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嘉靖元年,四月二十日凌晨。
都城兰溪城的郊外官道上,晨雾里,一枣红一黑两匹马疾驰而过,不久又有一白一黑两匹马奔驰而来,似是在追赶前面的人。已近破晓,城门将开,官道上已有零星的郊外农人开始往城里赶,想赶在城门开时早点进城,或卖或买,都要赶个大早。那两拨疾驰而过的马早已在鸡鸣犬吠声中淹没,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雾色渐浓,一辆略显陈旧的马车不紧不慢的驶来。车上的人俱是一脸得倦容,显然是赶了夜路。
“秀……前面就是兰溪城,我们快到家了!”
马车上的人,挑开车帘,露出一张粗鄙丑陋的脸,暗黄偏黑的皮肤,干裂无光的唇,唯独那双眼睛灿若星辰、机警灵巧,只见她四下看了看,那巍巍峨峨的城门在晨雾中若隐若现的映入眼帘,仿若海市蜃楼一般,她禁不仔叹一句:“玲珑,原来这就是古代的城池啊!”
“什么?秀?”小厮原是个丫鬟。秀半年前傻病是好了,却突然总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没什么!”自知失语的车内人,暗自吐了吐舌头。方筱悦她这一缕异世幽魂来到原主方素衣体内已快半年,还是无法做到淡定从容。好在赶车的丫鬟心性单纯,并无看出分毫。任谁也无法想到一场大火,竟然烧好了一个傻姑的疯傻病,丫鬟只当是自家秀傻舱好,瞧着什么都新鲜。
主仆俩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
“等等,玲珑,停一下,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方筱悦竖起耳朵,仔细辨别。好像有微弱的婴儿哭泣声从官道边的灌木丛中传来。
“秀,是什么啊!不会是……”丫鬟声音已打颤。毕竟天未大亮,视野还有些艰难,她又长在农家,对这些神神怪怪从小惧怕。
“嘘!”方筱悦跳下车,寻声而去。她可是在无神论的教育下长大,不信鬼神,再说就算是鬼,对她而言也是同类,谁怕谁!
丫鬟见秀一步一步走向灌木深处,回头看了看依山而建的官道另一边的阴森树林。一路赶车而来,车上又有风趣幽默的秀一路打气相伴,方不觉得害怕。现在见自己唯一的依靠,唯一的主心骨离自己而去,丫鬟也顾不得其他,心一横跟着秀跨进了灌木丛。
两人寻了半天,在一颗树下找到了包在锦被中的瘦小婴儿。
方筱悦欣喜若狂:“玲珑,一个好可爱的小宝宝啊!”
玲珑瘪了瘪嘴:“好丑!”。瘦猩巴的像个小老头,一看就知道刚生下来不久,也不知道自家秀哪只眼睛看出可爱来了。小婴儿被一个还算干净的深蓝色锦被松散的包着,像是遗弃他的人在匆忙间弃下。
见秀爱不释手,一副要把孩子带上车的样子,玲珑急了:“秀,你这是要把他一起带回家吗?”
“嗯,怎么了,这孩子肯定饿坏了,哭都没力气了。一会儿官道上人多,声音也嘈杂,这里又藏得如此隐蔽,如果我不带他走,他不是饿死就要被野兽吃掉了!”方筱悦本就是个天生极爱孩子的人,当年考大学,也是弃了北大选的北师大,父母亲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亲戚朋友都劝了很久,她还是选了北师大,且还是北师大相对冷门的学前教育。更要命的是她读完本科还不够,还接着出国读了个学前教育的硕博连读,等她学成归来不仅捧回了学前教育博士学位还额外多了个心理学博士学位,可是即便是个旷古奇才、空前绝后的双料博士,那也是个老姑娘了,还是得先去幼儿园当个幼师。谁都知道幼师的待遇低,工作又辛苦,可偏生她就是个极爱孩子的人。说来也奇怪,打小表哥表姐家的孩子都爱腻着她这个忻姑、小姨娘。
现在让她见着一个活生生的孩子而弃之不管更是不可能。
“可是,秀,老爷已经对您不管不问12年了,现在我们回去老爷都未必会搭理,更何况还多了个孩子,恐怕没进家门就会被打出来!”玲珑急得团团转,也不知道这个秀是不是傻病又犯了。
“你我皆为被弃之人,怎能看着他再被遗弃!”方筱悦所说的自然是原主,原主虽然有些傻,但并不是全无记忆,用现代的话来讲只是智商偏低而已。记忆虽是些片段,但她穿越而来时便能根据那些记忆串联出原主的身世。
这句话也让玲珑禁不住流泪。是的,她和秀皆为被弃之人。
秀身世可怜,虽贵为官家秀,但两岁生母去世,三岁继母进门,四岁便突然得了傻病,被生父遗弃在离家百里远的冠县白云庵中。要不是秀的外祖父可怜她是女儿唯一的骨肉,每年都给庵里捐些香火钱,恐怕秀根本长不到十六岁。
可就在半年前,唯一痛爱秀的外祖父也去世了,舅舅舅母自然不愿意把钱花在一个外人身上,便断了白云庵的香火钱。秀的日子顿时艰难起来。白云庵地处偏远,庵中修行之人也只有两人,原就仰仗秀外祖父的香火钱过活,见再无银两进账,苦撑了半年,也终于人去庵空。要不是这些年,外祖父另外托人偷偷给傻秀一些碎银子,她俩就连投亲路上的盘缠都没有。
她本叫翠花,生于农门,在她之前已有四个姐姐,六岁时跟着父母去冠县走亲戚,最后被遗弃在了白云庵里。幸好得了当时只有八岁的傻秀眼缘,才能活到今日。半年前秀傻裁后,就给她改了名字叫玲珑。
方筱悦见玲珑暗自流泪、沉默不语,以为自己的那句话勾起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