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开和张屠户两人凑在一起,嘀咕了一阵子,又把在一旁偷听的张依依叫了过来,然后三人直奔厨房。
夜色慢慢降临,直到很晚,三人才从厨房出来,各自回屋睡。
第二天一晨,郑翠莲坐在肉摊后面,一边修着指甲,一边无聊的看着路上过往的人流,神色阴郁。
这个时候,脚步声响起,杜开和张屠户二人抬着一个大木桶走了过来,合力把木桶放在了案板上。
木桶盖着盖子,不过从缝隙里不断有热气冒出来,郑翠莲皱了皱鼻子,她突然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
作为张屠户的妻子,她自然少不了肉吃,各种做法,基本上都很熟悉,但她非常确定,木桶里冒出的肉香不同一般,里面的肉不管是用什么手法做的,自己以前肯定没吃过。
好奇心一起,郑翠莲忍不住起身揭开了木桶盖子。
木桶里果然装满了肉,肉切的很均匀,每一块大约都只有拇指指节大小,一块块呈现出暗红色,浸泡在肉汤之中,散发出强烈的肉香。
杜开在一边笑呵呵说道:“嫂子,这可是我的手艺,尝尝怎么样。”
“这种做法倒是第一次见。”郑翠莲从女儿手中接过一双木筷,从木桶里夹了一块肥瘦各半的肉块,小心翼翼的放入口中,慢慢咀嚼起来。
“这,这是猪肉吧?”她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杜开点了点头:“这道菜叫红烧肉,是我的拿手好菜。”
郑翠莲还是有些不相信。
张屠户赞叹道:“我第一次吃的时候也不太相信,不过这的确是猪肉。嘿,小杜这一手真是绝了!”
他面上露出回味之色,昨晚他第一次品尝的时候,足足一口气吃了五大碗,实在是忍不住啊。
张依依在一边拿古怪的眼神看着杜开,世人都说,君子远庖厨,这个家伙不仅会做饭,做的还很好吃,真是让人出人意料。
也不乖张屠户一家人大惊小怪,在这个类似于古代北宋的世界里,牛羊肉才是主题,猪肉一向被认为上不得席面,富贵之人碰都不会碰一下,只有买不起牛羊肉的贫苦人才会选择,做法单一,真正喜欢的人不多。所以,张屠户一家人吃到红烧肉,很难将这种美味和猪肉联系到一起。
郑翠莲放下筷子,掏出一张帕子轻轻擦拭了一下嘴角:“做法的确很新颖,竟然把猪肉做成一道美味。不过,你们做这么多干什么,不会是拿来卖吧?”
“嫂子说对了,就是拿来卖的!”杜开大拍马屁。
郑翠莲有些不以为然,默默地坐了回去。
猪肉被视为下贱之肉,权贵之人不屑一顾,只有贫苦人才买来吃,价格自然便宜,做成的菜也贵不到哪里去,即便红烧肉好吃又如何,收益太薄,于张记肉铺萧条的生意来说帮不上什么忙,扬汤止沸而已。
郑翠莲的想法,杜开多少也猜到了一些,他并不太认同。他做红烧肉的意图,不过是吸引客人罢了,并不是用来挣钱。如果大家都觉得这道菜好吃,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热光顾张记肉铺来买,来的人多了,顺便买些牛羊肉也在情理之中,让生意好起来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红烧肉做好了,接下来就是怎么打广告了。”杜开早有腹稿,给张屠户使了个眼色,张屠户会意,二人堂而皇之的走到了隔壁一家早点铺子前,每人叫了一碗白米饭。
米饭到手,二人相视一笑,端着碗回到肉铺前,从木桶里舀了一大勺红烧肉,浇在米饭上,随后又溜溜达达的回到早点铺子。
此刻在早点铺吃饭的人不少,八九张长桌差不多都坐满了人,只有一张长桌还空着,可两人一点也没有坐在空桌的意思,反而哪里人多越往哪里挤,然后把新鲜出炉的“红烧肉盖浇饭”放在桌上。
杜开那一桌,几个人下意识的往他碗里看了一眼,只一眼,眼睛就再难挪开了。
红彤彤的肉块,白藤藤的米饭,两者颜色分明,搭配在一起,分外能勾引人的食欲,加上肉块和米饭上还流着金黄色的油水,以及隐隐飘出来的浓郁肉香,那可真是色香味俱全,一看就知道很好吃。
和杜开一桌的几人再看自己的碗里白惨惨的米饭,还有一边的清汤寡水,哪里还有吃下去的yù_wàng。
在几人的注目礼下,杜开慢条斯理的夹起一块瘦肉,慢慢送入口中,一下一下的咀嚼起来,时不时的吧唧一下嘴巴,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末了,还表情销魂“情不自禁”的唱上一句:“油而不腻,入口即化,真是人间美味啊!”
说话间,他偷眼瞧了一下张屠户那桌,却发现张屠户已经在闷头扒饭了。看这货的凶狠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几天没吃饭了呢。
“哥哥,咱们是做托儿,来促销红烧肉的!”杜开心中腹诽不已,觉得张屠户绝对是吃货下凡,没救了。
距离杜开最近的那食客咽了口口水,忍不住问道:“这位小哥,你这是怎么个吃法,有什么说道吗?”
等的就是你来问!
杜开给了问话之人一个“你很识趣”的眼神,拿筷子指着碗里的肉说道:“看到没,这叫红烧肉,把红烧肉和米饭放在一起,叫红烧肉盖浇饭,很好吃的!”
“红烧肉?名字不错啊,诶,老板,也给我来一碗红烧肉盖浇饭!”问话之人还没反应过来,坐在长桌尾的一个比较机灵的家伙已经开口招呼早点铺的老板了。
早点铺老板走过来,抓了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