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种了许多芍药,此时正值花季,也是此次赏花会的重头,红粉紫黄,争奇斗艳的,十分漂亮。
牡丹花期已过,而江二小姐又素爱芍药,因此赏花会才定在五月中旬。
一个小丫头过来和方柔咬耳朵,方柔对阮清沅笑笑,“是郡主过来了,我去瞧瞧,等会儿就与你引荐。”
清沅只好点点头。
瑶湘郡主的派头和江荞是不同的,江荞喜欢旁人簇拥着自己,瑶湘郡主却喜欢刻意强调朴素,不爱在穿戴派头上压人,尽管她身边两个壮实高大,一看便是懂些武艺的女官正冷着脸为她开道。
隔得太远,清沅看不清郡主的样貌,只看见她身量略比周遭少女们高上一些,纤细宛然,磊落清华,这份气度,也堪称绝世无双。
恍惚间给人错觉,仿佛她是脚下踏着五彩流云走过来的一般。
清沅因为自己的荒诞念头,不由摇头笑笑。
陆成韵自然也是美丽的,美到几乎与她一同长大的京中贵公子们都将她视为神女,连她前世的丈夫贺梓归,她也知道,他心里也曾对这个誉满京城的瑶湘郡主存着一分痴念。
京中大概所有听说过瑶湘郡主名头的少女们都很羡慕她,自然包括前世的阮清沅。甚至江荞,这样的天之骄女,与自己这位表姐这样不对付,说穿了也不过是心里那一点点不平吧。
不过如今,阮清沅看看自己,她觉得很满意,陆成韵这样天仙一样的人,也逃不过从一个染缸跳到另一个染缸的命运,谁也不会被上苍宠爱一辈子。
江荞与瑶湘郡主身边乌压压凑着所有的女孩子,阮清沅站在最外面。
“芍药花虽好,却难免有些小家子气,倒不如牡丹华贵雍容。”一个小姐说着,大概是郡主的好友。
“是啊,刘梦得有言:‘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可惜今年却没有机会……”另一个声音立刻应和。
是沛国公家的小姐。
很难不让人想到此诗的第一句就是“庭前芍药妖无格”。
立刻就有一位小姐柔柔地响起:“春有牡丹,夏之芍药,秋菊冬梅,四时风情,各有千秋,不一而足,何以要争个长短是非来?”
是礼部尚书王大人的孙女。
“正是,花之形意,皆在观赏之人,花月春风,皆是我等俗人妄言,哪有这等高低贵贱……”
“如此一说,岂不是赏花一事也是俗事?便是路边一花一叶,俯拾皆是,那世人何苦非要求一株‘魏紫’拿出千金买马的姿态来?”
江荞讥讽地吊着嘴角,而瑶湘郡主依旧笑得和煦,两人都不开口。
一场赏花会,众小姐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到最后那些开得妖娆的芍药却无人来赏了。
阮清沅的手轻轻抚着一朵台阁球花的芍药花瓣,渐渐放下来,前头的小姐们终于说够了话,又说笑着要移步去开宴。
唱戏的女伶都准备妥当了,只等着东道主江二小姐点头。
眼看时候差不多了,阮清沅立刻退步往后,忘忧正在不远处的小径上立着等她。
清沅朝她点点头,忘忧立刻领她穿过半月门。
“姑娘,这真的……行吗?”忘忧看着清沅一身小厮打扮,不由有些担忧。
好在她年纪尚小,并没有十足地发育好,穿着小厮衣裳并不能让人一眼看出来就是姑娘家。
只是脸蛋却太精致。
清沅接过忘忧手里的青黛,往自己眉毛和鬓角上狠狠抹了两抹,终于觉得有了几分男儿气,嘴里还咕哝说着:“还是黑色的更像些……”
“这……”忘忧想制止她,等会儿再上妆可不容易。
“你在这里等我,该说什么做什么,我昨日已经同你说过,我去去就来。”清沅叮嘱她。
忘忧点头,看清沅把一封信贴身收好,还是有些不放心:“姑娘,不然让奴婢去吧,您……要是被看见了可不太好。”
清沅摇头,徐国公府很大,饶是她上辈子来过这么多次都没有十分的把握可以认清楚路,忘忧是一定找不到的。
“放心吧。”清沅把头上的帽子往脸上压了压,就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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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其实并不难完成,可是阮清沅心里还是惴惴的,信是昨日自己就用左手写的,保证无人能看出来是自己的笔迹。
而她想做的,只是要把这封信塞进江篱的书房。
本来她对于江篱会相信这样一封莫名其妙的信是没有什么把握的,可是出了梁家这档事后便不一样了。
虽说梁家与江家并不是休戚相关,梁家的倒台对江家来说,看来是毫无损失的,可是太后与康王、与江家,甚至与裕王、永宁侯府,大大小小许多家族,早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若太子派系真要动手,江家是绝不会眼看着对方来一一卸其手脚的。
所以,她还是有很大的把握,江篱会帮贺梓归解开这个圈套。
江府今日客人众多,又快到午膳时分,因此仆从并不如往常那样多,清沅一路低着头走路,见人多时便寻个角落避一避,也快要摸到了江篱的书房。
临近院子,她却有些踌躇,一般这样的世家公子,许多会有随身侍卫,她无法断定江篱有没有,或者有没有随他出门而去,或是留守书房。
咬咬牙,她还是决定试一试。
刚刚定下心,她决定从树木掩映的园子里绕到后房去,没走几步,却被身后一道清脆的声音叫住。
瞬间,阮清沅的心被提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