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仙侠修真>我的世界是本书>第二回正派
死了?——金思渝这种毕竟是少数。

而作为送给主角的超级豪华大礼包的前任魔主,大自在天,他现在用的名字,正是元朔。

戚凛才发现,原来自己有那么想他。

又过了片刻,戚凛才勉强压下心头翻滚的思绪,向对方歉然说道:“抱歉,刚才我……”

金思渝了然地打断他:“没事,我懂——紫云观出个正常人,那是不可能的。”

“……”戚凛突然觉得膝盖好疼。

“既然镇岳做东,我们是统一住在那边安排的地方吗?”戚凛这句话,问得可谓居心叵测。

“有这方面的安排,但是镇岳那批人热爱拉人吟诗作对,通常大家都是能躲多远就多远——要是备了三千诗词小抄当然无所谓,但是我已经把之前准备的用完了……”

戚凛表情越听越诡异。

正派中,各派性格各异,这是他早就了解到的事实,就好比太衡多杀胚,紫云全奇葩,那么镇岳无疑就是文青了——这和他们选徒方式有很大的关系,全是出自名门富贵之家,父母亲族和睦,医卜星相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甚至还要考圈名。

用虚言的话讲,这就是一群画风格外有仙气的人生赢家。

门下叛徒最少,修成有才者最多。

——同时也是魔门们最不乐意打交道的门派,听这一群象牙塔里的修行者们一口一个“何不食肉糜?”的嘴炮,杀伤力真是比太衡的剑还大。

戚凛早就听闻过,镇岳这群人有斗诗的风俗,但是金思渝的小抄,还是让他有种刷新三观的奇异感:“……咳,我听说他们都学富五车,你就不怕他发现你用旧诗糊弄?”

“谁说是旧诗?”金思渝面露异色,“当然是找个凡人士子,请他们写诗数百首,再给点黄金之类的就好了。大家都喜欢这么做。”

戚凛的表情又没憋住,裂了:

他总算明白,那些凡人中流传的——某某秀才怀才不遇,突然受到仙人邀请,然后写诗的才华征服了众仙,仙人们赏他黄金美女的——这种传闻是哪里冒出来的。

多年以前,诸恶老祖觉得正道们都是一群装逼犯伪君子。

现在,他发现,这群人的画风已经突变成了逗逼。

心塞得难以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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