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时间理会他。

那么,魔王为什么不在呢?

简陆脚步一顿,忍不住看向窗外的魔界的天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以海因斯的性格,发现他失踪后,绝对会暴躁,甚至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届时倒霉者不知凡几。恐怕现在艾微拉和魔王无法返回魔宫,便是为了应付他的怒气。

这是一个机会!

简陆让心情沉淀下来,开始思索接下来的计划。

这个机会很快便来了。

十天后,魔宫突然发生了剧烈的爆炸,魔宫的一半建筑被炸毁,被关在魔宫里的人类不知所踪,城里守护魔宫的魔王忠诚属下奥沃维德帕特洛暴跳如雷,向整个魔界通缉一个人类魔法师,并且派了几支魔族军队前去缉捕他。

这件事情也让整个魔界都轰动起来,毕竟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在魔宫里动手,甚至炸毁了一半魔宫,严重地挑衅了魔王的威严。

一个月后,刚重新修建好的魔宫迎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

说他尊贵,是因为他被魔王以最高的贵宾规格迎进魔宫,无人能出其右。这名尊贵的客人是一个人类斗战士,他有一头灿烂的金色头发,俊美无俦的五官,颀长挺拔的身高,穿着白金相间的骑士服,俨然光明神殿中最正直忠诚的圣骑士,与这魔界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却无人敢露出一分异样的神色。

这是几千年来,第一个被魔王亲自迎进魔宫的人类。

奥沃维德帕特洛带领一群魔王城中的魔族们恭候魔王归来,同时也看到了这个人类斗战士,当他走近时,所过之处,这群平时嗜血高傲的魔族深深低下他们高贵的头颅,无人敢与他对视,甚至被那股可怕的威压迫得差点跪倒在地上。

这个人类男人身上的气势比魔王更恐怖。

强者为尊,这个词在魔界比其他地方更教人推崇,并且表现得比奥拉雯大陆更淋漓尽致,只要你拥有碾压一切的实力,同样能让一群高傲的魔族低下他们高贵的头颅,如蝼蚁般任人驱使。

“人呢?”金发人类的声音温和中带着几分优雅的低沉,很好听的男中音,但不知为何,却让人感觉到一种渗透进骨子般的可怕阴冷。

俊美的魔王用那双冷酷的猩红眸看了他一眼,一只手暗暗地按在胸口心脏部位,那里有一个可怕的烙印,也让他见识到这个男人的可怕之处,不得不妥协。

魔王的目光看向魔宫的守护者——奥沃维德帕特洛,冷冷地问道“那个人类呢?”

奥沃维德脸上露出压抑不住的愤怒之色,说道“他炸毁了魔宫逃了。”

魔王“……”

这出人意料的答案,不仅魔王惊呆了,连金发男人也愣了下,然后忍不住低低地笑起来,然后越笑越张狂,笑得那群魔族脸色发青。

魔王闭了闭眼睛,按捺下那股被挑衅及愚弄了的暴躁愤怒情绪,问明白了这一个月来魔宫发生的事情后,转头看向金发男人,说道“阁下,很抱歉,你要的人走了,不过我可以让整个魔界的人去寻找他,将他分毫未伤地带回来。”

金发男人阴冷地看了他一眼,唇角挂着淡淡的笑,只是这笑意却未及眼底,他说道“最好是如此,如不然魔王也该换个人当了。”

魔王的眼神也瞬间阴冷下来,忍住心中的愤怒,让人去安排这事。

离开魔宫后,简陆第一次认识到魔界的气候有多恶劣可怕,甚至比失落之地的环境更可怕百倍。至少失落之地的地貌还算是单一,沙漠、魔林、荒山,除了魔虫外,便没有什么威胁了。而在魔界,各种魔法生物的威胁还是轻的,来自大自然的威胁才可怕。

魔界的气候本就恶劣,再加上地貌的多样化,带来的危险更是不计其数,其中又属于魔风暴、魔磁雨最为危险。

简陆身披着黑色的魔法斗蓬,以极快的速度逃离魔宫万里之外,然后才潜伏起来。

将自己隐藏起来后,他便开始给自己作伪装。

首先,他用染色剂将头发染成黑色,魔族的头发以黑色居多。又猎杀了几只长角的魔兽,取它们的角弄成普通魔族的角的模样,用魔法固住在头上,接着又将五官用变形魔药变了个模样。整体看来,脸形五官都很像他上辈子时的模样,就是多了一种西方男人特有的深邃,这让他原本属于东方男性的柔和五官,瞬间变得极具魅力。

成功地伪装起来后,简陆便往生活着普通魔族的城镇里一窝,那些追缉他的魔族军队毛都没找到一根。

若论隐匿的手段,简陆其实并不差。

这段时间,简陆也发现魔族的那些普通魔族其实就和人类的普通人差不多,除了种族不一样,其实生活方式都是一样的,也同样用自己的劳动换取食物和生存的机会,只是魔界的环境太恶劣,普通魔族为了生存,所遇到的事情更危险罢了。

简陆隐藏了一个月后,恰好感觉到了晋级的契机,不得不寻找一个隐秘的地方,用了半个月的时间突破成了魔导士,然后将实力巩固下来后,便重回魔族的城镇,以一个普通魔族的身份混迹其中。

他以一个普通魔族的身份生活了几个月,当发现魔族搜捕他的军队时,果断地伪造了身份,跟着一支魔族商队跑了。

这支魔族的商队要护送一批贵重货物到另一个叫尼加城的城市,其中需要穿越几个危险的区域,所以半途聘请了很多有实力的魔族强者,也因为如此,对聘请的对象并不需要


状态提示:第127章--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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