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破晓,一夜相谈,只恨时间过得太快。
钟珍想起朱子陵曾经说过,人的一生用十句话便可以说完。
事实上,人的一生,只能用一生才能说完,因为中间还有许多的细节,比结果更加重要。
“......所以你两鬓的白发,因为朱子陵而死,还大哭了一场?”
“嘿嘿,这个我们就不要仔细讨论了。我对不住他,将那些大事全压在他的肩膀,以致没空修行让韦尚钻了个空子。他天资如此之高,从前在天剑门的时候,我们都是极为佩服的,着实是可惜了。”
独孤破城记得,比他小三岁的朱子陵,几乎后来居上,两人拼杀的时候几乎不分上下,只是后来却不知为何慢慢落到后面去了。
“所以你任凭他将你折腾成个女子模样,也甘之如饴。”
“甘之如饴这个词你用错了吧,一看你就是读书少不学无术,我是无可奈何被他骗了。”
说起读书的多少,钟珍心想,她读到书恐怕比独孤破城多得多,想不到竟然被他鄙视。这个词当然没有用错,这傻子分明是“甘之如饴”,倘若他真的不愿意,谁又能勉强他。
她不禁莞尔。
独孤破城瞧着钟珍面带甜甜的笑容,却不晓得她为何而笑,呆呆地看了她半响。
良久之后,他忽然如想起什么似的,拍了拍脑袋,“对了,我有件礼物送给你。”
从储物戒中取出一个透着清香的木盒子,独孤破城有点不好意思的递过去。
“礼物?”钟珍倒是愣了,没想到他竟然还准备了这个。她手里虽然有些好东西,不是偷来就是顺手牵羊弄来的,拿来当回礼却是没什么诚意。
不过独孤破城送的东西,钟珍倒是十分好奇,这人想法总和别人不在一条线上。
她笑着打开盒子,是一件以轻纱裹住的法衣。
原来是衣裳,钟珍心想,想不到独孤破城竟然长进了,送法衣总不会错,能用能看,总比送件样式怪异的铠甲要好。她原本猜测的是靴子,不过他哪里会想那么多。
那双从独孤破城脚上脱下来的臭靴子,经过陈铁锤的重新炼制,钟珍一直穿了很多年,至今还在。
不知为何,钟珍却想起邓普斯送的表达君子之情的各种树枝,旧日总总,仿佛已经过了一世似的。独孤破城大约没有那个故作风雅的心思,送盆花之类的。
她站起身来,将法衣抖开,惊讶得张口了嘴,赶忙强忍着笑意,作出欣赏的模样。
长裙的质料轻软如纱,白色的底,束腰,裙摆一层层的堆叠。袖口与腰间有不少五彩的小雏菊,裙摆下也是如此。
一条同色的腰带,镶嵌了小花瓣似的防御宝石。
中品灵器,质量倒是极好。
可是这裙子真是十二分的可爱,十二分的稚嫩,分明是给十四五岁的小姑娘穿的。就算是筑基女修穿了,必定会有人嘲笑装嫩。
钟珍心想,她如今都不晓得多少岁了,穿这裙子会被人笑死的吧!就算看着没那么老,可是七阶妖修,一般人肯定会认为至少上千岁的老妖怪。
“咦,你竟然拿件旧裙子送人?”仔细地打量着裙子,钟珍却发现此物有穿过的痕迹,虽然使了净尘术,却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淡淡味道。
她鼻子并不好使,仔细分辨了一下,有一丝酒味还有某人身上的味道。钟珍终于忍不住了,乐不可支,肚子一阵一阵地抽动,最后竟然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哈哈,你竟然穿过这件裙子?我......我快要笑死了。”
独孤破城脸色红得如同一只煮过的螃蟹,不过他还是老实说道:“本来是想借点灵石买下去,结果朱子陵不肯借倒罢了,还自己买了。后来他要我扮女人,拿了这条裙子让我穿。反正我穿过了就归我了,因此我就......”
“因此你就为了一条裙子就将自己给卖了?”钟珍彻底震惊了,破城兄的价格好便宜。
独孤破城扭捏了一下道:“别说得那么难听,不全是因为裙子卖了自己,总得想办法混进圣城,瞧瞧你在不在这里。圣城的必杀名单里有你的名字,我们总得来看看。”
“这裙子我收下了,不过却没什么回礼给你。往后手上有好东西给你留着,对了,你想要点什么。”
想了半天,独孤破城却不觉得自己缺什么,憋了半天最后只好说道:“往后做顿饭给我吃。我听说一般客人来了,主人都得好酒好肉的款待,你就当我是个贵客,好好整治一桌酒席。嗯,不,也不用酒席了,就家常的菜便极好。”
这个比买件好礼物还难,钟珍啃了啃手指,她只懂得烤肉或者煮肉汤。从前在云芝县,生怕阿婆烧了厨房,学会烧火之后,都是糊里糊涂地将一锅菜丢到锅里,煮熟了算数。
“好吧,我得先学学。明珠姐姐做菜是一把好手,难道你还缺这点吃的。”
独孤破城心想,明珠是妹子,那怎么会一样。
两人絮絮叨叨,又说了些废话。久别重逢,少了些往日的默契,却多了点温暖。
时空隔绝,总是有一些影响的,钟珍心想。至少她从头到尾都没打算捉弄他,而独孤破城也没对她拳打脚踢,大家似乎客气了很多,也和谐了许多。
“你去吧,逗留得太久也不大好,来日方长!”钟珍笑着与独孤破城道别。
独孤破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是啊,来日方长,老子至少还能活几百年,往后到了化神期,那是一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