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鬼夫娇宠,夫人万福>第九十三章 回不去的永远是最好

="(" =>

叶庭深微抬眼睫,张望一下四周,这才缓缓说道:“嗯,建筑风格大抵相同,还有这酒楼茶肆也相差无几,不过,叶周的食物比起这里的,要好看,也要好吃许多。 .t.”

再美的地方也比不上家乡,再好吃的东西也比不上小时候任何一块廉价的糖果,因为回不去的,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东西。

我斜眼瞧他,问:“你不是没味觉吗?你怎么知道这东西不好吃?”

他脸色一顿,不高兴的别过脸,微抬的下巴有些小傲娇,指着左前方的一个卖桂花糕的摊子,说:“你瞧瞧那桂花糕做得,那么粗糙,那东西能入口吗?”

嘿,他可真是好眼力,离个几米远,就看到人家的东西‘粗糙’,他以为他是孙悟空,长了一双火眼金睛哪。同样的位置,我怎么就只看到摊位上面竖着的布帘上呢,若不是那布帘上的字,鬼才知道那是卖桂花糕的呢。

算了,不跟他计较这个,毕竟人都有护犊子的心理嘛。就像我到山城读的时候,别人要是敢说一句杨家村怎么怎么不好,我也会跟人急的。

于是,我转移话题,问:“你说你们鬼明明可以不用吃东西,为什么还要像人类一样生活呢?生前为钱劳心劳力,死了还是要为钱奔波,图个啥呀?”

小时候,每当爸妈为我和哥的学费为难时,我就幻想着,这世界上要是不用钱,人不用吃喝拉撒,该有多好。那样的话,街上就再不会有乞丐,也不会有为钱挺而走险的犯罪份子,人间一片和和美美,不是天堂胜似天堂。

他想都没想的回答:“图个乐趣。”眼光看向前方一个妇人正在与老板讨价还价的地方,接着又说:“你不是常常说,做人要有梦想有目标的吗,不然,就会活得像行尸走肉。住在阴间的鬼,大多是不愿或不能投胎转世的,他们可是真正的行尸走肉。”

他这么说倒也有点道理。试想一下,如果我真的可以修仙成功,长生不老,每天都在除了修炼还是修炼的日子中无限循环,不老不死,宇宙活多久,我就修炼多久。哎呀,光是想想都觉得空虚寂寞冷呐。

我看着他完美的侧脸,想着他这一千年,可都是怎么过的。他寂寞吗?孤独吗?想到这,心尖尖没来由的一疼。

越往前,摊位就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多,气氛热闹非凡,和人间的市场差不多,卖东西的热情招揽客人,客人上门后,再热情的介绍自家的东西,老板说得口沫横飞,有的客人却只是淡定摇头,面无表情的离开,再兴致勃勃的逛到下一家。

叶庭深的脚步略微停顿一下,让挑着麻糖担子,边走边敲铃的中年男人先走,接着刚才的话题,说:“这阴间像人间一样生活的制度,是在五百年前才实行的。”

“哦,为什么?”我问。

“鬼魂整天无事可做,自然要出去找乐子,人间就成了他们常去找乐子的地方。”他说得轻描淡写。

人间成了他们找乐子的地方,那不就是所谓的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

突然想到,古人说的乐子,不就是到青 楼的意思吗?我站在他面前,一边后退,一边问:“那你有没有到人间找过‘乐子’呀?”说到乐子两个字,还不忘配上若有所指的眼神,眉毛一挑。

他回以同样若有所指的眼神,亦是挑高一边眉毛,不答反问:“怎么,你很在意这个?”

切,谁会在意。我用眼神回他一个满不在乎,然后大咧咧的走到一个卖面具的摊位前,拿起一个孙悟空的面具他在脸上比划。别说,这唯妙唯肖的面具还真挺毁颜值的,面具愣是让他这玉树临风的偏偏俏公子有了喜感。

老板从摊位后探出头来,取下悟空旁边的白骨精面具,热情洋溢的问:“秀,这个面具和公子戴的是一对,你要来一个吗?”

我将蜘蛛精和悟空的面具拿在手里看了看,对那老板说:“孙悟空和白骨精是一对?!老板,我读少,您别骗我行吗?”

老板穿着古代的蒙古族服饰,色彩鲜艳,膀大腰圆,头发拢在脑后,编成辩子从脑后放到胸前,脸型圆润,五官深邃,留着一下巴的络腮胡茬子。以我半吊子的捉鬼水平,大概猜出他有五百年的修行。鬼的年龄都是停留在死的那个时候的,应该是在三十五左右。

叶庭深从腰间拿出一个精致的钱袋,钱袋是白色丝绸,上面绣着栩栩如生的梅花,再淡定的掏出一张冥币,那可是一张面值一万元的冥币呢,他就这么不问价也不眨眼的递了过去,“这两个,我们要了。不用找了。”

真是的,有钱人做惯了,做鬼也这德行。我特别不舍的看着老板笑眯眯的将钱放进腰包,再笑眯眯的说‘二位慢走,下次再来。’

我拿着面具,翻来覆去的看着,忍不住吐槽:“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吧,你要真是有钱,不如拿来救济救济穷人,凭白无故的给人家干嘛。”

“穷人?是指你吗?”他从我手中拿悟空的面具贴在脸上,再将白骨精的面具在我脸上比划。

“对,我就是穷人,穷得叮当响的穷人,您哪天要是想做善事,可不可以考虑一下我这近水楼台?”

他取下面具,微微一笑,露出森森白牙,自顾自的说道:“嗯,果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噗——’我咧嘴一笑。

他还真相信老板说的话咧,还天造地设的一对,要是这世上真有悟空这么个人


状态提示:第九十三章 回不去的永远是最好--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