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玄幻奇幻>丑女芳华>109 猪头肉和红烧肉的优劣之争

当初云芳知道了这里的井水苦涩难易下咽,想到利用井水熬盐的时候,首先就是想到的这个诺邓盐,熬盐一举成功之后,她头脑中首先闪过的就是一鼓作气腌制诺邓火腿。

因为云芳现在所处的自然环境可以比那个云南大理的诺邓村或者宣威县更加适宜,一切都更加的原生态,从猪吃的饲料到饲养方法,一切都保持古老的传统。

只不过,云芳很快就打消了自己的这个念头,因为腌制火腿需要最少半年的时间才可以,而周围人们的消费水平也不高,以蓝家这样的家底,让她根本没有办法冒险去赌这一把的。

所以,当初云芳放弃了腌制火腿,而是腌制了成本低廉,回本较快的萝卜条,事实证明,饶是如此,当初的云芳还是高估了这一带人们的消费水平,两个大子一碗的萝卜条,人们还是觉得贵,如果不是办席面或者过年,她腌的那些爽脆萝卜条根本就卖不出去的。

云芳不得已才牺牲了口味,把大批的水萝卜直接用盐腌了,做成能存放的更久的腌萝卜。

这么一来,腌制火腿的想法云芳只能无限期的搁浅了下来。今天听着大家议论猪肉太便宜,大家舍不得杀,云芳那个不得已才封存在心底的念头又活泛了起来。

有了李锦容送来了一千文钱打底,加上他们最近卖出去的萝卜条换来的大子,在不动到蓝家原先积蓄的情形下他们也能买上十几头大肥猪了呢。

云芳回想这那咸香醇郁的味道,想象着那样的美味就要从自己的手中诞生了,心地简直乐开了花,心头高兴,脸上也不自觉的带了出来,嘴角自然的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连眉梢上都带出了笑意。

云芳的沉默和发自内心的笑容,不经意间落在了爹的眼里。

看着自家小女儿这样安静的微笑,爹知道她的小脑袋瓜里肯定在打算着什么呢,而她每每这样的时候总会给家人带来惊喜,就像爽脆可口的萝卜条,就像醇香的藕夹子,……

“芳儿,笑的这么开心,琢磨什么呢?”爹下了酒杯,忍不酌奇的问了出来。

爹的声音虽然不大,可是他这一出声还是让大家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云芳的身上。

感受到大家的注意,云芳一楞神,仓促间抬头正好看到李永拴好奇、审视还带着一点迷茫的目光,但是一接触到云芳的眼神,李永拴的眼神闪烁了一下,飞快的转了开去,仿佛她眼前的白菜炖豆腐是多么稀奇的菜肴,值得他目不转睛、心无旁骛的去琢磨。

不同于李永拴目光的躲躲闪闪,他娘菊大娘却是热切的看来过来,“是啊,芳儿这半天不说话,自己想啥高兴的事呢,瞧你笑的这个开心,来,跟干娘说说,什么事让你高兴成这样啊?”

“呃,”云芳一时语塞,她原本想照实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的,可是看到李永拴闪烁的目光和菊大娘热切的注视,她的嘴巴一阵发干,到了嘴边的又咽了回去,眼珠转了转,指着桌子上的红烧肉和猪头肉,扯了个谎,“你们都说红烧肉好吃,可是我觉的猪头肉好吃。这样一来,你们都去吃红烧肉了,就没有人和我抢猪头肉了,我越想越高兴,就忍不住笑了嘛。”

云芳紧盯着眼前的猪头肉,做出了一幅垂涎欲滴的模样,不好意思的说这,这么专著的闻着猪头肉的香味,云芳禁不住真的像一个小馋丫头那样,馋的吞了一口水。

听了云芳的解释,又看着云芳的馋样子,菊大娘憋住了笑,故意一本正经的揶揄道,“你这个丫头就这么馋这口猪头肉?不会是不想说实话,故意编出来骗干娘的吧?”

“老姐姐啊,这孩子的口味和别人是有些不同呢,”娘看着云芳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正经的证实到,“那天咱们去王一刀那杀猪,顺便带回了一些猪头肉,这孩子吃了之后说很好吃。我和她爹还笑话她说是她很就不吃红烧肉了,忘了那味道才说猪头肉好吃的,没想到这孩子吃了红烧肉之后还是觉得猪头肉好吃,你说怪不怪?”

“还真是这么回事啊?”菊大娘收了脸上的揶揄,抬手慈爱的抚摸了一下云芳的头,说道,“是干娘错疑了你,芳儿爱吃着猪头肉,就把这盘子放到你的跟前吧,省的总抻着胳膊够了。”

菊大娘和永拴来了蓝家,晚上的菜式虽然不错,却没有完全按照吃外面的席面那样的规矩多,大家没有拘束着随便坐下的。

爹娘和菊大娘坐在了了炕里面,大山永拴和小石头着门口的棉帘子坐了,云芳和季节云华坐在了他们的对面。云芳和菊大娘挨着,中间就隔了一个桌子角,那碗红烧肉就摆在她们两人的面前,而猪头肉则放在了斜对面李永拴和小石头面前。

菊大娘一边说着话,一边伸出手来,端起了云芳跟前的红烧肉和自己儿子前面的猪头肉给换了过来,一边换还一边说着,“永拴啊,你是哥哥,胳膊长,想吃的猪头肉的时候就自己够一够,芳儿小你几岁,你得让着他。”

“嗯,”李永拴含混的应了一声,却没有抬头,闷着头说到,“娘,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喜欢吃猪头肉,我就爱吃红烧肉。”

说着话,李永拴用眼梢的余光撇了一眼云芳,似乎是在表明着自己的什么立场一般。

一旁的云华看到了李永拴的目光,悄悄的一扯云芳的后衣襟,朝着对面努了努嘴,云芳却微笑着,轻轻的对姐姐摇了摇头。

似乎是感觉到了云芳姐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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