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怒火青春>第四十章 :疯狗
看着林先军。

林先军笑笑,又说:“我们去iu抓你的时候,你躺在地上,像死狗一样。要不是我们将你带回来,你死在那里估计都没人知道,可现在他们反过来告你蓄意伤害。”

林先军语气停顿一下,反问我:“心里委屈?”

我看着他没说话,林先军又说:“还有那个陈白露!前段时间刚进来的时候,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无罪,这几天脸色一天天的黯淡下去。眼瞅着要被押到看守所,我们也办法。毕竟自古看守所里是非多,在里面遇到点什么也不好说。真是可惜,原本高高在上的总裁,如今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

“林先军!”我怒吼道。

林先军转头看着我笑笑,站起来看着我说:“法律,还是要用事实说话啊!你自己想想清楚吧!”

说完,他转身走了。

我蹲在号子里,胸中的愤怒慢慢变成深入骨髓的恐惧。叶玲珑这是想要我命啊!我记得在火葬中心的时候,大黑子焦静雅几个人根本不还手,我也不知道他们几个伤势到底怎样,现在他们反咬我一口,我真的很被动。

夜里,我蜷缩在号子里。

我突然想起林先军的那句话,夜晚是这座城市的遮羞布。

他跟我说的这一切,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想整整一晚上也想不明白,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昨天审问我的那几个小警察将我带出去,让我在手续上签名字,然后对我说:“你可以走了。”

纳尼?

听到这话,我心里如同几万只羊驼飞驰而过。

到底怎么回事。

昨天还那么严重,今天就放我走?

小警察看着我说:“算你小子命大,人家决定不追究了。”

什么情况?

我心中不禁产生一丝狐疑,他们怎么又不追究了?

难道是大黑子焦静雅大发慈悲?

不可能!

大黑子巴不得我死呢。

我蹲在警局里想半天也想不明白。

离开警局看着外面的朝阳,阳光照射在我的脸上,感觉有些刺眼,朝阳下的警局,国徽流光溢彩,不怒自威。

国徽下站着一个女人,因为隔得太远,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庞。女人慢慢朝我走来,身影到我眼前时。我才发现,竟然是林丹霞!

林丹霞站在那里,脸上哭过的泪痕犹在。

“林姨!”我沮丧的叫了句。

林丹霞走到我的面前,对我说:“走吧!”

跟着林丹霞从警局出来,一辆车停在警局门口,跟着林丹霞上了车,林丹霞问我去哪?我说,随便!

林丹霞对司机说出我住的小区名字,我有些惊讶,她怎么知道的?

等车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我下车,林丹霞关上车门。

汽车卷尘而去,留下站在路口茫然四顾莫名其妙的我。

我不知道的是,我咬住叶玲珑后,疼痛并未让叶玲珑挣扎,相反她怔在原地,足足三分钟后才骂我句疯狗,然后将她的足踝从我嘴里弄出来。结果就在这时,警察赶到办公室,将我带走。

而叫警察来的正是大黑子三人。

见警察将我带走,叶玲珑当即心思一动,心中产生一个想法。

iu的公司股份构成很特殊,控股公司占有绝对大头,剩余的分散在各个小股东手中,唯有赵建荣占有百分之十五,所以他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是公司创始人。

所以赵建荣这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十分重要,尽管叶玲珑运用各种手段,甚至让王建国干掉赵俊伟这个第一继承人,但最后赵建荣这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并不都会继承到焦静雅女儿身上,相反林丹霞也会分到一部分。

所以,真正到叶玲珑手上的股份,其实刚好与控股公司持平。

这时候尽管叶玲珑能拿到iu的控制权,但想要稳固却很不容易,而且很容易受人掣肘。但如果要是拿到林丹霞手中的这部分股份,那结果就大不相同。因为这样一来,叶玲珑就是iu当之无愧的最大股东,她在公司内部几乎可以做到一言九鼎。

所以,见我被抓后。

叶玲珑就通知林丹霞,让林丹霞拿手中的股份,交换我的自由身。

她原本以为林丹霞不会答应,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林丹霞经过一晚上的犹豫后,竟然答应下来。

得知结果的时候,叶玲珑站在落地窗前,眺望着整个上海,眉宇间尽是疑惑。

她呢喃道:“难道,那条疯狗,真的值整整一个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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