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还没来得及感慨并且唾弃完。那声音又响了起来,只是这次响在身边。
尼玛!大夏天的,白衬衣外面还套了件相当厚实的黑风衣。一头短卷发,染了黄色。手上举着个骷髅头,俨然一副正宗的福尔摩斯打扮!如果她1。5的视力没有出错,那货还戴了蓝色的美瞳。呵呵……一个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孩子,这样真的好么?想必是福尔摩斯看多了,中毒了吧?
尼玛!陆烨那个高冷身边逗比为何如此多。
程雾听着那一串越来越离谱、越来越振聋发聩的形容词时,不禁嘴角一抽。待终于听到最后那句百转千回的嫂子,更是被雷的外焦里嫩。心里不禁升起一股子哀嚎。
……
声音隔着十多米的距离传来,一唱三叹,百转千回,惹得无数行人竞折腰。
“想必这位就是倾国倾城美丽可爱优雅大方清新脱俗别具一格鬼斧神工造型,哦不,性情淳厚的嫂子吧?”
只是,话未说完,便被一道笑嘻嘻的声音打断。
他说着话,轻轻打开车门,将一个手提袋递到了程雾面前,“这是之前开始筹备这个宴会的时候,我托朋友请一位大师做的。时间紧了点儿,不算太精致,还望小雾儿你不要嫌——”
“恩。不知我可有这个荣幸?”
到底身子还是不好啊!他心里轻叹一声,拢了一下衬衣,脸上是一贯的温和笑意。
苏慕凌看着她灿烂的笑意,以及大眼睛里的耀眼光泽,明明是该觉得温暖而欢乐的。可不知怎地,他却感觉到脊背一凉。在这s市八月天的炎热里感到了莫名的寒意。
“苏少想邀请我做女伴对吧?”
只是,心情虽糟,她脸上却泛起了甜蜜的笑意。
什么嘛,居然就这么不要脸的彻底承认了?虽说她一向信奉男男才是真爱的法则,可现在放在自己另一半身上。她实在是接受不能啊不能!所以脸色自然是有些发黑的。
虽说他这样果然点头的行为很识相,可程雾却更加懵逼了。
于是压根不知道程雾的思维频率压根和自己没在一个频道上的苏慕凌含笑点了点头。彻底坐实了他和陆烨之间的“不得不说的二三事。”也成功让自己一见钟情的人将自己打上了情敌的标签。
然而,考虑了许久之后,也还是没发现到底是哪里有问题。
程雾的话说的没什么不对,但不知怎么,他听着总有哪里有些不对。
她手上用了大力,苏慕凌大病初愈、本来就文文弱弱的身子被拍的险些弯了腰。
说到这里,她使劲儿拍了一把苏慕凌肩膀。“总之,好自为之。既然放下了,就让我看到你的诚意。别再往他身边蹭了,万一擦枪走火就不太好。毕竟女人都是小心眼的,我也不例外。”
所以她叹了口气,“别叫我小雾儿,那是给我家阿烨叫的。你可以选择叫我程小姐或者是程雾。那个事儿,其实不是我放不下那些事儿,我是怕你们放不下。”
作为一个心理年龄二十七的大姐姐,应该拿得起放得下。只要保好自家那颗来自大白菜就好了。这人不觊觎的话,还是能做个点头之交的。
听着这无辜的话,程雾突然破天荒地反省了一下,觉得自己是不是真有些过分了?总抓住过去那些事儿也不是办法不对?谁年轻的时候还没遇见过几只试图拱了自己这颗大白菜的猪。更遑论他家烨老大这样的天才美少年。现在苏慕凌都说了过去了就过去了,自己还纠结了什么劲儿?
因为以为程雾还在为之前的事别扭。声音里除了和煦还带着点儿自己都没察觉到的伤感。
他远山眉皱了皱,即使心绪不佳说起话来却还是和煦的让人如沐春风。
“小雾儿,之前你说的那事儿都过去了,大家都忘了即可,要不然总不能过得好。那现在……”
苏慕凌看着她揶揄里带着的莫名敌意,以及阴阳怪气的调调,心里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再次涌起。
她呵呵一笑,“据说挖墙脚的人都是脸皮比城墙还厚的,苏少倒是与众不同,怎的这就脸红了?”
这般反应在程雾看来自然是心虚的。
然而,那点朦胧的清明意识却快的让人抓不住、拎不清。以至于一向以从容自在著称的苏慕凌显得有些窘迫。
所以他先是一愣,随即有些苍白的脸色几不可见地染了点红。那种自从看她跌跌撞撞出了自己病房之后便开始的无处安放的怪异的感觉于这一刻有了些明朗的意味。
苏慕凌显然没想到她说话会这么直白。听到那句挖墙脚,虽不太明白内涵,却能稍微领悟一些精髓。
……
程雾一听这货对陆烨的行程都这般清楚之后,只觉得怒火中烧。“怎么,你是看他走了,所以来挖墙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