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阳的冬天已经来到了。大清早起来,这座紧邻雒水的城市里,满是白雾。
此刻,太阳出来,雾气早已散尽,吹一口气,在空中能看到白色的喇叭形气柱。
由于家里有了暖气,冬天再也不用那种火炉,烤得人身上都冒油。
袁默拉开门,望着莽莽森森的北邙山,脑袋里一片混乱。
他知道,在家族里面,因为和赵家结了亲,好多事情,貌似都在有意无意避着自己。
要不是袁庆无意之中从别的管家那里听到的消息,自己还被蒙在鼓里。
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家族都要把袁绍给推出去?难不成父亲在世的时间不久了么?
想到此处,袁默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记得二哥赵云对自己讲过:“世上的人才很多,只有经过了重重磨砺,才能成为人物。”
当初待自己如同亲兄弟的本初兄长,就这么想取代镇南将军的位置么?
“庆叔!”他修习导引术有成,有袁家的资源,如今已然是三流武者的巅峰,就是突破二流也不过在旬日之间,耳聪目明,能判定一个熟人的脚步声也就不奇怪了。
“公子,外面很凉的,雒水边上,据说都结冰了,你一定要注意身体。”袁庆就是一个普通人,为七公子操劳,才四十多岁的人,背都有些伛偻。
“谢谢庆叔,我没事儿的。”袁默心里苦笑,没修炼的人哪里知道武者的体质:“我身边能信任的人不多,你无疑是其中最值得信赖的。”
“这次我需要你乔装打扮,对外声称是给梅儿送礼的。当然,那批礼物肯定会有人送,而且要和赵家的商队一起走。”
“具体那边的操作,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一会儿去岳父大人那边,和他老人家商量下。”
“公子,你有何吩咐尽管说。”袁庆的鼻头有点酸。
士为知己者死,他也清楚,自家公子随着和赵家结亲,地位水涨船高,在家族内部受到的明枪暗箭也会越来越多。
“我需要你到南征军中军大营,亲自见到二哥。”袁默有些歉然,毕竟不让对方暴露身份过去,还是很勉强:“把你所听到的,原原本本转告他。”
本来,通过赵孟,肯定有方法能快速传递消息。
但是,他就要赵云欠自己一个人情。亲戚关系,有何用?关键还是利益的牵扯。
见多识广,通过到真定的游历,让他明白了很多事理。
有时候突然在想,母亲不能生育,自己的生身之母以平妻的身份嫁到袁家,并在自己满周岁后骤然离开人世,这其中要没猫腻打死都不相信。
可惜的是,母亲身为大儒马融的嫡女,家丑不可外扬,就是查都无可查,相信一切线索都会被掐断。
袁庆走了,离开院子的时候,袁默感应了下,四周还没有人注意到。
从雒阳城往东望去,出城不到一百里的样子,是他的庄园。
这就是悲哀,袁家老七,连庄园都隔那么远。
夏天的时候,他准备先去一趟庄园,顺道到汝南去上上坟。发现那边的人间惨剧,再也没有了回祖籍的心情。
按说也是属于京畿,想不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水,从雒水支流漫出,很快连河堤都冲垮,曾经的膏腴之地变成一片泽国。
由于地势低洼,洪水一直淹了一个多月才退去。
这里有一个非常出名的庄稼人,名字叫周仓,年刚及冠。他出名并不是因为庄稼种得好,而是以打猎出名。
伏牛山脉,高高低低的山到处都是,要不是他的家乡位于几座稍高的山之间,形成了一个小盆地,洪水也不可能久久不去。
现在闭起眼睛,他都能想起当时的场景。
那天晚上的水来得太突然,自己睡在阁楼里面,二半夜被洪水冲走,胡乱抓住一根木头,第二天才游上岸。
没了,什么都没了,阿爹、阿娘、弟弟妹妹全部被洪水卷了进去。
山上的野兽或许对一般人来说凶猛,却也抵不过滔天的洪水,山林里在水灾过后,连地面的草皮都被卷走。
再加上手无寸铁,真正遇到猛兽,估计只有受死的份儿。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周仓发现有一种动物竟然还在活跃,那就是老鼠。
长期打猎,哪怕手上没有自制的弓箭,他也能用石子飞快地把游走的老鼠给砸死。
连续吃了好几天的树叶,手上没有啥力气,倒霉的老鼠被失去了准头的石头是砸到脚上。
周仓毫不犹豫大步上前,人在绝望的时候爆发出来的潜力难以想象,他硬生生把老鼠给掐死了。
没有火,没有工具,甚至连剥皮都很麻烦。
他找来一块锋利的石头,几下把鼠皮刮下来,闭着眼睛吃生鼠肉。
田野里,除了偶尔飞过的鸟,没有半点活物存在,被泡胀的尸体到处都是,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味。
眼看田野里不能走了,周仓身上连块遮羞布都没有,忍着臭味,找到一些冲到山边的衣物,找个水潭洗净,拿在手上,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
他不识字,也不清楚究竟要往哪儿走,只知道太阳出来,就能让身上暖和一些。
第二天,衣物干了,他赤着脚在山林间穿行,刚穿上的衣服不时被挂得咧开口子,整个人和叫花子差不多。
生鼠肉是再也吃不下去了,他看到山抛子不少,也顾不得上面有泥巴,在嘴巴边上吹一吹,用手擦一擦往嘴里塞。
别的不打紧,就是晚上睡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