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法啊,苗刀和弩弓什么的,实在是带不进来。
夜归人酒吧的保卫是顶级的,严密而且没有漏洞。除非秦暮正面强攻,不然还真没有办法把一米长的苗刀和看起来就杀气腾腾的弩弓带进去,所以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突击匕首和十颗法珠了。
幸好,突击匕首经过血晶能的进化,已经更为强悍。而法珠作为秦暮的王牌,绝对是大杀器。
而且降临夜归人酒吧的异族人只有一只,虽然是很恐怖很特殊的一只,但依旧只有一只,秦暮还是很有把握可以对付它的。
夜归人酒吧共有六层,一楼是大厅,拥有酒廊、舞池和表演台。二楼和一楼相通,是开放式全玻璃包厢,在二楼的包厢可以透过玻璃,清楚的看见一楼大厅。三楼是独立小包厢,四楼是豪华大包厢,至于五楼和六楼则是内部员工的休息室、办公室等等。
夜归人的包厢很是抢手,都需要提前预定。秦暮当然没有,他就在一楼大厅里点一杯红酒,坐在酒廊上一个人静静的等着。
等待着异世界和异族人的到来!
只是秦暮没有想到,他居然又遇见了一个熟人。
“秦暮,我的天啊,你这一个宅男什么时候也会来这种地方了。”一个头发染成金色,一身休闲夹克的男人一下从舞池上面挤了下来,他大笑着抱了秦暮一下。
“曾明朗,你怎么在这里。”秦暮很意外,但更多的是震惊。
曾明朗是秦暮的大学同班同学,秦暮毕业于本市的本科大学院校,毕业之后秦暮就留在了本市参加工作。事实上,大学毕业之后,同学们各奔前程,有人回老家,有人到别的城市发展,留在本市的同学也就十个人左右吧。但因为秦暮本身不擅与人交往,所以和这些大学同班同学们也没有了多少的联系。
现在忽然遇见一个曾明朗,确实叫秦暮吓了一跳。
鉴于接下来在夜归人酒吧里所即将要发生的事情,在这里遇见熟人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更不是上演同学相逢又相谈甚欢的好场合。
秦暮真心是无语了,大巴车事件就遇见一个邻居,酒吧事件又来了一个大学同班同学。
曾明朗可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高兴的一甩金色头发,笑道:“这里可是我明朗哥的主场,我当然在这里了。问题是今天是什么日子呢?你又为什么在这里呢?”
曾明朗是本市人,家庭环境还算可以,他在大学时期就是出了名的爱玩爱闹,一头金色头发是他的标志。没有想到毕业几年之后,曾明朗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老样子。
“今天是什么日子?”面对曾明朗暧昧的反问,秦暮下意识就感觉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曾明朗大笑道:“装,还装,你为什么要来啊,一定是收到什么消息了吧!”
“什么消息?”秦暮只感觉自己的眼皮直跳。
曾明朗笑道:“不就是刘炫耀的同学会吗?你要来就来,还给我来这一套,装什么大尾巴狼啊。”
曾明朗暧昧的笑着,伸出胳膊捅了捅秦暮,低声道:“这就对了,我要是有这么一个漂亮的顶级美人当老乡当同学当朋友的,哎呀呀,那我也是打死不能放手啊。”
秦暮已经听不见曾明朗在说什么了,因为他已经开始头痛了。
居然是同学会?!如果异族人一到,他要不要保护自己的同学们啊!毕竟是大学同学,当初的青春年少,好很纯粹,坏也很纯粹。秦暮就是再冷血,也无法真的无视同学们的惨死吧,可真如果要保护其他人,那自己的计划可就大大受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