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旭尧接着道:“目前这案子有几个难点,凶手杀人后,用布把车内车外的指纹都擦了一遍。由于姜凯与凶手没有发生过搏斗,所以姜凯的指甲、身上以及车内,都找不到凶手的毛发、皮屑、纤维等物件。
而车外的水泥地上的脚印,被凶手故意破坏了。虽然凶手在车内的脚垫上留下了脚印,但脚垫却被凶手带走了。凶手在杀人后,应该是顺着旁边的农田逃到了水沟里,之后从哪里上的岸,暂时无法查出。
根据法医的描述,当时凶手的脚上大概套了一个平底的铁鞋套,所以留了一串平底的超大码大脚印。平底的铁鞋套使得凶手的身体重量踩到地上的压强是均匀的,所以只能推断凶手体重大约在130到150斤之间,无法判断他的身高。
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凶手作案没有留下任何的物证。”
“有没有目击者?”一名警察问。
穆旭尧摇头道:“事发接近深夜,梧桐路原本就人流稀少,今年还遇上寒流,更少有人行。据梧桐大道的保安说,他当时在保安室里睡觉,没听到外面有异常动静。”
县局的局长若有所思道:“就是说,到现在为止,凶手整个杀人过程,没有留下任何的人证物证?”
“正是如此。”穆旭尧点头,虽然对这位局长这毫无营养的话多少有些不屑,但还是应了声。
会议室里唏嘘一片,大家都在交头接耳讨论着,这没人证物证的案子该怎么破。
莘以墨一直坐在穆旭尧下首的位置,看着这一切没有说话。不过心里早已飞远,若是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出她脸上的一丝不屑来。
穆旭尧看了众人一眼,又是轻咳一声,讨论声才慢慢停了下来,他接着道:
“根据姜凯朋友的描述,他昨晚开车回家是一个人的,监控探头也表明,副驾驶座上也没有人。但案发时,凶手显然是在副驾驶座上的。
所以我们可以还原一下整个案发经过,姜凯在昨晚十点半散场后,一个人开车回家。进入梧桐路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车还没开到小区门口,半路停了下来,并且打开了车内的保险锁,开门让凶手上车,凶手坐上了副驾驶座,随后杀了他。”
县队的吴队长道:“凶手是怎么杀了姜凯的?就算凶手有三棱枪刺,但车内空间狭小,怎么可能不经过打斗,就把枪刺扎进了姜凯的身体里?而且一下就正中心脏,位置不偏不倚,身体的其他地方,却没有任何的伤口。”
这个问题,莘以墨自然是当仁不让的接了过去道:“虽然只是经过初步尸检,但是基本可以确定,应该是在凶手把枪刺扎进姜凯的心脏前,姜凯就已经不能动了,完全丧失反抗能力。
因为如果姜凯当时还能动的话,那么凶手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只一下,刚好就扎准进了心脏位置,身体其他地方不留下任何伤口。