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欲擒故纵>94 她是正室

="(" =>

94她是正室

天啦,她这辈子,最最学得不好的,就是毛笔字,因为这纯粹就是法,而她根本就没有练过法。复制址访问

她最喜欢的笔是铅笔,因为铅笔写错了可以擦掉重新写,然后就是圆珠笔,她觉得方便,便宜,那圆圆的笔芯转动起来也流利。

不喜欢钢笔,因为钢笔写几天要吸墨水,当然,最最重要的原因是钢笔太贵,墨水也不便宜。

而最最不喜欢的,当然就是毛笔了,所以,她和这基本上是绝缘体,长这么大,她就没有用毛笔写过字。

好吧,没有吃过猪肉总见过猪爬吧,没有写过毛笔字,可是也曾看过几部古装剧,里面的人用毛笔写字的姿势她还是马马虎虎记得的。

然而,真的按照电视里那样拿毛笔写字,白茉莉发现自己写的字自己几乎都不认识,而最重要的是,她这样写字手很累。

最终,她放弃了这样拿毛笔写字的办法,改用拿圆珠笔一样的方法,其实也能写字,只是写得没圆珠笔那么好看,不过比刚开始写的要好看,关键是快了不少。

30遍家规,这可不是说来玩的,白茉莉在佛堂里抄写了整整一个星期,而这一个星期,她都没有走出佛堂去,就是吃饭都是佣人从外边的窗口给她递进来的。

也自然没有去上班,只是打了个电话匆匆跟王浩天请了个假,不知道萧逸轩会不会感到奇怪。

所幸的是,洛家对列祖列宗照顾得很周到,所以这个地方和《还珠格格》里紫薇和小燕子所呆过的暗房比起来,还是要好多了,至少没有蚊虫臭虫什么的,当然,这也全靠了那没有断过的檀香。

当然,佛堂毕竟是佛堂,和自己住的房间不能比,这里虽然没有蚊虫叮咬,同样也没有**和被子。

**和被子是奢侈,其实这里连一把椅子一条凳子都没有,白茉莉抄写家规,都是站在供桌前面,站累了,也就只能跪在供桌前面。

而站和跪,都是不能长久坚持的事情,所以,白茉莉抄写这个家规就并不轻松,完全相当于受酷刑一般。

一个星期没日没夜的抄写,总算抄写完了,经过林岚的检查,然后第八天白茉莉才被放出来。

白茉莉这30遍的家规没有白抄写,她几乎把洛家的家规都给背出来了,而她也终于明白,所谓的家规,其实主要是针对女人设计的,规定男人的很少很少。

白茉莉走出佛堂,整个人是苍白而有些憔悴,因为这七天用毛笔写字几乎是酷刑,跟遭罪没什么区别。

林岚看着她这个样子,装模作样的说:“哎,沫雪,在洛家,儿媳妇都是要受家规的约束的,你如果受不了家规,完全可以和焰儿离婚,我们洛家不强留你。”

白茉莉苦笑了一下,离婚?她倒是想,关键是她怎么回去跟她父亲交代啊?

她父亲肯定不会同意,这一点她是知道的,而洛风焰也绝对不想娶刘嫣儿,搞不好他都不会答应。

而她的命现在就掌握在这两个男人的手里,所以,她没有办法挣脱。

于是,白茉莉看着林岚,淡淡的说:“婆婆,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先回房去了,洛家的家规里说,女人不能主动提离婚的要求,所以,我也不敢跟洛风焰提,你倒是可以提醒他,让他和我离婚。”

林岚明显的楞了一下,然后脸阴沉着,她自己怎么就忘记了,刚让白沫雪抄写完家规,现在她居然用家规来反驳她。

“你回去吧。”林岚挥挥手,白沫雪虽然一直不生孩子,不得她喜欢,不过她怎么说也是洛家明媒正娶的儿媳妇,她也不能太明着整她了。

既然白沫雪不能跟自己的儿子提离婚,那就要自己的儿子主动跟她提离婚,这有些难度,不过。

林岚看着慢慢的走过来的刘嫣儿,看见她的肚子,猛然间计上心来,看来,应该去拜一趟妈祖了。

白茉莉摇椅晃的回到主楼别墅,一个星期在佛堂里,不是跪就是站,累极了就坐在地上靠着供桌或者墙壁睡一下,醒了继续写那折磨死人的毛笔字。

所以,这一个星期以来,她的身体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残,脸色苍白如纸不说,其实她走路几乎都有些不稳。

在主楼别墅外边碰到凌曼玉,她脸上是那种少见的故作关心的表情,看见白茉莉苍白的脸色和站着都像要倒的样子,于是忍不抓讽般的说:“沫雪妹妹,你是不是听说焰喜欢林黛玉那样的女人,所以你这一个星期特地去练习减肥,然后把自己给减成了林妹妹了?”

白茉莉瞪了她一眼,没有心情理会她,继续朝自己的房间走去,而凌曼玉显然对她这样的行为不满意,于是一个箭步上来,一下子拦住了她的去路。

“凌曼玉,你要不要让开?”白茉莉终于发怒,于是怒目瞪着她,咬牙切齿般的问。

“呵呵呵,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个大老婆了?还让不让开?”凌曼玉冷笑了起来,然后又得意洋洋的说:“我告诉你,你被关进佛堂的那天晚上焰就回来了,他问都没有问起过你,我想,他即使天天回来,不去主楼那边,你死了他也未必会知道,所以,你还是不要把架子端得那么大,要不,被人整死了都不知道呢。”

“这关你什么事?”白茉莉的脸色原本就苍白如纸,所以即使失去颜色也还是看不出来,只是声音愈发的冷颤起来:“凌曼玉,你该不会是要来告诉我,你想整死我吧?”

状态提示:94 她是正室--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