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松平常的长相,稀松平常的身材,稀松平常的气场,——他整个人似乎都可以用“稀松平常”四个字来全面概括,可是在场的曾经观看过他比赛的观众们,这时候都已经沸腾了起来。
“‘不败传奇’!”
“‘不败传奇’!”
“‘不败传奇’!”
人们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或者说是绰号,这动静比刚才叫“霹雳小子”时要响亮出太多了,毕竟新晋成为斑鸠粉丝的只是少数,废弃都市中的大部分人,都还记着为什么这个白人青年被称为“不败传奇”。
答案很简单,——因为他自从出现在这家地下拳场以来就一场未败。
即便是强如“碎木机”那样被认为是怪物的选手,在对战时也偶尔会碰到强有力的挑战者,间或出现一两场胶着的战局,这些都更增加了比赛的看点,令观众们也更加兴奋。
唯有“不败传奇”,他的每一次对决都像他这个人本身一样“稀松平常”,——轻轻松松地出场,再干净利落地解决对手。
成名以后的“不败传奇”已经很少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了,他的经历已然变成了地下拳场的传说,流传于每一个来这里观看比赛、找乐子的人口中。
斯宾塞正是凭借“不败传奇”这枚强悍的棋子,逐步掌控了整个地下拳场的运营,毕竟他想要赢得的比赛,只需要派出“不败传奇”就可以摆平了。
作为斯宾塞的竞争对手,徐大福将“不败传奇”视为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每时每刻都想着除之而后快,所以他千方百计地招募来了“碎木机”,为的就是能够将“不败传奇”给击败。
没有了“不败传奇”,斯宾塞也就不能再压制徐大福,这不仅仅是区区一家地下拳场话语权的问题,更是他们两个人在废弃都市中双方势力的较量。
眼瞅着十三连胜的“碎木机”就要逼出斯宾塞手下最大的王牌,也就是传说中的“不败传奇”,结果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毛头小子居然打败了“碎木机”,这是徐大福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
好在徐大福是个商人,他对“碎木机”也没有什么额外的感情,当听到柏朗这个手下说他可以将对方招揽到自己的手下时,徐大福当即表示了同意。
于是借着斑鸠这股风,柏朗从徐大福手底下一个无名小卒,一跃成为了一个小头目,掌管了一部分的人手。
可惜徐大福这个人太过于精明,以至于精明得都过了头,——斑鸠和小虫明明都已经表明了,说愿意为了地图的信息暂时给徐大福卖命,结果自作聪明的徐大福自导自演了一出出闹剧,逐渐将两个年轻人对他为数不多的信任给消耗光了。
实际上斑鸠跟小虫也没怎么信任过徐大福,只是他俩没想到徐大福这么容易就会选择撕破脸皮,用小虫来要挟斑鸠,让斑鸠去做他本就答应了徐大福的事情。
所以徐大福这个人到底是精明还是愚蠢呢,答案有点模糊,不过甭管之前怎么样,此时此刻,站在擂台上的斑鸠已经无路可退,他必须要击败斯宾塞手下的“不败传奇”,否则徐大福是不会把小虫还给自己的。
看着出现在擂台另外一边的“不败传奇”,斑鸠暗暗地捏紧了自己的两个拳头,——他倒不是害怕对方,而是纯粹的紧张。
……
白人青年缓步向着擂台这边走来,他的身旁还陪着一个衣着考究的白人老头,年纪在四五十岁上下,身旁围着一圈肱二头肌比普通人脑袋都大的铁塔壮汉,不用多说,这位一定就是徐大福的死对头,斯宾塞了。
斯宾塞停在了距离擂台十几步开外的地方,他对着“不败传奇”叮嘱了几句,随即领着手下转身向着楼上走去,——像他这种身份的人,哪里会跟市井小民一样待在拥挤不堪的一层观战,在位置最好的三层,永远有为他预留的位置。
真的跟“不败传奇”彼此对视的时候,斑鸠发现这是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白人青年,只是对方的眉宇间透着一股难以消除的沧桑之感,和他的年纪不太相符。
这种感觉令斑鸠没来由地想了一个人,——娜塔莉亚,她精致清秀的容颜看着也像是二十多岁,却又具备着这个年龄段的姑娘所未有的成熟风韵。
斑鸠对女人不太了解,所以他也不是很确定自己的这种感觉是否真的准确。
“呼。”
淡淡吐出了一口浊气,斑鸠心说现在不是自己胡思乱想的时候,娜塔莉亚也好,“不败传奇”也罢,目前自己最主要的任务是救出小虫,而非探究他们的年龄问题。
……
裁判向双方选手询问是否准备完毕,在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后,裁判便闪身躲到了擂台下面主持比赛,斑鸠静静地看着“不败传奇”,轻声说道:
“我叫斑鸠。”
正式动手前互报姓名是基本礼仪,斑鸠对这些别人看来可有可无的东西有着超乎常理的固执。
那天要不是“碎木机”表现得太过无礼,斑鸠也不是没想过跟他互报互报姓名,如果事先知道自己最后会一拳把对方的半个脑袋都打碎了,斑鸠一定会不管“碎木机”的态度而坚持这种基本礼仪,毕竟在斑鸠看来,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死在谁的手上,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
没错,对于这一场比赛,斑鸠已经做出了必死的觉悟,——不是他自己死,就是对面的“不败传奇”死,今晚他们两个人只能有一个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