然的,一些江湖中人也盯住了这里。
经常有一些江湖人士不时来这里坐坐,喝点小酒。
怕的不是这些江湖人士,怕的是哪些不是江湖人,却楞要冒充江湖人的二货们。
“老板,这桌的酒,管够的上,我全买了。今天谁也不许跟我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