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在二人闲聊的当口,也有不少人前来敬酒、问好,这其中自然包括来往饮月舫的恩客,也有饮月舫里听说过二位大名的姑娘们。
好在久在欢场上打混的人,到底能够看得出旁人脸色的。问好之后,大家见刘正平面色发黑,眉头深锁,便在打了招呼后不敢多加逗留,笑着退下了。只是退到自己的桌子上之后,不免说笑着谈论些楚风、刘正平的事情,也好奇着这两个一文一武看起来应该毫不相关的人,为何会聚到了一起,而且看起来感情似乎还很不错。
“那个刘正卿,就是水墨会上帮着楚风出了一把风头的书生,似乎就是这位刘府事的胞弟。看来这两家的渊源非常。”
“刘正卿?就是那个刚刚中了乡试的书生么?我曾经见过他一面,只是我怎么听说,他与他的兄长颇有些芥蒂的?似乎去年因为一些事情闹到分家,很不好看。”
“还有这样的事情?那这楚风为人就很奇怪了,别人家的家事,难道也要参与么……”
这样的议论,在饮月舫大堂的角落里,渐渐的开始蔓延起来。
这些话语传不到楚风的耳朵里,即便传到了,他也不会怎么在意的。
想要弄清朋友到底经历了什么,想要弄清自己到底应该如何帮助他。这对于周遭的人来说,或许是一件不应为之的琐碎私事,别人的家事,不该管的。可是对于楚风来说,却是一件他必须要弄清楚的、想要努力帮助弥补的事情。
但帮助也总要有些技巧的。就如同刘正卿曾经落魄到去自己那里卖《京酒帖》。这种事情,以刘正卿的自尊,不可能希望自己兄长知晓的,所以楚风也觉得不会说。
“楚郎君与一鸣是如何认识的?”
当楚风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只简单回答:“他经常去我们店中闲逛,一来二去的便也熟识了。”
刘正平点了点头,又饮一杯酒。
“二位认识的时间似乎算不得长,我们兄弟两个的事情,哎!应该从何说起……是了,一鸣吃官司的事情,楚郎君可知道?”
“略有耳闻,但是他未曾详细说过。”
刘正平叹息一声:“其实说到底,这事情还是因为我而起的。一场官司,其实……哎!说出来多少有些难听,还希望楚郎君不要因此瞧不起我们刘家才好。不过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官司的根由是为了分家。一鸣要分家,我不肯,结果就闹了个对簿公堂的场面。”
分家这种事情,在千年之后几乎不见于耳闻了,即便偶尔听说组被人曾经分家如何如何,也并不会认为是一件多么大的事情。毕竟年代不同,很多东西的看法也都有所改变了。
实际上,古人最为重视的就是宗族的观念,一旦有人因为一些事情被宗族赶出去,那就几乎是流放一般的代价了。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是整个宗族世代流传、居住在一处。像《红楼梦》里面的大家族,客家人的土楼,甚至是文端先生出身的山阴陆氏,这都是家族聚集的典型事例。
真正意义上独门独户居住的人口是十分稀少的,而在没有大家族庇护的环境下,想要不遭受外人的欺辱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后世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勾勒个整个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这种特征的主要架构,虽然在后世基本只在农村流传着,但实际上的****,早就已经在****西周的时代里渐渐成型,弥漫与北宋年间的整个社会阶层中。
每个人都是这种阶层中的一员,不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显贵,都是如此。刘正平、刘正卿二人自然也一样。
两个人是亲兄弟,却因为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而闹到分家的地步。这种事情在外人看来,已经到了“家丑”的地步了。国人讲究的就是家丑不外扬,可是偏生刘正卿竟然将这事情捅到了官府去,告了刘正平一状,闹得满城皆知。
这事情,实在办的很难看了。
刘正平苦笑了一下,接着道:“之后的事情,我想楚郎君自己也能够猜到的。不管怎么说,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武官,但毕竟在衙门里稍微有一些名声,大人们也是照拂的。知州大人其实也欣赏一鸣的才华,这个案子,最终各打五十大板,压了下来。大人原本还想劝一劝的,但是一鸣性情执拗,最终闹得不可开交,只好依着他的想法分了家……”
“我是长子,依照着《宋律》,是不可能与他均分的。家中的东西原本就不多,田地之类他一概不要,只要了些父亲留下的字画留存,以及城里的一座老房子。折了这些东西的价钱去算,他还欠着我几十两银子。当然,我是不可能向他要的,可是这小子牛一样的脾气,非要还。”
“他这么多年来一直读书,持家的事情哪里知道。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弄了些银两来还给我,我四下打听,听说他在范家的府上为一位娘子做了西席先生,想必大抵是范家借给他的罢!哎!这个自讨苦吃的东西!”
刘正平用着这样的词语,脸上却不免显露出怜惜的神色来。
楚风默默听着,心里对这场官司有了大概的计较,可是又不免疑惑。
刘正卿并不是那种平地起风浪的人,如果没有什么原则上的事情触怒了他,他应该不会做出与自家兄长恩断义绝的事情来。
楚风微微皱眉,措辞发问:“刘大人,你们兄弟二人,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