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路追着琴琴赶到广东,结果刚到广东身上的钱就没了。他在当地饿了一天一夜,最后实在饿的受不了。就随便进了一家小店,点了一堆东西,小饭店的经营者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半年徐娘最是优美。吃完之后萝卜没钱付账,但萝卜也没说吃霸王餐,而是一本正经的说给小店老板打杂,做一天工赔偿饭钱。其实萝卜当天晚上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想在那个小饭店里凑合一晚上。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也是好心,就让萝卜在店里住下了。
两人聊了两句,还挺投缘。这个女人就跟萝卜说了她的故事,原来这家店以前是她和丈夫一块经营的,她丈夫上个月刚车祸过世。听着女人的故事萝卜也没多想,随便安慰她几句,就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下了。第二天如约做了一天的工,结果就在第二天晚上十一点多小店就要打烊的时候,店里突然来了一伙人闹事,萝卜还没闹明白的时候,几个人就想动手。萝卜看到这当然不能让他们打这女人,当即就冲了上去。
结果!
萝卜被人打倒在地,店被人砸了。两个人在这边摁住萝卜,其他几个人说这女人偷汉子,跟萝卜有私情。然后就因为这事儿,将那个女人给糟蹋了。萝卜当时眼睛都红了,咬牙切齿的想弄死这几个畜生,可无奈他们人多势众,萝卜只能眼睁睁的在旁边看着女人受凌辱。可那几个畜生的长相,却被萝卜深深印在脑海中。
等这几个畜生离去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面对衣不遮体的女人,萝卜将她抱到了卧室里,随即转身出来冲进厨房拿了把剔骨刀就出去了。等萝卜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十一点了。他冲进小店里看看,却发现那个女人倒在血泊当中,她的手上拿着亡夫的照片,手腕上有一个深入骨头的刀口。
萝卜当时就懵了,一下瘫软在地上。等他从地上起来的时候,他的眼睛彻底红了,就像是地狱中的恶魔一般,他冲进厨房拿了把最大的菜刀就走了。他昨天晚上出去,只是将那几个畜生的某些功能给废了,而这次去,他要这些人都不如的畜生,一命偿一命。
等他亲手解决最后一个人的生命时,到处都是警笛声,萝卜整理了一下衣服,最后望了一眼小店的方向,消失在黑夜里。
在这份资料的最末尾笔录里,有一段这样的对话。
警察:在遇到这种事情时,你为什么不首先选择报警。役协司划。
萝卜:报警?你们警察会怎么处理?给每个人都判上几年?等他们过几年出来之后再糟蹋人家?我跟你说,那几个畜生犯下的罪行是不配用时间来偿还的。他们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将人家拉到亡夫的灵堂前,问人家爽不爽?你说这样的畜生人渣,不杀他留着他,让他继续祸害好人啊?
警察:那你杀人时的心情是怎么样?你难道就不认为你杀他们,同样也是一种极大的罪恶。
萝卜: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首诗,李白写的,我记得里面有一句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警察:那你杀这些人,是因为你认为自己很有侠客精神吗?
这时萝卜问警察要了一支烟,估计警察见他配合,就给他点了一支烟,萝卜抽了口烟,眼睛里突然出现一丝迷惘说:不,我不是侠客,我顶多就是个屠夫。真正的侠客是能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的,我就是个弱者垃圾。我打不过那几个人,不然那女的也不会死。唉,说起来也是我害了那女的。那几个畜生刚开始就是想要钱,好像是女的亡夫家里的人,要不是我在那里,那几个畜生也想不到这些事儿。说起来都是我害死她了!
警察:那你认罪吗?
萝卜:认,但我只认我害死那女的。我当时要是理智一点,看住她了,她恐怕也不会自杀。结果我只顾着让那几个畜生付出代价了,没想到这点。
警察:那你为什么过来自首?
萝卜:我从电视上看到我的事儿了,我了解一下发下我的兄弟被你们抓起来引起误会了。我自然不会让我兄弟因为我的事儿受罪,再说我也不想东躲西藏了,累!所以就过来自首了。
警察:那你自首是因为你兄弟了?
萝卜:对!
笔录到这里就断了,我抬起头看看周围,忽然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脑海里只有一句话。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这是属于萝卜的武侠江湖,可他却要为自己的侠客行付出无比惨痛的代价。
这个代价,有可能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