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妖孽人生>二百四十四 什么叫幸福?

“嗯,之前我也不太相信,昨天王飞洋约我一起吃饭,期间把覃盟凯喊过来了,直接当着我面商议晚上到狼群ktv的事情,,,”文锦点了点头,

“等等,我有两个疑问,”我打断文锦的话,凝视着他的脸出声道“第一王飞洋为什么会那么相信你,第二覃盟凯让人死、人就死,这个有点说不通吧,”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我和王飞洋总在一起闲扯,说过以后要联手干番大事业,还一起背后骂过你很多坏话,他其实也不一定是真信我,或者只是想要通过我的嘴,加深你的恐惧,毕竟有些事情别人说不害怕,但是听说就变成另外一种味道了,”文锦苦笑的抹了抹下巴,

这个时候老板正好也端着一盆香喷喷的“小鸡炖蘑菇”盛上桌,老板娘惦着脚尖把一瓶浓香的“自酿酒”放到旁边,然后俩人就跟避瘟神似得又逃回了厨房,估计是被文锦的“杀手”身份吓到了,

“那昨晚上的事情呢,覃盟凯手下的民工那么听话,让死就死,”我给文锦倒上一杯酒,自己也满上半杯,夹了口鸡腿肉就往嘴里塞,被丁铭折腾了一宿,现在我浑身真是又疼又乏,

“被捅死那小子是个癌症晚期,覃盟凯答应给他十万安家费,其实那几个家伙都是民工,我还以为那群矬逼你一眼能够看出来呢,”文锦也低头抿了一口酒,

“昨天真是忙晕了,看到那几个家伙总觉得有点奇怪,一时半会也没想到哪里奇怪,你这么一说我才明白过来,那帮家伙虽然打扮的跟土豪似得,骨子里的土味儿怎么也掩饰不掉,我说进包房的时候为什么果盘吃的一片不剩,”我脑海里思索着昨天晚上包房里发生的一切,

“沈曼和行哥还在警局里,王飞洋他们的后手是啥,”我抓了抓后脑勺问向文锦,

“就是死咬住人是在狼群ktv失踪的,其他好像没有,其实王飞洋自己也知道这么整玩不起你,就是纯粹的为了恶心人和吓跑场子里的小姐,夜场没小姐,场子不就自己死了么,”文锦唾弃的摇了摇脑袋冷笑道:“以前没有发现这小子这么阴险,”

“怪我,当初在老家如果直接废了他,其实就没有这些事情了,我放他走是顾念兄弟情谊,看来他是彻底恨上我了,”我无奈又无语的叹了口气,

正说话的时候,文锦的手机响了,他朝我比划了个“嘘”的手势,快速接起了电话“喂,大哥,我在小饭馆吃点东西,行行行,,,马上就回去,”

挂断电话以后,文锦苦笑的看向我道:“我得回去了,清帮在闵行区的势力分布很简单,集中在北桥附近,那片有家三流的电影公司,我现在的老大主要干盗版和小电影,最近天门在跟清帮撕逼,清帮没有时间出手动你的,你也尽量绕开他们,”

“我昨天被清帮的几个人化装成警察带走了,差点让弄死,”我跟文锦又讲了讲被丁铭绑架的事情,

“二公子丁铭,这家伙是清帮龙头的二儿子,挺不好惹的,你尽量避下他吧,”文锦好意提醒道我,

“避不开了,我把他手给剁掉了,”我欲哭无泪的回答,

“啥,”文锦的眼珠子瞪得圆溜溜的几乎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

“这下完犊子了,我想想,,,”文锦“蹭蹭”的挠着头皮,站起来来回走动了两圈后,看向我道“这段时间你尽量都躲在酒吧路别出来,跟林残他们商量好,清帮如果进攻你,让他们随时接应,清帮那头有啥消息,我想办法第一时间通知你,”

说话的过程他的手机一直不停的响,最后实在没办法了,跟我摆摆手神色匆匆的离开了饭馆,

等文锦走了差不多能有五六分钟以后,我喝了口酒,惬意的朝着厨房的方向吹了声口哨“行了,别装了,人都走了,,,”

老板和老板娘这才挪揄的走了出来,不等我说什么,老板娘已经率先表态,谄媚的笑着摇头道:“小宋,我们啥话也没听到,你放心好了,我们两口子的嘴最严,谁问都什么也不会说,”

“得了,信不过你们,我就不会到咱家饭馆来吃饭,,,”对于老板娘的保证,我一笑了之,他们两口子就是普通人,也不会接触到社会上的打打杀杀,所以根本不怕出去乱说什么,

跟文锦的一番对话,我心里的压力瞬间变得巨大,招呼老板和老板娘坐下来陪我一起吃饭,老板神经大条一屁股崴到了我旁边的椅子上,老板娘拍打了老板两下,也怯生生的坐了下来,

两口子坐下以后,我们仨人边闲扯边喝酒,突然感觉到上海以后,好像就只有在饭店打工的那两个月过的最轻松也最快乐,特别是从拿下酒吧路,我就变得有点迷失自己,一直都想要竭力的往上爬,可是却根本找不到自己攀爬的理由是什么,

几杯白酒下肚后,我稍稍有些醉意,“蔡哥,你说什么叫幸福,”我苦恼的举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

老板迟疑了片刻,涨红着脸看了眼旁边肥嘟嘟的媳妇憨笑道:“我觉得幸福就是饿了有肉吃,醒了有钱花,有个喜欢你和你正好喜欢的媳妇,闺女漂亮又懂事,最重要的是在乎的人在身边陪伴你,”

“那你幸福么,嫂子总是欺负你,”我乐呵呵的看了眼这个在家”的东北男人,

“幸福啊,她咋不去欺负别人,因为我是她家爷们,我不包容她谁包容,你嫂子虽然长的不漂亮,但是对我实实在在的好,当初我狗屁没有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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